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1 / 2)
阳光透过窗棂,射在芙洛丝的眼皮上,她才醒了过来。
她眨眨眼睛,安德留斯立马凑到了面前:“你感觉怎么样?”
她朝自己的身下看去,影子缩小了很多,只比一个正常人的影子大上一倍而已,她有些恍惚,“前所未有的轻松。发生了什么?”
“【商人】的能力改变了已定的历史,海妖一族再生了。”安德留斯道。
他也听见了不该出现在费尔奇尔德王国的海妖的歌声。
千年前的神话中,人类的君主驱逐了各方妖精、魔物,才建立了坚不可摧的王国。塞莱斯汀二世是海妖一族的征服者,生活在她铁一样的掌控下海妖们,大多被她所猎杀,或者痛苦地自尽了。有关异族的传说没有在人类的口中流传下来,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它们一族早该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现在,却出现在费尔奇尔德王国、帮芙洛丝祛除了诅咒。
历史,被改变了。
“不敢想象……”芙洛丝看着藏在自己影子里几个迷惘但固执的亡魂,道,“他们就这样跟着海妖的歌声走了,只剩下几个顽固分子。”
就这几个家伙,成不了气候,过不了多久它们也会自然消散。
安德留斯道:“海妖的歌声把它们变成了傻瓜,它们的心智和三四岁的孩子差不多,所以才放下了一切,还好,没把我们也变成傻瓜。神奇的种族。”
海妖消失时,征服世界的人类君主的神奇力量也没流传下来,整个世界,驱逐了超自然的力量与种族,退化成了普通的样子。
这会与他们一直在追寻的那个声音有关吗?必须重新审视从祖辈就口口相传的那些故事了。
而这次要去的拉撒乌,现今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城邦之一,也有独属于自己的传说——<
世界南土的边缘居住着聪敏的巨人一族,他们建造金辇,追赶太阳,企图捕捉世界之外的真相。他们驾着金辇,向西而行,横跨茫茫无际的海面,穿越高山与悬崖,沉入冥界,一度迷失,最终被月光指引,找到了极东之地,第一缕曦光绽放的地方。
他们在那里停驾,研究太阳与其他星象,还曾一度捕获太阳,让它按照自己的心意升起、落下。那个地方的气候被调理得舒舒服服,为了避免其他种族的打扰,巨人在周围建造了一片沙漠,并在沙漠中心,他们居住的地方建立城邦,取名拉撒乌城,纪念他们曾以双手统治了太阳。
现在拉撒乌城的人们,就是当年巨人的后代,他们自视甚高,许久不和别国来往,而由于沙漠广袤,交通不便,他们也消失在人类的视野中许久、许久。
所以,如果艾伦他们发现这个名字出现在拉撒乌,只可能是出现在拉撒乌的传说中。
芙洛丝带着思索的神情道:“那个声音,在千年之前去过普赫罗尔王国的特里特村,又去过拉撒乌城。”
他们会在拉撒乌城见到祂吗?亦或是探寻到千年传说的一角?
如果一切能在拉撒乌城结束……即使不在那里,所有的一切也有结束的一天。芙洛丝无比确信这一点。他们每走一步,就是向终点迈近一步,她和安德留斯的同盟,也就瓦解一分。
芙洛丝坐了起来。一直以来那种负累的疲惫感消失了,身体再度恢复活力,就像在家洗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一样。她一早就注意到了,自己并没有在马车的车厢中,而是在一家旅馆里,“我们现在在哪儿?”
“尘港。”
“尘港?”
“我们穿越沙漠之前,最后的歇脚地。”
如果走大路,从费尔奇尔德王国的王都到达拉撒乌沙漠边陲的尘港,起码也得一个多月,如果安德留斯选择人迹更少的小路,也许就需要一个半月或者两月了。
芙洛丝扶着脑袋,没想到自己一睡就是这么久。海妖的歌声仿佛还在耳边。在这样的歌声里,她睡得格外酣沉。睡眠是宝贵的。难怪【商人】摆脱诅咒后便陷入梦乡,一梦不醒,最终在梦中失去了生命。
“这一路上有遇到其他【身份者】吗?”她问。
安德留斯丢给她一个盛着金色液体的小瓶,“【诗人】。”
他的气息还没有完全恢复,但在这种状态下,他杀死了一位同类。芙洛丝暗暗心惊,心里对这个人又多了一丝戒备。
尘港,大河南岸最大的人类城市。
大河迤逦向下,慢慢拐入群山,最后彻底消失在金色云层的掩映中。
大河北岸,灰绿色的平原渐渐转为灰褐色,怪石林立,房屋稀少,植被也稀疏了,在视线可以达到的最远处,大地最终转为转为贫瘠的浅黄色。再后面便是一排矮小的黑色丘陵。跨过那些丘陵,便是包围着拉撒乌城的大沙漠了。
没有带路的向导,那片沙漠就成了吃人不吐骨头的死亡禁区。
芙洛丝和安德留斯收回远眺的目光。这么远的一程,确实需要准备不少东西。
“向导,干粮,清水,骆驼,就是这些了,对吧?”芙洛丝扯了扯斗篷,罩着斗篷,她的影子看起来就没那么引人注意,她还注意到一点——
“你给我换了衣服?”
芙洛丝扯了扯坠着流苏的窄小袖口,“你干嘛给我换衣服?”她皱起眉头,“我原来的衣服呢?”
安德留斯走过来,看着镜子里的她,伸出手,将她戴的项链摆正了,“不喜欢?”
“这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你脱我衣服干什么?”
“害羞了?当然是——”安德留斯凑到她耳边,说了轻轻的两个字,芙洛丝听了果然勃然大怒。
她攥起拳头,安德留斯才笑着摆手,“哈哈,放轻松,亲爱的,开个玩笑而已。我要在这里准备穿越沙漠用到的一切,才借宿在这家旅店,也才空闲下来,有了时间打扮你。而且,这里气候炎热,你必须得换一套行头。”
晚了。芙洛丝已经给了他结结实实的一拳,“滚!”
两人一前一后走下楼梯,来到街道上。
此时正是清早,阳光还没到最热烈的时候,即使如此,路面已开始散发出惊人的热气。来来往往的人大多戴着头巾,黄色皮肤,是当地人。此外,也有很多穿着打扮迥然的外地人,肤色、发色、五官特征五花八门。
【身份者】消除饥饿,有芙洛丝保管的两个小瓶就够了,但她还和从前一样,吃一日三餐。即使做不回正常人,芙洛丝也想在生活习惯上尽量向正常人靠拢。
“那我们要准备的东西就很多了。”安德留斯道。
芙洛丝道:“我自己拿。我只关心我们要花几天才能穿过那片沙漠。”
他们来到市集。
“哟,”一个瘦猴一样的男孩搓着手走了过来,满脸堆笑,“两位客人好哇,是想去那片沙漠吧?怎么,是想去拉撒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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