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嫁衣(4 / 6)
嗯?嘶——娘咧,真家伙?这龟孙出门捡到金元宝了?
老中医抬起头,笑容灿烂如一朵盛开的菊花:“哈哈哈哈,来来来,请问是看病啊,还是看病?”
王四闻言,有戏!便火急火燎拖着老中医便走。
“唉唉唉,别急别急,好歹我也要知道看得什么人,治的是什么病,这样我才好带着药去啊!”
“看的女人,治的是.不管,一句话去不去?”
有钱不挣真傻子!显然,老中医不是。
“走!事不宜迟,不过出诊费有些高,这个得先说好。”
“莫要废话,难道还付不起?”
老中医哈哈一笑:“那倒是!”
于是老中医便背上药箱,两随着王四火急火燎的朝着城外大步离去。
粱州有座山,山下有个村,村里有个姑娘叫.
嗯,没名字。
村里人只知道,这个女的,是那五个不学无术的混账玩意儿从外面背回来的,想来也不是什么好货色。
入村这么久,就见她穿着一袭大红衣裙,脸色白得颇为不正常。
就连那本该喜庆的大红衣裙,也给人一种如沐鲜血的感觉,阴沉得可怕。
村里人都说,这人是不详,要是不把他撵出村子,必然要招来血光之灾。
于是村里人便暗中约定,趁着那五个混账玩意儿出门打猎,便将其带走,砍些柴火烧死,再请个法师超度超度。
今日阳光和煦,微风正好,混球出村,柴火妥当,是个烧人的好日子。
破旧茅屋里,一个红衣似血的女子,一手杵地一手捂住胸口,咳出几口鲜血。
似是察觉屋外窸窸窣窣的声响,将嘴边的鲜血以衣袖擦拭干净,自嘲一笑。
“呵——”
“要是让人看见我这个模样,咳咳——,怕是要笑死不少人吧!”
话音刚落,红衣女子浑身一震,大口大口的吞食着周遭的空气。
她是谁?她可是这方天地为数不多的天才!!真正意义上的天才。
天才怎么可以死在庸民手里?天才只能死在自己的手里。
惨白的面容一时间红润得好似抹上胭脂水粉,再加上大红的衣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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