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5 / 5)
因为她知道计划生育法有规定,贫困高寒农村夫妻头胎是女儿的,可生育第二胎,但必须与第一胎间隔四年时间。而小帆是男孩,要想留下肚里的孩子,唯一的办法就是出示小帆的出生证明,那样他的父母和沟里的人就会知道小帆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那样父母会答应让这个和他们无血缘关系的孩子存在下去吗?即使允许他的存在,他们还会一如既往的心疼小帆吗?当梅艳再生下了自己的孩子,那小帆岂不是要经受加良童年时代的遭遇吗?那样在大人们心里矛盾的阴影下成长起来的小帆会健康吗?
梅艳在心里左思右想,她也舍不得肚里那个加良的骨肉,加良又一次失去了性功能,这个小孩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她的心里是清楚的,但是她更不希望小帆受委屈,她实在矛盾极了。
就在她整日犹豫的时候,加良发现了端倪,就在一天梅艳刚吃了一点东西,就到卫生间又吐了出来后,加良开始还直劝梅艳去看病,等一下又反应了过来的加良高兴的惊呼:“艳儿,你不是病了,你肯定是有啥了,对吧?呀,好,好,太好了。”加良高兴的几乎是手舞足蹈。
当然,梅艳怀上了小孩加良高兴是自然的事,更重要的是这起码可以提振他在这个单位里男子汉的自信心。
因为那次不行加良就曾疑神疑鬼的怀疑梅艳告知了强嫂,强嫂那个小喇叭一样的嘴,怕让全厂的人都知道了自己不行。这回尽管自己又出了问题,但是梅艳一怀孕,这下“谣言”不是不攻自破了吗?
“可能就是有了,你还高兴,我都愁死了。咋办呐?”
“愁的怪,啥子咋办?生呗,我都盼了多长时间了,这下我们终于有儿子了,还不把人喜死了才怪。”
“你不是早就有儿子了,小帆不是你的儿子吗?你这样说,要小帆醒事了,听到了非伤心不可!”
“小帆不一样,你是我今生唯一最爱的女人,又是我的妻子,你为我生的儿子,才是我盼望已久的。”加良眉飞色舞的说。
梅艳能看得出加良这次再度陷入性无能的尴尬后显然没有上次那么沮丧,就因为他才有过那么勇猛的十多天,也许那十多天还给他留下了一个活生生的见证――就是梅艳肚里的小孩。
“小帆还小,又不够四岁,我们已签了合同的。”她们这次回去时已给小帆报了户口,派出所的民警是加良的一个熟人,见他们两只能拿出结婚证明,拿不出小孩的出生证明,见小孩确实象加良虽然不再怀疑,但要求他们拿出“三查证明”(即:对一胎的育龄妇女检查是否有节育环,无环的是否有孕;二胎的育龄妇女查绝育手术情况)后再说,最后在啥都没有的情况下,他们夫妇与当地派出所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
“合同不是人签的?现在这世道有钱啥事不能办?你看社会上多少人生二胎三胎的,办指标都不是大娃有这病那病,你看那些娃,哪个不是大学生,怪好的。再说,万一不行,我们就出示小帆的生育证明,他不是你生的,这种情况,我们肯定还能再要一个娃。好了,高兴点,这些事你就交给我,过一时我回去办好了,你安心的把我们的儿子生下来。”
“加良,我们把这个娃作掉吧?”
“艳儿,我都给你说了这些,你还怕啥?至于小帆不够四岁,那一点问题,用钱走走关系是可以通融的,或者我们认罚款还不行吗?”
“不是,加良,你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我觉得爸妈他们要是知道小帆是别的女人和你生的孩子,他们肯定会不喜欢小帆的,如果我再生一个小孩,我怕小帆会和你一样受委屈,那样不利于他的成长,我打算对家里永远隐瞒这个事实,所以,我必须打掉这个娃,这样我们都会一心一意的去疼爱小帆。”梅艳用最后一句话向加良表明了自己的决心。
加良这次是真的听懂了,梅艳心怀着这样的慈悲,他不知道自己修行了几万年,竟然娶下了如此宽厚仁爱的妻子,为了不让别人的孩子受委屈,宁肯牺牲掉自己的骨肉,他真不知道用啥方式向梅艳、这个自己亲爱的妻子表示感激,他一把把梅艳搂在怀里,泪水夺眶而出。
林加良怎么也忘不掉自己那屈辱的少年、青年时代。他由于私生子的身份、由于与周家和林家都没有血缘关系的事实,他蒙受了多少痛苦和耻辱。而今天的小帆只是一个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他同样是一个私生子,是自己这个私生子与冯晚云所生的私生子。这样的小孩,一旦身份公诸于众,他的境遇和命运将是可想而知的。
难得梅艳为自己为小帆想得如此体贴周到,他感谢梅艳这样设身处地的为他和小帆着想。但是加良更知道这样做梅艳将要承受的是一种怎样的心疼;将要付出的是一种怎样的代价;这样的恩情他林加良终生都无以为报啊!
林加良把梅艳紧紧的搂在怀里,许久都不愿松开,最后他说:“艳儿,我的好媳妇儿,你还是再想想,我觉得这样对你太不公平了,我的心里也会永远不得安生的。这本来是我的过错,为何要你用这样的代价来承担责任呢?艳儿,我真是个混蛋,我太对不起你了!”加良满含热泪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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