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1 / 2)
金魔王自夸豪强,刚介绍了万魂幡,又指着万魂幡旁边悬挂在墙上,看似壁毯的东西:“本王考考你,你可认得这是什么?”
这壁毯的颜色并不均匀,看起来是一块一块的皮毛用奇异的金色丝线缝合在一起,看起来既不轻,也不软,疑似穷鬼做的老鼠裘。
雷小贞恭维道:“凡人中的豪富,用狐狸集腋成裘,既然是大王的宝贝,一定是用珍禽异兽做的披风。”
金魔王低低的笑了两声,伸手摸她白皙的小脸蛋,美人脸上化了点妆,化的有点丑(其实是易容):“活到了我这个年龄,你才懂。这是百妖幡。”
雷小贞的脸颊上被他尖锐的指甲划破两道痕迹,只是用一种又崇拜、又敬仰、‘老娘选对了主子’的眼神望着他:“大王威加海内,真是这些妖怪的福气。”
金魔王对此深以为然,这小美人真是句句话都说在心坎上,弯下腰,凑近了一些,仔细闻她头发和身上的气味,有个骚狐狸在西宫娘娘身边服侍:“摘下来,铺在床上,一会好叫你这美人长长见识。”
嘎嘎的狂笑一阵子,又吩咐小喽啰:“去准备两桌酒宴,本王今日迎娶西宫娘娘!”
雷小贞连忙道谢,刚想以回去打点嫁妆的名义离开,又不肯白来这里走一趟,空着手来的,岂能空着手走,现在偷是不敢偷,那就直接要吧。
佯装随手抓住他腰间的玉佩,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下,抬头道:“大王给我个东西当定情信物?也免得别的妖怪不认得我是谁,我有多大本事,能架得住车轮战?”
金魔王原本想等腻了,就依着老样子,把她一口吞掉,更何况所谓的武林高手吃起来都很紧实。可不能被别的妖精误害了,就摘下腰间的武士骑马骨佩:“这也是一样法宝,将人头割下来,安在马身上,马头割下来,安在人身中,叫做割头大换相!天罡地煞之数的马头人骑着人头马,手执兵器,列队严肃,用来和人类的军队厮杀,是最好用的,哈哈哈哈!只要站出来就已经够吓的凡人魂飞胆散了。谁敢反抗?”
忽然之间,一道金光自洞口方向飞了进来,从洞口到妖怪们点着油灯的议事大厅,不是一条笔直的道路。从外面走到里面,左右有守卫看守,又需要跨过门槛,绕过石屏。
这道金光则按照走进去的路线,极其智能的转了两个弧度,丝滑的飞了进去,直拍在金魔王的后脑勺上。
虽然没有拍死,也拍出来一声轰鸣,仿佛有大力士轮着72斤的大铜锤,直接锤向了一块天外陨铁,那么大那么浑厚的声音。
金魔王的脑袋一听就是实心的。
这声音又在洞府之内反复回荡,震的喽啰们全都东倒西歪,一个个站立不稳,抱头蹲下。
黛玉听得见雷小贞所听见的声音,却看不见她看见的一切,不晓得那万魂幡是用什么离奇的部位缝制的,唯独这割人头的法术听得清清楚楚,顿时怒火往上冲,抬手就将金砖抛了出去。
也不必先叫阵骂阵,听了这恶魔背后说的几句话,都应该去洗耳朵,要是真和他争论起来,听了他那些屁话,不知三江四海水能不能洗的干净。刚刚喊孙外公,是怕雷小贞被杀,现在幸好喊的早,动手时不用等他来保命。
孙悟空一看动手打起来了,喜不自胜,他正变成金丝草虫儿簪,拿尾巴当簪子杆用,金丝做的小脚搓搓她的头发:“我的儿好爽利,你外公平日里最讨厌磨磨蹭蹭的人。可惜不到别人生死关头,你是不肯再叫一声?”
看小黛玉板着脸,不想和自己玩笑,又问:“你这些年练过金砖怎么使?离了眼前也敢扔进去砸?没听说过有操控它的口诀。”
林黛玉小声解释:“我有法子。”
狐狸平时最喜欢砖瓦俱下的砸人,有时候路见不平,有时候则是占据了别人家的房子不许别人靠近,有时候是给自己喜欢的人出头,因此特意有一个标记的方式——专砸欺负‘这个人’的人。
金砖也可以这么用,之前试过。
只不过标记是临时的,更需要亲手书符一道。
所以腾蛇袭击时候不敢用,避不开三船人质。
金魔王被砸的眼冒金星,往前一扑,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勃然大怒咆哮一声:“抬我的披挂来,抬我的兵刃来,什么人竟敢暗箭伤人?小的们,准备出战!”
雷小贞刚刚也被震的够呛,紧紧捂着耳朵,只觉得心脉剧震,手少阳心经一阵剧痛,竟已经被震伤了,猛然间吐了一口血出来。
刚刚已经摸了一把,怎么说呢,确实不大,以前吃酒讲笑话儿,讲西门大官人有潘驴邓小闲五样好处,要紧的是有驴样的行货,他比驴还差了几分,妄自长了这么大个子。
金魔王怒冲冲的带着一洞的喽啰冲到门外。
陶渊杰和辛冶都知道林姑娘的性子,她骂人也就是两三个字,不善于长篇大论的骂人。而大部分的妖怪都带着乡野之气,也就是——泼皮vs泼妇/泼皮vs泼皮/泼妇vs泼妇!
(此处排名不分先后)
陶渊杰先声夺人的大喝一声:“泼妖魔,你这贱东西,连骨头都轻了,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敢来京城撒野!”
辛冶也本着一种大不了你把我打散修行,入了轮回,既然投奔明主就不能顾惜贱躯,反正自己绝嗣无后,不怕人报复。把黑色兜里往上推了推,用上鬼魂作祟的法术,呼啸生风:“京城是我们灵均洞主的道场!你是哪里来的野杂种,没传授没祖坟的东西,不给你爹守灵,来你奶奶面前撒野!”
一妖一鬼虽然飘着,但分立在两侧,又比黛玉低不少,尊卑主次清晰的很。
金魔王被砸了一下,几乎有些恍惚,眼前看东西似有重影,后脑勺上肿起老大一个包,方才戴头盔时顶着头盔,扣不进去,现在只得光着脑袋。
将这小狗和老鬼视若犬吠,只盯着这为首的女子打量,没看出她姿色如何,只注意到头上面上模模糊糊的,身上穿了一件妖怪中最流行的白玉纱,腰间系了一条丑腰带,这布料似布非布,有云母和白玉的光泽。脚下一双螣蛇皮的挖花小皮靴,左手持宝镜,右手持剑。
林黛玉使照妖镜一照,没看出是什么物种,镜子登时碎裂!
金魔王虽然头脑晕眩,抖一抖周身的气势,就压住了小妞儿身边的喽啰不敢上前,强自镇定放声大笑:“凭你一个小丫头,乳臭未干的毛孩子,带一条狗一个鬼,也敢大言炎炎,恬不知耻要来杀我,真是小孩儿好说大话,修炼了到这样地步,倒是难得!本王今日发发善心,你将那法宝交出来,便饶你不死,要不然将你家无论大小个个杀尽。哦?看你不为所动,莫非已经杀光了?哈哈哈哈哈!”
闻言,小妖怪立刻开始鼓噪帮衬,好似喊的声音越大,就显得为人越忠诚,越是有用。
一时间叫嚷声不绝于耳,漫山遍野都从地洞里探头,耗子似的钻出来。
之前在五指山下的大王,曾经教过黛玉大吼法门,就是这么朴实的名字,可以吼的惊天动地,使得苍生俯首帖耳,更能震慑心神,这法门学起来倒是不难,有两样要求,第一,为人持身须正直,略懂佛法。第二,修行务必精深,内力浑厚。
这两样要求都不难,难就难在基础是要大吼一声,而黛玉此生别说大吼了,就连尖叫也不曾叫过。
正所谓一通百通,黛玉虽然不肯在妖怪面前放声尖叫,也实在叫不出来,却可以将大吼法门用在杀青剑上,猛然间抽剑出鞘,剑鸣如龙吟般响彻荒芜空旷的万窟山!
方圆十里地之内,不论是妖是人,都觉得这一声剑鸣贴着自己耳畔响起,一股凉意直达脑后。
一霎时,万籁寂静,所有嘈杂吵闹的声音都被完全压制了下去,留下动物们直觉般的恐惧和下意识,想要逃命的情绪。
林黛玉正色道:“谁说你得罪了我?该杀的老货,看你便不顺眼!”
像你这样的邪门外道,人人得而诛之,这种话这厮大概听不懂。
她本可以即兴发挥,做一篇四六句的骈文来骂人,只不过她跟妖精们交往这么久,早就知道他们大致上的文学造诣,写上这样一篇文章,除了感动自己耗废功夫,别无用处,不如简单直白一点。
故意学着凤姐姐那种傲慢的语气宣布:“糊涂油蒙了心,烂了舌头,不得好死的下作东西!尔等罪在不赦,今日伏诛,乃是天意。还不”
金魔王没耐烦让人骂完,轮长戟劈头盖脸的砍了下来:“找死!”
林黛玉侧身一闪,猛然激活腾蛇珠的全盛状态,身型几乎彻底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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