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newboy——十一(2 / 3)
“假的。”
“什、什么?”
“这公章是假的,你拿着这东西往上告,他们反手就告你伪造公章。”
何典面目失色。
沈子翎站在易木身旁,见状想叹气,问:“还有没有别的证据?比如你们见面地点的监控,或者公司配发的手机号或工作邮箱?”
何典僵硬摇头:“每次……每次他都是约我在车里见面,没有监控,也没有通话记录……我从一开始就被……”
“真蠢。”
易木打断了他,平淡又嫌弃地说。
“做出这种事来,蠢。已经做出这种事了,却连证据都不知道留,更是蠢得没边。kap瞎了眼,会招来你这种实习生。”
易木从不在事情定论前骂人,现在开口骂了,说明事情已经无可回寰,彻底死局。
何典无言,沈子翎脸上也有些讪讪,心知易木在含沙射影地训他。
然而他忽略了,易木训他,根本无需含沙射影。
易木旋即扭脸,坐在老板椅上抬头看他。
“你也不聪明,怎么教出这种实习生?当年……算了,我有的是时间骂你。何典,你过会儿去人事部一趟,办离职。然后再去趟法务部,看看他们打算怎么处理你。”
处理。何典在心里重复这两个字。处理,处理活鱼似的,好像在让他洗净了等待刀子。
“……我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理?”
问出这话时,他倒很冷静,昨晚吼也吼了,哭也哭了,现在事情成了定局,他想最后留些体面——在沈子翎面前,他总是近乎绝望地寻求着“体面”。
当易木和他陈述他可能要面临的后果——赔付几百万,跟公司签分期偿还协议书,对外承担故意毁坏财物罪,他均匀且麻木地发着抖,只在易木说完后,径直盯住了沈子翎。
“那他呢?我要被‘处理’,他呢?”
“他?内部处分,扣年终奖,升职估计没戏了,不降职就算不错。”
易木含笑看向何典,不无嘲哂,“怎么样?你自掏几百万腰包给他买来的教训,还满意吗?”
何典愣住,转而目光怨毒地瞪着易木——以前他在易木面前连头都不敢抬,现在顾不上了,鱼死网破。
“你包庇他。他们没说错,就因为他爸是当官的,你就包庇他。”
易木原本不想废话,可抬腕看表,发现离会议时间还剩半个多小时,正好早上吃得饱,省去一顿午饭,时间充裕得很。
他起了玩兴,微微倾身,十指交叉在桌面。
“可不是我要包庇他,或者说,不止是我要包庇他。沈子翎做着最难最累的客策一体,工作能力又强,是公司舍不得他,宁肯赔钱也要保他。你呢?你对公司又有什么贡献?”
“……他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受到的教育,见过的世面,交往的人脉,哪是我这种……农村出来的穷孩子能比的?我们有这么不同的阶级,却要被所谓的‘公司’放在同一平台上比较能力,你不觉得很不公平吗?”
易木稍稍一顿,神情认真了些,但仍然带笑。
他松开表带,解开两手袖扣,抬腕抖落了下,府绸衬衫的袖子滑下去,露出白皙瘦削的手臂,以及手臂上常年不见天日的几道疤痕。
他毫不羞惭,数勋章般,从容数着或深或浅的陈年疤痕。
小臂几道,是小时候割猪草的划伤;手背几块,是冬天打水洗衣服的冻疮;微微变形的指甲,略显粗糙的关节,以及腕处一道深红的刀疤。
“你想比,那我来和你比。我职位比沈子翎高,而且是在他那个年纪就比他高了。至于阶级,我看过你的档案,你来自邳县的村子,是吧?我出生在凉山,不是凉山县,是凉山村,我从小就没吃饱过,走山路上学,回来还得帮家里干农活,小小年纪弄了一手的伤。我和你,怎么也算同一个阶级了吧。但我在你这个岁数,已经靠创意拿了戛纳广告奖。你呢?”
何典错愕,目光在易木的脸和手上不断切换,仿佛这双伤痕累累的手,无论如何没法和眼前位高权重的上司对上号。
良久,他咬牙轻声问:“那你不怨吗?你还能把他当学生带,看着他这种人在你面前晃悠,你不嫉妒吗?难道不会恨吗?”
易木戴好手表,又慢慢系着袖扣:“我嫉妒他干嘛,又恨他干嘛,这天底下有钱人那么多,我看到一个就嫉妒一个,还活不活了?况且,人各有命,我的命不是他导致的,我为什么要跟他过不去。”
“人各有命……你的意思是,你认命了?”
“我要是认命,那恐怕现在还在山里割草。我是怨命,但不认命,所以我拼了命地学,考到了大城市,上了好学校,进了kap,一路爬到如今的位置。你不也是吗?进kap不容易,你能进来,至少说明你在你们专业的排名非常靠前,四年奖学金也没少拿。我们很少招本科生,你是为数不多的一位。”
何典怔怔的,半晌涩声说:“我努力了,我是命不好。”
易木系好袖子,往后一靠:“你是怨命,恨命,又认命。你说你命不好,要我说,你的命不知比我好多少倍。你知道,我之所以会护着沈子翎,是因为他是我一手带大的实习生。”
“我知道。”
“嗯,那我说点儿你不知道的。前段时间你晚上偷偷留宿公司,被你同期告给了领导。前些年也有人晚上在公司住,结果半夜偷偷用微波炉,导致起火,闹得很大,所以领导很忌讳这种事。领导听了这事,要处分你,还要扣工资,是沈子翎帮你压下来,还替你交了钱——这件事,你恐怕不知道吧?”
何典睁大了眼睛,看向沈子翎,喃喃怎么可能。
沈子翎,然而,并没有看向他,而是垂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老板椅晃晃悠悠,易木随之悠悠道:“所以说,你的命比我好。不过你只顾着恨了,连脑子都恨没了。确实,沈子翎是含着金汤匙的人,我是得努力才能上桌吃饭的人,而你是吃不到饭就要掀桌子的人。你也不想想,大家都在一张桌上吃饭,这桌子又根深蒂固,喂饱了不知多少人,你以为自己在和沈子翎较劲,其实你是在和桌子较劲。这又是何必?一进公司就有这么好的前辈带着你,甚至还带你进歌狮组。如果你就这样转正,踏踏实实工作几年,还愁上不了桌吗?”
易木笑笑:“不对,你以前是不愁,但以后,可有你愁的了。”
何典没了动静,纸人似的扎在地上,飘飘忽忽,摇摇欲坠。
过了片刻,他抬头,眼里泪水丰盈,嘴角却在笑。
原来charlie对他是真的好,至少曾经,是真的好。
他先前不信,总怀疑那好里带着轻蔑,现在印证了那份好的纯粹,可那份珍贵的好心已经被他亲手摔碎在了地上。
他想,自己对charlie,真应了那句话,“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高考考了这句,所幸他背得熟,可谁知当年悉数填上的字句,得到今天才总算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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