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番外五(1 / 2)
110番外五
◎李云芝x秦筝◎
在繁华而冰冷的北城待久了,秦筝忽然喜欢上了家乡这个温婉的江南小城。
风是软的,水是软的,连人心也是软的。
关了店门,隔壁花店的阿姨听说她要去祭拜姐姐,专门送了她一束包装好的花,花不大,但精致漂亮,并不是那些常用来祭拜的菊花,是橘色的洋桔梗,她记忆里姐姐最喜欢的花。
秦筝笑着谢过她,将手里提着的小蛋糕递了过去:“谢谢阿婆,这是我才烤的小蛋糕,糖放得不多,也给您尝尝。”
跟李云芝在一起这七年,她也不是一无所获的,至少耳目目染,她见了许多人,见了许多世面,人也聪明了许多。
那几年,做自媒体,秦筝赚了些钱,虽然大抵也够她后半辈子的吃穿,但她并不想坐吃山空,干脆开了一家小小的甜点屋。
她会做的东西不多,可在这质朴平淡的小城也足够用了,她的定价很低,因此才开业不久就有了不少客户,刚刚好在成本之外让她能赚够生活费。
美食是一件很治愈的事,一直都是。
回到这里,她换了所有的联系方式,至于曾经那个热度很高的美食账号也停止了更新,她和过去,和北城,和那个人彻底告别,划清了界限。
往后,她只想守着逐渐老去的父母,守着她的小甜品屋,继续治愈自己,也治愈那些需要治愈的人。
二十多年过去了,如今又有秦筝承欢膝下,收拾东西再看到从前的全家福时,父母似乎已经不会再落泪了,她不知他们到底有没有释然,但至少现在他们可以用平静而怀念的口吻笑着说起姐姐。
“老头子,这张照片好像是他们姐俩五岁的时候拍的吧,你看筝筝,那会儿多瘦,可不像现在这么贪吃。”
秦筝听着,默默又吃了一口手里的泡椒凤爪,没有接话。
秦父看着面前吃个不停的女儿,微微一笑:“爱吃好,能吃是福。”
秦母挖了他一眼:“什么能吃是福,你看看她自从回来,这胖了多少了,脸都圆了一圈了,我可跟人家说了,我闺女很漂亮,她这去见人家男孩,不得让人家说我吹牛啊。”
“妈,我能先不相亲吗?”秦筝垂眸问道。
看着她那模样,秦父正要说话,秦母便抢先开口道:“我知道你心里还没忘了李云芝,但咱们断就断个干净,筝筝,我和你爸就你一个女儿,我们也不图你大富大贵,李云芝那样的人不是咱们攀得上的,你就算是嫁给他,往后受了委屈,我们给你撑腰底气都不硬,可妈给你找的是门当户对的,人老实,父母也都是公务员,你们在一起往后日子肯定安安稳稳,又没什么负担,总是好过的。”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这道理本是人人都知道的,连过李云芝光风霁月意气风发的模样,老两口也知道她心里落差大,可有些人就是普通人抓不住的,见过反而不如不见,若是真的由了她的性子,只怕就要误了终身。
看着父亲鬓边的白发,秦筝乖巧的没有再坚持,抱着他手臂靠在了他身边,妥协道:“要不然爸妈也跟我一起去见吧,就在隔壁桌坐,你们如果喜欢……我就试一试。”
或许鹿笙那样美丽而梦幻的爱情,只属于像她那样的小公主,而午夜的南瓜车消失了,王子其实也不会再怀念灰姑娘。
她只是一个普通人,偶然闯进了一个太过美好的世界,而梦醒了,接受那些琐碎的柴米油盐,脚踏实地,平平淡淡,或许才是真正属于她的人生。
回到房间,秦筝默默的一个人翻起了从前的相片,有许多照片从前父母看不得,那会儿她还小,还没有那样深刻的理解死亡,所以通通被她收了起来。
前面的照片有很多,两个一模一样的小姑娘,穿着一样的衣服,摆着一样的动作,像极了照镜子,有趣极了。
在动物园,在公园,在淘气堡,在家里,各种颜色鲜艳的衣服,各种漂亮的小裙子,各种奇奇怪怪的辫子,现在看来,当时她们拍照的动作真的很好笑。
可后面,照片就少了,属于五岁那年的照片只有寥寥几张,看着那坐在病床上的两个小光头,秦筝眼眶微红。
她合起相册,抓了一把开了封的薯片,一并塞进了嘴里。
她小的时候,确确实实不喜欢吃饭,还总挑食,所以一直都是瘦瘦小小的,可后来……她爱上了吃东西。
她还记得那一天,那个声音很温柔的医生叔叔告诉她,如果她努力吃饭,长到九十斤,她就可以救姐姐。
她们是同卵双胞胎,她们的骨髓配型完全吻合,只是她年纪太小,不满足作为供体的要求,即使医院同意破例,她的体重也必须要达标。
她只要让自己变成两个自己那么重,姐姐就可以活下来。
从那天开始,她爱上了吃东西,尤其是那些高油高糖高热量的食物,从前爸妈说不健康不许她们吃的垃圾食品,可那会儿都会买给她,随便她吃。
她开开心心地吃,他们偷偷地哭。
她到现在都记得姐姐羡慕的眼神,她知道姐姐也馋,所以她答应了等她好起来,把自己那一份也让给她。
可后来,还没有等到她长到足够的体重,她就已经没有姐姐了。
这个家里,所有成双成对的东西都被收起来,变得形单影只,仿佛从来都只有她一个孩子一般。
父母把她当成了眼珠子命根子,宝贝得不行,她好像拥有了爸妈所有的爱,可她知道她再也没办法拥有一份完整的爱了。
想到姐姐,秦筝的眼睛有些酸,她低头揉了揉,忽然一瞬间忽然想起了那盏灯。
似乎供灯的日子快到了,或许等按照父母的要求见完相亲对象,她还要再回北城一趟。
他好像是常去寺庙的,秦筝想着,忽然又笑了笑。
没关系,万一真的遇到他,那时候自己有了新的男朋友,以他的性子,一定不会纠缠的。
既然要回北城,秦筝决定到时候要去找知意小朋友兑现诺言,顺便再见见她的好姐妹。
这次,她要把这盏长明灯供许多年,所以以后大概真的很少有机会再见了。
每天打理自己的小店,秦筝的时间过得很快,也很悠闲。
没人的时候自己吃一个小蛋糕,他在柜台前晒着太阳,懒洋洋的打一个盹,有人时把亲手制作的甜品包成好看的模样,看着别人脸上的笑,她也会不自觉的弯弯唇角。
午后的阳光很好,她低头给小蛋糕裱着花,阳光落在奶油上,泛着甜蜜的光,完成了一朵粉白色的玫瑰,她满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擡眼便在窗外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他白了,也瘦了。
隔着那透明的窗,李云芝目光深深地看着她,他的手落在窗上,有些泛白的唇微微翕动,秦筝却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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