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二次元 » 巫女桔梗酱的现代除魔生活 » 第298章,本场结束(二合一)

第298章,本场结束(二合一)(3 / 4)

“别慌!亚美,我是被不良少年捅死的,只要想办法让警察找到我的尸体,就可以证明你没有杀我!”

“你不怪我?”

“死过一次的人,我现在怪你有用?”孝一苦涩的说道:“真的倒霉!我就奇怪了,公司倒闭,钱包被偷,天上掉鸟屎,出门掉下水道,开车爆胎,吃饭有虫,最后我跟你大吵一架离开家买醉的时候,碰上不良少年,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发生冲突了,回过神来就死了,那段时间特别倒霉,所以,心情有点暴躁,我真不是想杀你,只是脑子一抽失控了,亚美,你不会怪我吧,那个男人,是你找来报复我的吧,你其实并没有背叛我的吧...”

亚美无力的捂着脸,轻声的抽泣。

“你别哭啊!都是我的错!我不该打你!但是我现在死了,你也该原谅我了吧!”

“那个女高中生怎么回事?”亚美抽泣着问道。

“那个啊...”孝一不知道怎么说了。

房间里,一只死魂虫静静的呆在角落,没有出声。

“就是偶然碰上,说过几句话...”

“我看见你给钱了。”亚美说道。

“那是我觉得她长的很亲切,脑子一抽,就给了。”

“你会是这种人?骗谁呢?”亚美不信。

“真的!我跟她什么都没发生,连个小手都没牵上!”

“好啊,你果然动坏心眼了!你都是有老婆的人了!还干这种事!我看错你了!”

亚美一直哭...

想着,为什么事情会发生到这一步?

为什么?

前台,本场结束,主持人对着摄像头说着结束词,台上选手一一离场,跟着,下一批选手登台。

天野跟山茶对视后,没有停留,紧跟着离开。

山茶没有跟桔梗搭话,只是微妙的笑着打过招呼后,带着自己的下属当先离开。

而天野,招呼了一声东名,最后,礼貌的跟桔梗告辞后,带着东名一同离开。

大姐回到之前台下所在的位置,对于自己的表现,一脸忧心忡忡,情况很是不妙,就她一个跟其他人说的不一样,这样的情况,不是她说的正确就是错误,按照一般从众的心态,她就微妙的有些危险了,眼中满是失策的后悔之色,早知道,就不搏出位,想着踩那个小丫头一脚了。

五月七日小羽也没有直接离场,身边,其母亲,不断高兴的夸奖着小羽,碎碎念唠叨着这场表现不错,那个女人肯定是杀人了,看神色已经露出了马脚等等。

小羽没有回答自己的母亲,有些想不通,为什么那些巫女姐姐会帮助她。

虽然没一个人说过这种话,但确实的都站在她这一边。

以往录节目,并没有这种情况,大家是同行,属于竞争关系,那些叔叔阿姨,并不介意用恶毒的语气告诉她,哪里做错了。

而且,小羽不是不知道,在某些场合说一些谎言更加合适,但她做不到这种事情。

事实往往非常残忍,残忍到触目惊心。

要不是她开口就说出这个女人杀过人,这一场,只是单纯的通灵找人,如果只是这样,那个叫天野的姐姐就以绝对优势胜出,仔细想想,这个姐姐没有反驳她的说辞,反而把事情导向更复杂的结果,并失败,事实上,如果一口咬定自己在说谎,事情反而简单的解决了,那个叫亚美的小姐会非常高兴并感激天野。

“继续加油,最终奖金就全看你的了!我们母女能不能过上优渥的生活就看你的表现了!不要让我失望!”母亲贪婪的说着这样的话。

小羽眼中闪着淡淡的悲哀,轻轻的点头,说道:“我会努力的。”

母亲又没叫自己的名字,她应该是忘记了吧。

小羽不由看向场中,还剩下的最后一位巫女。

此时,桔梗正在跟戈薇交谈着。

紧跟着,桔梗带着一众人起身,准备离开,手里牵着小小一只的玲,路过小羽身边时,停下脚步,看着这位站在角落墙边与母亲保持着疏远距离,孤单单的冷清小女孩,微笑道:“是叫小羽吧。”

母亲的话语顿停,警惕的看着桔梗。

小羽轻轻的点头,嗯声应答。

“你有着出色的才能,不过,好像不怎么得心应手的样子,这一场,大家都被你误导了呢。”说着,桔梗笑着抬手拍了拍小羽的小脑袋,说道:“加油~”

母亲有些炸毛,就连她自己也不敢碰小羽,怕污染了小羽的纯洁与才能,但又不敢对这个不知深浅神秘的巫女出言不逊,身为小羽母亲,她可是身处这个奇妙的世界,深信着鬼神的存在,毫不怀疑。

“你不准备责怪我吗?害得你没办法胜...”

桔梗挑眉,说道:“看来你看出来了,果然,你这份才能不能小看,很厉害”

小羽点头,说道:“被天野大人召唤出来时,我就看见他死亡时的画面了,所以,一开始我就说错了...”

看来,看见的是不连贯零碎的画面呢,桔梗懂了。

所以,这孩子被亚美单方面的零碎记忆画面误导了。

“那为什么不说出来呢...”

“那个男人不想说...”小羽低声说道。

“小羽是很温柔的孩子呢,所以,大家都不会怪你的,不用担心,那个女人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管是我,还是山茶,天野,都能在场外做好收尾。”桔梗笑道。

“嗯...”小羽低着头应道。

“再见了~”说着,深深看了眼小羽的母亲,桔梗带着戈薇等人离开。

小羽看着桔梗离开的身影,不由想到,三位都是很温柔的巫女姐姐呢。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