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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我爸不叫陶渊明(1 / 2)

如果回到过去,就必须先回到邺城。

邺城是一座很容易被人遗忘的城市,我出生在这里,我爸爸出生在这里,我爷爷也出生在这里,我太爷爷……太爷爷是从北方迁来的。

太爷爷留在邺城的原因已经没人能说得清,他是这附近很厉害的屠户,娶了当地一个姓方的姑娘。邺城挨着滚滚江水,城内水网密布,是个地处东南平原的水乡。方姑娘是出生在船上的渔女,和我太爷爷强强联合,小日子就过下来了。

我爷爷杀猪也卖菜,人很能干,水性非常好。他当过兵,据说以前去过朝鲜打仗,最后平安地回到邺城。他对战争的一切闭口不谈,只做一个普通的小老百姓,听从父母的话娶妻生子,是远近闻名的妻管严。小老头一辈子脾气很好,有时候甚至有点窝囊。

爷爷和奶奶只有一个独子,也就是我爸爸。那时候家家户户都生许多孩子,张丞凯曾经告诉我,那个年代正好是婴儿潮的生育高峰期,我爸这个独子在当时其实有些罕见。

我爸年轻时长得相当不错,身高在人群里突出,五官也俊朗,人稍微有点内向,但熟悉了之后会发现他有点闷骚。

初中毕业后,他成为机械厂的技工,机械厂的工作在当时看来很不错,家里的赚钱主力渐渐从我爷爷转移到我爸爸身上。

我爸谈过几段自由恋爱都没成,最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我妈妈,两人结婚后很快有了我。

在这之后,我妈妈身体不太好,我三岁时她去世了。我爸出过一次事故,失去了右手臂,从一个正常人变为残疾,后来花费很久才习惯用左手生活。

原本我爸在那场浪潮里注定下岗,却正因如此,厂里领导对他特殊照顾,让我爸转去另一家单位做了后勤工作,只能说是福祸相依。

老陶家的历史大概如此,我相信这是这世界上亿万普通人家的一个短暂缩影。我们不可能有家谱那种高级货,只能攒一攒道听途说的各种碎片,最后勉强拼成了过去。不过,我还挺喜欢听这些过去的故事,张丞凯也是如此。

老陶家还有一个传统,那就是做个好人。

想要追溯源头,我们家的渺小家规远比“好人卡”出现的更早。

小时候语文课学造句,“因为……所以”,我写:因为祖祖辈辈都做好人,所以老陶家一直相对贫穷和落后。

我爷爷和我爸爸看了我的作业大吃一惊,晚饭后与小学生的我畅谈一小时,非常坚定地告诉我,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因果关系,所以不能用来造句。应他俩的要求,我换了一个很平淡的句子:因为吃了坏掉的香蕉,所以我上了三次厕所。

做个好人的概念比较空洞,不过落实到我的身上,在这里只能简单列出几点:准时上学,按时写作业,认真听讲,文明礼貌,孝敬长辈,对小动物有爱心,团结同学不攀比,生活作风朴素,不能提出对老陶家提出过分的要求……

靠,太多了写不完,怎么好像也没那么空洞。

很不幸的,我总是站在他们要求的另一面:有点小聪明,但是对学习不上心,每天只想着到处玩。睡过头是常态,疯疯癫癫一天也找不到作业本。的确团结同学,团结得都是一些差生。有爱心地对待小动物,经常一个月捡三四条流浪狗回家。生活作风是相对朴素的,能把长袖衬衫穿没了两只袖子……

最先投降的是我爷爷,他始终坚定地认为我虽然顽皮不上进,但大体来说还是个善良的孩子,毕竟是老陶家的种。再加上他年纪大了,对我有隔代亲,很多时候都是宠我的。我爸则更心力交瘁些,他幻想我能好好学习,让老陶家有朝一日能飞出个金凤凰。

小学放暑假,学校会发一本厚厚的练习册作为暑假作业,我在上面学了不少歇后语、字谜和俗语,于是老气横秋地对我爸说:“爸,我考考你。龙生龙,凤生凤……接下来一句是什么?”

我爸听出我在讥讽他,差点儿气得掀桌子。当然只是想想,那天我爷爷做了结实无比的海碗红烧肉,香得让人有点儿迷糊。我爸没出息地被肉晕了一下,就这么彻底错过对我发火的机会。

我奶奶在世的时候对我也很好,她是当时老陶家唯一的女主人,一直很心疼我,觉得我妈妈离开得太早,我太小,没有女人照顾日子会过不下去。

所以,直到我奶奶也告别这个美丽的世界前,她除了操持家务以外的首要任务就是试图让我爸爸再婚。

可怜的奶奶,这几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爸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年轻的英俊技工,他现在是一个残疾的、带着一个儿子的鳏夫,每月工资四五百,要说优点……虽然略显沧桑,但光看脸还是个帅中年吧。

然而,看脸的事情又能维持多久?

爷爷告诉我,以前我爸长得帅,很多女孩喜欢他,但她们喜欢的都是转瞬即逝的东西,所以做人最重要的还是内在美。我心想拉倒吧,如果我妈以前遇到的是现在的我爸,我会第一时间让她赶紧逃跑。

无论如何,奶奶的任务有一种看不见的沉重力量,它莫名其妙地向下压迫奶奶。我爸起先可能有点再婚的念头,愿意配合奶奶去见一见不同的女人,但没有一个成功的。

没人喜欢失败,也没人愿意一直被拒绝。我爸很快流露出一种肉眼可见的颓势,不再想要继续这种有屈辱感的相亲。

印象中,唯一一位可以接受我爸的阿姨来自邺城几百公里外的贫困县,她又高又壮,脸庞发黑,站起来的身高竟隐隐有超过我爸的趋势,两只手臂覆着毛茸茸的一层黑毛。

这下连我都坐不住了,在此之前我只是一个没心没肺、喜欢看我爸受苦的小孩儿,如果这位阿姨真的变成我的后妈,我有一种以后都没好日子过的预感。

万幸,我爸也没答应。这个闷骚的中年男人似乎一夜之间老去许多,有个冬天的晚上,我爸烧了盆热水放在房间里,我们父子俩面对面坐着泡脚。

我爸的脚大,放在最下面,我的脚小,踩在他的脚背上。我们聊到“找个新妈妈”这件事,我爸看着我,笑了笑道:“找不着也没事,儿子,爸带着你过一辈子。”

南园街是我们生活的地方,九零年初爷爷和奶奶搬进这里的新式小楼。五十五平的二室一厅,最多的时候住着我们一家五口人。

也许那时我还太小,没有拥挤的印象。随着妈妈和奶奶的离开,最后留下老陶家的三个男人,日子始终要继续向前。

南园街的住宅零零散散,附近生活的一些人已经彼此认识了很多年。有些阿姨叔叔是我爸的同学、玩伴,这些年轻人结婚生子的时间差不多,生下的孩子也像他们过去一样成为朋友。

眼看着我要上小学,因为我没有上幼儿园,我爸担心我适应不了,于是让我提前上了一年的学前班。

学前班只上半天,教一些简单的拼音、算数和画画,还会发零食,我挺喜欢去的,算是能对小孩速成一下集体生活的概念。

于是,那个小小的学前班,就成为了我第一次认识张丞凯的地方。

当时的课桌是长条木桌,一排能坐四个人。六岁的张丞凯坐在我的右后方,一开始我没注意到他,因为他特别安静,穿一件挺括的白色小衬衫,搭配一条洋气的蓝色背带裤。

学前班的座位是男女混坐,尽量避免男生扎堆或者女生扎堆。张丞凯长得白白嫩嫩,软软的黑发搭在额前,眼神明亮。他不说话,女孩子们却对他有一种天然的好感。

我坐在长条桌的中间位置,左右两边都有人,正忙着和这一排的小孩儿讲话,还没来得及向后发展,于是也只是简单地看了两眼张丞凯。

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讲话,一说就停不下来。偏巧我左右两边坐的小孩儿也是话痨,我们三个一下子相见恨晚。老师在上面说,我们在下面说。

“陶自乐!”

“到!”

“安静!”

“……”

安静?好的,安静。我认真地闭上嘴巴,听到老师严厉的声音有些害怕,被批评的感觉非常不好,我一下子羞愧地低下了头。

没过多久,我发现学习是相当枯燥的一件事情,老师说的话我也不是全部能理解。

写字是用削好的铅笔,我刚开始写字的时候掌握不好力度,一用力,咔嚓一下,笔尖就碎了。我爷爷每天晚上都得兢兢业业给我削十根铅笔,回来后尸骨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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