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都市言情 » 女配不想攻略师尊了 » 第79章079涅槃(终章中)

第79章079涅槃(终章中)(2 / 3)

直到恶灵们都被清除干净,那一缕缕被献祭的神魂才露出了它们原本的模样——

干净、纯洁,不曾夹杂一丝恶念……

千万条神魂犹如江河入海般,渐渐没入到二人彼此交融的神魂之中,林莞竟觉得有些眩晕。

恍惚中,无数记忆的光点汇聚成鲜活的画面,一幕幕向她袭来……

*

“不是我说,你们风家不是一向同凤神交好吗?怎么如今请他帮这点儿小忙都不同意呢?”

“林谷主说得倒是轻松,你管削弱墟渊之火叫帮点儿小忙?那请问在你眼中什么才算得上是大事啊?”

“风阁主请息怒,相信林谷主只是救世心切,他并不是责怪凤神也不是责怪你的意思。”

“救世?哼!如今只是妖族和魔族兴盛,而我人族久未有人飞升而已。现在这世道天下太平,又不是乱世,何来救世之说?说是救世,只怕是有些人想要满足私欲而已。”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妖魔两族现在是没做什么出格的事,但人族势力渐衰,长此以往,你能保证三族能一直和平共处?什么叫私心?我这是为了我们整个人族考虑。”

“哼!到底为了什么你自己清楚。”

“你!……”

“各位,请息怒!今日老夫邀请三大世家来我云墟宗是来商讨对策的,不是来吵架。忘尘,给三位族长奉茶,大家都喝杯茶,冷静一下。”

“咦?听说剑圣又寻了一个天生剑骨的弟子培养,今天怎么没见他人啊?”

“呵呵,元城主说的是修然吧?修然,还不出来见过各位族长。”

修然……沈修然?师尊??

林莞方才只是模糊间能听到几人说话的声音,如今沈修然出现在大殿,她竟也能看到大殿内的情景。

大殿之中,端坐着四位老者,位于主人位的老者仙风道骨,白须飘飘。而其他三位,一个衣着富贵华丽,一个青衫上绘制着丹纹,还有一个手握龟甲,一看就擅长占卜之术。

而正在为他们奉茶的那位“忘尘”,看上去不过十二三岁的模样,五官竟与现在的云墟宗掌门,也就是林莞她自己的师伯姚忘尘极为相似。

至于刚被招呼来见客的“修然”,自然也是与沈修然长相神似,只不过,他此时看上去像是只有七八岁的样子。

林莞不禁感慨:这……至少得是三百多年前的记忆了吧?

不必说,殿上的那四位老者应该就是当时的云墟宗宗主灵虚子,以及元家、林家和风家这三大世家的族长了。

林莞好奇不已,想再看得真切些,谁知她眼前的画面突然扭曲一转,时间像是又推到了几年之后……

“我当初说什么来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你们之前不当回事,现在呢?有熊氏残杀修士的事情才过去几个月?魔族的疯子竟然开始屠城了!”

“事情还在调查当中,切勿这么早下定论。”

“还有什么好调查的?那有熊氏的族长是剑圣亲自验的身,魔族公主也是林族长亲自探的脉,这还有假?”

“话虽如此,但我始终觉得这两件事太过蹊跷,还是得再探查探查。”

“风族长请放心,这两件命案我云墟宗定会彻查到底,只是在此之前,还是得平衡好三族的力量,不然我怕……”

“我明白,诸位放心,凤神已经答应帮人族削弱墟渊之火了。只不过……削弱墟渊之火所要动用的阵法十分复杂,需要的人力和时间较多,在此期间,凤神恐无暇照顾幼女……”

“这个无需担心,若是凤神不弃,我让忘尘陪伴小凤凰……”

小凤凰??听到这个称呼,林莞有那么一刹那的恍惚,随后,一声清脆的凤鸣响彻天际,时空再次进行了切换。

“你好呀小凤凰,我叫姚忘尘,是剑圣的大弟子,凤神来接你之前,你就由我来照顾了。”

彼时,十五六岁的姚忘尘正对着一只幼小的凤凰说话,他自我介绍的极为认真,也不管小凤凰能不能听得懂。

那小凤凰骄傲的扬了扬头,随后就在姚忘尘震惊且欣喜地注视下,化作了人形。

“你……你……你能化形啊?你叫什么名字?”

“哼!”小凤凰冷哼一声,并没有理他。

林莞盯着小凤凰稚嫩的脸蛋,不禁有种分外熟悉的感觉……

自那日简短的自我介绍之后,姚忘尘带着小凤凰转遍了云墟宗的每个山头,除了……一座布满禁制的雪峰。

“那里……是什么?”小凤凰指了指远处的禁地,那是她第一次主动跟姚忘尘说话。

“那里是我师弟的住所,不过没有师尊的禁制钥匙那里是进不去的,我也已经很久没见过师弟了,不知道他现在过的怎么样。”姚忘尘眼中闪过一丝落寞。

“哼!”小凤凰装作不屑的一哼,可转头她就拉着姚忘尘朝着那座禁忌雪峰飞去。

小手虚空一划,如入无人之境!

“这是什么破地方?这是人待得地儿吗?”

小凤凰一路骂骂咧咧,林莞不禁莞尔,这不像极了她刚到凌寒峰时的场景?

小凤凰越走越后悔来到这里,直到——

“师兄?!”

那声音清澈又疏离,犹如山巅融雪,又如空谷幽涧。

竹帘掩映中的少年沈修然清瘦颀长,雪衣墨发。单是独立一旁,也无端让人觉得惊艳绝世,不染纤尘。

而一身红衣,明艳活泼的小凤凰也让清冷少年愣在了原地。

自此,小凤凰丢下姚忘尘独自前往凌寒峰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她会在清冷少年小憩时胡乱涂鸦为他作画,也会在他打坐时故意闹他看他无奈叹息。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