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justtonight——一(1 / 2)
此话一出,车里寂静下来。
车子外头,风还是簌簌地刮,雨还是哗哗地下。车子里面,两个人相望不语,两颗心都在腔中跳得没序,各有各的心思。
一个很想把满腔乱麻全翻出来,让对方捡着该听的听,听过了趁早放弃,别再浪费时间。
一个很想堵住耳朵,最好装聋作哑,五感闭塞,什么丧气话都不必听。
相持片刻,沈子翎浅浅吸了口气,正要开口,手机响了。
他瞥了一眼来电显示,皱眉摁掉,摁掉再响,两三次后,卫岚看出了猫腻,主动说道。
“哥,你接吧,我……”
他想“回避”,可四下看了一圈,房车是个铁皮罐头,无处可躲,外面又雨势正盛,出去只有挨淋的份儿。
沈子翎没让他为难,拿着手机往车后走,口中说道:“没事,你待着吧。”
走到了房车最末的上下床铺那儿,他坐在床尾,拉上了帘子,兀自对着铃铃响个没完的手机默然几秒,接了起来。
沈子翎在车尾接电话,卫岚在车头站不住,无论如何都觉着发闷,索性把那扇没关的窗户推得大敞四开。两手撑在窗沿上,他不怕挨浇,微微探了头出去,在腥凉的空气中,忽然想起从前看过的句子。
说的是,“真正初恋,恐怕是兴奋得不需要伞的,手牵手在雨中狂奔而去,把年轻的长发和肌肤交给漫天的淋淋漓漓,然后从对方的唇上颊上尝原凉甜甜的雨水。”
他真愿意和沈子翎去淋一辈子的雨,可他的愿意是一厢情愿,沈子翎明显是个晴带伞的人,他在大雨下再如何追逐,两个人也终究隔着千伞万伞。
一层薄薄帘子隔得住身影,隔不住人声,卫岚耳畔雨声纷纷,可依然能听到沈子翎在低声讲电话。
电话那头的人是谁?卫岚心中有猜测,他很不想印证,但向来知礼的沈子翎会挂断三次电话,对象是谁似乎已经昭然若揭。
卫岚叹了口气,心事纷杂,觉得自己像个糟糕的天气预报,既预测不到今天的一场大雨,也琢磨不出沈子翎心中究竟是阴是晴。他不再多想,明知想再多也没用,转而专心致志地去看雨。
雨天,多么适合让心事发芽。
帘子之内,沈子翎也看雨。
窗玻璃上的雨蜿蜒而下,盈着一层霜似的雾气,路边有一盏暖黄路灯在远远地亮,那光是湿的,饱含水分,看久了几乎会往下坠落。
他刚挂电话,来电的人的确是陈林松,来电的内容却是令他惊讶——不是求复合,找解释,陈林松的方法更聪明,圆融得挑不出理。他说,父亲病了,昨天晚上已经送了医院。打来电话,也不是要沈子翎看望,而是问他当初帮着办保险的朋友还有没有联系。
老人的事,理应是大事,涉及到医保,那更是急事。一桩事又重大又紧急,堵得沈子翎没有后话,只好先去翻找了朋友的联系方式,发去之后,又问了医院地址。
老人这些年对他和对亲儿子也差不多,虽然如今陈沈二人分手,很可以与之亲属不再有联系,可……一来,沈子翎了解陈林松,知道分手这事必然还没传进老人耳朵里;二来,沈子翎毕竟还记得那么多年来的好,老人家对他有真心,拿他当家里人待,他感觉得到。
他犹豫着要不要去医院,犹豫来犹豫去,没犹豫出个结果,却忽然羡慕起卫岚来。很直来直去的孩子,不喜欢了就一眼不看,喜欢了就紧追不舍,碰壁不怕,受了冷落不怕,连淋上一场大雨也不怕。
而自己呢,这么多年来都活在伞下,他们只教会他下雨要打伞,头发一丝不乱,周身体体面面,但直到今天他才发觉,久在樊笼里,或许淋雨也是一种痛快。
沈子翎一笑,盯着雾蒙蒙的玻璃,心说今天倒确实是淋痛快了,落汤鸡似的。他上车时脚下打滑,还差点儿摔了一跤,是卫岚把他从后托住,送进——或者说塞进了车里。
他莫名想起被托住的那一刻,手肘被轻易攥在掌心,后背猝不及防贴了胸膛,那胸膛结实滚烫,里面不像装着一颗心,而像孵着一团火。
现在回想起来,沈子翎没来由瑟缩了下,像畏寒,也像被烫了一下。
老宋说得没错,雨的确渐渐转小,彻底停在了傍晚时分。云翳散去,露出的晚霞格外晶莹剔透,是冰沙里夹了一颗醒冻梅子。
卫岚苦熬许久,像在等着受刑,可沈子翎不知是被电话打扰还是于心不忍,直到雨停下车,都没将重话放送。
一场露营有惊无险,露营过后,太阳照常升起,各人回各处,新的一周开始了。
新的一周,众人各有各的忙头。弥勒照旧钓鱼,老宋不知鬼混到了哪去,沈子翎苗苗要工作,不必多说,卫岚在打工之余,这天下午受董霄的邀请,来到了乐队的排练室。
卫岚当时答应加入,并非胡说,是当了真的。他那自我意识和叛逆精神都觉醒得太早,几乎刚会讲话就是个有主意的,偏偏小时候又豆丁大点儿,人微言轻,从没人将他的话当回事。别人越是不当回事,他自己就越是要当一回事,不蒸馒头争口气。争气到了如今十八岁,他从不爱空口许大愿,是真真正正的言出必行。
老宋总因此笑话他,说他驴脾气,他很无所谓,觉着就算当头驴也比满嘴谎话的大人要好,活活轴成一根筋也比散成一盘沙要好。
说回乐队,这乐队建立也有几年了,名气却寥寥,兴许是刚开始风格偏于俗套,后来又太过小众,总没有个差不多的中间值能供乐队茁壮发展,此外似乎又有些人员变动之类的杂七杂八,拖得乐队始终火不起来。
乐队不温不火,名字还挺文艺,rustmoon,锈月。卫岚顺着董霄共享的位置去找,找到排练室上下左右一打量,只觉着月亮锈没锈不一定,这排练室外头的水管和铁门可是锈得挺厉害。
董霄原本在屋里忙活,闻声迎出来,手里还拿着张不干不净的湿巾,显然正勤勤恳恳大扫除中。
她穿的还和上次见面差不多,薄t恤配大外套和皮靴子,短发依旧半黑半白,妆容仍然紫黑得宛如被烟熏过,然而她同时身材细高,五官底子好,是狭长眼睛细鼻子薄嘴唇,脸型偏于尖瘦,但分毫没有刻薄相,只是像只很漂亮的狐狸化了人形。
狐狸化了人形也要搞摇滚,可见摇滚当真不死。
把卫岚迎进门,她先介绍了排练室里外。
论外,排练室在一所三流大学校园里,是人家校园乐队的排练地。三流大学的乐队也不大入流,排练室差不多成了喝酒抽烟吹牛逼的聚会场所了,线组纠纠缠缠,啤酒瓶子满地滚,难怪董霄要先行打扫。
论内,排练室其实配置还算可以。除了最基础的套鼓和调音台外,还给每个乐器都配了个专箱,虽然全都破破烂烂,但用起来也不算含糊。
地方选在这里,坏处肯定不少,但好处也有,就是便宜。排练室归校园乐队管着,一小时给个三五十就能用,董霄打算之后找机会两个乐队一起喝几顿,说不定连这三五十也能省。
介绍完毕,董霄又笑着给他吃了粒定心丸,说咱家条件是不怎样,你多担待担待,先在这儿将就几次,等过两天演出报酬下来了,我们立刻换到每小时两百的好地方去。
定心丸喂下去,董霄自己心里却还悬着。
她笑吟吟看着卫岚的一举一动,想现在搞乐队的小孩嘴里喊着摇滚,实则身娇肉贵,出身全是少爷小姐,也不知道能不能受得了这样的排练环境——卫岚方才踩过的地方,烟头还在地上拧着呢。
可卫岚没表现出丁点儿嫌弃来,很自若地绕过了一个易拉罐,他跟董霄要了几张湿巾,把架子鼓油腻腻的镲片和鼓棒大致擦了擦,他弯腰寻摸出鼓钥匙,调试得差不多了后,才坐上凳子。
将鼓棒在手中很潇洒地转了一转,他冲董霄不大确定地一笑:“好久没打了。”
董霄没想到卫岚比看上去皮实得多,适应能力比那位少爷主唱好得不是一星半点,拄着麦克风架子,她上下一看,很觉着满意。
“你以前用过排练室?”
卫岚从手机上找谱子,点点头:“高中跟朋友搞过乐队,用的他们家的排练室。”
转码声明:以上内容基于搜索引擎转码技术对网站内容进行转码阅读,自身不保存任何数据,请您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