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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1 / 1)

水井边倒着两个洗衣服的妇人,堂屋里八仙桌旁倒着一个老头两个中年男人,厨房的灶台旁边还倒着一个煮饭的老婆子。

屋里屋外鲜血横流,卧房里摇篮中的小婴孩哭声震天动地,像是知道家里发生了这样的惨案。

门外的小巷里已经有了人声,卖菜卖鸡蛋的小贩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包子油饼的叫卖声也络绎不绝。

雷小贞慢条斯理的把杀了四个人的菜刀剁在砧板上,看炉膛里柴火烧尽了,满屋子都是饭香味,掀开来看了看,蒸笼里有菜包子、蒸芋头,还煮了香喷喷的粥。

不论是账房先生还是雷夫人,是不太愿意亲自下厨的。

毕竟习武之人最要紧的就是一双招子(眼睛),厨房内烧柴,烟熏火燎,影响视力。但亲自把蒸笼端到客厅去,给自己舀一碗粥,从坛子里夹一块酱豆腐、捞一点跳水泡菜,倒点香油陈醋沾包子吃,那还算可以。

今天吃的比较素,但没花钱,也就不挑剔了。

这里有死人,也有活人,但不会有人开口说话。

知道一个声音在墙头响起:“小贞姑娘好雅兴呀,不如我来讲个故事助助兴。”

雷小贞正津津有味的吃包子:“郎君你讲完一个故事,我杀了这一家人,还要费心留下三个不相干的活口。再讲一个,只怕还要再杀。”

金丝郎君局促的用大尾巴盖着脚脚,端端正正的坐在墙头上,假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给你讲了他家的故事,不敢指使人。”

妖怪杀人很影响成仙的,他还想当猫猫仙人,不知道妖怪派人去杀人是否影响自己的仙途?

雷小贞笑道:“这里没有酥油泡螺,到是有一位有奶的小媳妇,刚被我变成寡妇。郎君您说,我写他家的罪状,是实实在在的写,还是让这里的糊涂官去调查?”

前因后果她是都听说了,但说来话长,还得写半天,还要伪造字迹,小心不要带出自己的笔体。

金丝郎君从尾巴下面掏出来一封信:“雇人写了,不劳小贞姑娘的手。唉,忠仆受人推崇,只因为太少。”

仆人贪污盗窃,那是普遍现象。仆人谋害主人,夺取家产,其实很常见。

仆人一朝占据上风,设法弄死小主人,霸占家产,其实也不少。仆人吃绝户要比亲戚方便,监守自盗省事,贩卖不动产,也是理所应当的。

但仆人把主人留下的遗孤卖给人贩子,直接鸠占鹊巢,因为主人的猫日夜哀鸣就把猫也杀了——这就过分了啊!

恰巧这只猫是金丝郎君很喜欢的眼线,他又正好有一个会杀人的朋友。

雷小贞没杀洗衣服的那两个小媳妇,因为她二人是这家发迹之后才买来的,和那个婴孩一样,没出现在金丝郎君深更半夜跑来讲的故事里。

就包子好吃,芋头变味了,煮粥的米也是一股陈米的味儿。

雷小贞一抹嘴,抖开折扇,迈着文人步伐出现在大街上,吟诗道:“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

金丝郎君依旧是一团金光,抽出一条细细的金丝往她身上一套,自己像个气球似的,在她身后飘着:“小贞姑娘,你听我这个故事。”

雷小贞并不愿意给他当刀使,诚然这天底下该杀的人有很多,但杀不过来。一双冷冷淡淡的无情美目扫视着街上,薄唇微启:“何必给我讲,怎么不给姑娘讲讲?”

金丝郎君促狭的一笑:“这事儿…小孩子不能听。”

雷小贞并不想听,但架不住有人非要说。

金丝郎君愉快的开始讲故事:“曾有一个小伙子,生的英俊可爱,干净又白净,姑且称之为小俊。他和表妹青梅竹马,相恋多年,他那表妹生的高挑婀娜,是个靓妹,就称她为小美。”

“这两个人虽然美丽,家里却都很穷,想做工没有手艺,想种地又没有地,两家虽然有意结亲,实在连成亲的钱都掏不出来。又赶上家里有了变故,百般无奈,只能被爹妈卖到大户人家去,签了死契。这户人家里只有一个大少爷,爱的如眼珠子一样,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单独为了这个大少爷打死了人,才新买的丫鬟小厮补上空缺。”

“小俊和小美二人也怕被打死,两人一内一外,合起伙来好好伺候少爷,少年人不知节制,何况是那么一个莽货,在学堂里就和同学、小厮弄,回到家里又被丫鬟伺候着。偏巧他也是个贱种,有个惹祸的根苗,只要被人抓着就能安分些。”

雷小贞一直都面无表情,好像什么都没听到,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嘴角一抖。事儿不好笑,这种表述真的绝了。

金丝郎君慢悠悠的娓娓道来:“一来二去,小美免不了有了身孕,虽然不晓得是谁的孩子,左右这是个干净体面的人家,丫鬟们又瞧不上小美小俊,就设法吹动耳旁风,让大少爷把这表兄妹俩人都赶出去。这少爷上课时虽然不读书,小俊却趁机学了以退为进,又和先生关系亲密,请人说情,就在府上婚配了,又过了两年,这家老爷的事儿犯了,连打杀丫鬟的事一起问罪,他夫妻二人不到二十岁年纪,正是颜色鲜艳的时候,也被官卖,分别叫两个商人买走了。”

“大凡有钱有势的人家,没有不好色的。小美到底是官宦人家卖出去的,勾的商人对夫妻俩都动了心,派人出去打探消息。小俊一心只想夫妻团圆,一试出男主人不好这一招,就拿出当年旧事给主人下酒,勾的他魂牵梦绕,想要花大价钱把小美买回来。两厢一交接,都不肯相让,他夫妻二人又各自下功夫,竟被放了卖身契,恢复自由身。”

“说是放夫妻团圆,还给些本钱做小本生意,夫妻二人照旧隔三差五就往两个旧主家里跑,很是晓得感恩。没过几年,夫妻俩生意也做的兴旺发达,为恩人办差送信,结交的人更多了。买小俊那户人家的主母和丈夫分居两地,照料着两个省里的生意,过了几年,她丈夫死了,又没有儿子,就打算找一个男人入赘,顶门立户。如今的小俊不到三十岁,依旧标志的很,又一贯谄媚讨好。”

雷小贞不由得无语:“该不会他入赘过去没几年,这位太太也死了吧?”

金丝郎君就知道她会听,这样的故事真的不能给小孩讲,除非自己想被大圣棒喝一下。

一下就够,一下就死的透透。

接着往下说:“夫妻二人难得放了自由身,做着生意开着店,既能奉养父母,又给兄弟们安排了差事,各地经营小生意,本不愿意重操旧业。偏巧这位主母也是个正经的商人,打听着新上任的县令子息艰难,娶了四个老婆,几十个小妾,连一个孩子都没有。就推荐小美做填房,县令听说小美生了五个孩子了,又见她生的温柔,就有意将小俊逼上绝路,朝廷摊派下来的差事本就破家灭门,再赶上县太爷有意为难——”

“书要简言,小俊去主母家里入赘,小美给县令做了填房,不到八个月就足足的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县令老来得子,爱如掌上明珠一样,对小美是说不尽的感激之情。又做了数年的县令,死在任上,丢下娇妻幼子和万贯家财嗝屁朝凉去也。那主母却上了岁数,缠绵病榻,小美感念昔日的恩情,带着县令的财产和儿子投奔表哥,亲自在主母病榻前侍奉汤药,等她死了之后,足足的守孝三个月,才和丈夫破镜重圆呢。”

雷小贞也不免为之动容:“好手段。做的不错。最后呢?”

金丝郎君愉快的飘在她身边:“故事的最后,就是小俊和小美家财万贯、人丁兴旺的经营着自己的产业,我去年过去看过,二人鬓发苍苍,还很是恩爱呢。”

雷小贞嗤的一笑:“这故事,小孩确实不能听。”

金丝郎君足足的伸了个大懒腰,他的人类朋友太少,而对于妖怪来说,以上种种都很正常啊有什么问题吗?只有人类!只有人类才懂这个故事多么有趣,小俊和小美多么的超凡脱俗、忠贞不渝。

又从胸脯的毛毛里掏出林如海写给女儿的信,对着光看了看:“走吧,该回船上去了。”

……

王素看主人奋笔疾书一个时辰,砚台里的墨水都用干了,本想装模作样的过去磨墨,虽然那墨块比她都高,但没有她精美。结果站在砚台边缘,推着墨块转圈圈的时候,脚下一滑摔了一个屁墩儿,直接摔在砚台里。

声音清脆。

没等别人反应过来,王素试着站起来,结果脚下丝滑如油,浓稠的墨汁起到了润滑作用,而扶着的墨块也被自己少一用力就碰倒:“哎呦?”

林黛玉大惊失色:“你怎么摔了,好大一声!”

赶忙抽了一张试墨色的宣纸边角料,把小玉儿从滑溜溜的砚台里捡出来,捧在手里。两面儿粘了粘墨,仿佛刻意制作的拓片。小玉人的正面儿的满脸震惊,还有背面儿翘起的脚,全都印在了纸上,倒是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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