第126章继续追查(2 / 2)
如此,店主叶粟便顺理成章的选择了报官,结果县衙捕快将卜元和王军以杀人罪下狱。
经过审理,卜元愿意给店小二家属大笔抚恤金,免除了牢狱之灾,而王军变成了替罪羊,判处死刑。
卜元见王军因自己而受牢狱之灾,也想赎了王军,但是县令刘瑞明明白白的对卜元说道:“你要想坐牢,我就送你去陪王军,要是不想坐牢,交了赎金,立马滚蛋”。
卜元无奈,只得离开县衙,并来到王军家,给王军的妻儿一些银两,以示歉意。
并向其说道:“此案属于意外伤人,并且我以向受害家属缴纳了抚恤金,相信王军用不了多久就能出来。”,以此来安慰王氏。
说完,卜元便离开了,但此事如鲠在喉,无法忘怀,而王军的妻子手里拿着银子哭倒在地不能自已。
后来,新皇赵启登基,县令刘瑞接到朝廷圣旨,根据旨意刘瑞便把王军送入了朝廷的应召队伍,从此王氏失去了王军的消息。
听完王氏的诉说,官员拍案而起,直接朝府衙而去,并让人传来卜元,作为人证。
最终将刘瑞下狱,并向朝廷上书,要求朝廷选拔官员,就任桐县县令之职,待桐县事宜告一段落后官员带着王氏和孩子离开了。
此后另一组官员来到了南州曹家庄,为洪格而来。
说起洪格父母早逝,其姨夫曹修见状,便把洪格带到自己家中照料。
曹修膝下无儿无女,把洪格视如己出,并带着洪格跑生意,说来也怪,自从带上洪格后曹修的生意顺风顺水,家资丰实后的曹修便把家搬到了南州。
而在走南闯北的过程中洪格练就了一副好身体,也学习了一些拳脚,以备不时之需。
一次在和朋友做生意时不曾想遇到了盗贼,曹修的朋友文师为了掩护曹修和银两,不幸被盗贼所杀,幸得洪格冒死相救,才得以逃脱。
心怀歉疚的曹修来到文师府中并向其家人说明情况,并表示愿意将此次做生意的所有本利都给其家属,以慰亡灵。
却不曾想文师之子文晏以曹修谋财害民为由,将曹修告到了州府,而文晏此时已经买通了知府石旦,意图以曹修见财忘义,谋杀其父为由,将其下狱,谋夺财产。
在公堂之上文晏将曹修给自己的银子说成了曹修威逼利诱之下给的封口费,此时曹修百口莫辩。
加上知府已被文晏买通,就算拿出证据也不会得到认可。
因而知府石旦将曹修下狱,在结案卷宗上写到:曹修与文师为生意之合作伙伴,在大邺六十年三月十日,两人共同做生意,收益颇丰,至此曹修见财而起歹心,将其谋杀。
后对其家人巧言令色,意图蒙混过关,其子文晏不想其父无辜丧命,将其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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