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孽缘(1 / 1)
唐可和魏修的恩怨,要从十多年前说起。
花苑小区刚建成,就陆陆续续住满了住户。并且因为靠近结果重点学校,价格不菲,户主都非富即贵,要么是日进斗金的生意人,要么是大学教授、学者一类。
唐可家属于前者,俗称土豪。
魏修家属于后者,俗称知识分子。
在土豪遍地的花苑小区,魏家就成了众人追捧和套近乎的对象。
毕竟创业容易守业难,学习是头等大事,赚再多钱要是养了个败家子儿,就算有摇钱树都不过霍霍的。
魏教授日理万机,不接外快,家长们于是退而求其次,瞄准了在艺术院校教小提琴的魏母,费尽心思想把小孩送去魏家学小提琴。
其实学乐器也是次要的,主要是感受一下高知家庭氛围,熏陶熏陶,培养一下艺术气质。
小孩还能顺便和魏修套套近乎,同龄人嘛,要是交情处得好,将来有什么麻烦要拜托魏家的,也好商量。
于是轰轰烈烈的培训资格战就打响了。
报名人数太多,最后魏母表示,只收一个,面试当天结合具体表现和儿子魏修的建议,综合选择。
听听,二十一世纪的社会主义国家,整得跟太子选妃似的。
唐妈自然也是费尽心思想把唐可送去学小提琴的一员,面试当天特地给六岁的小唐可穿上漂亮的小西装,红色蝴蝶结,走路一摇一摆,像个雪团子。
唐妈当时心里其实想着能选中唐可才有鬼了,这小孩整天除了吃就是睡,玩个积木都能急哭,怎么看都是大器晚成那一种。
——唐妈的字典里,我们家可可好像有点笨=大器晚成。
于是抱着睡得呼呼的唐可就去了。
中途接了个电话,把唐可放在沙发上,心想反正屋子里都是熟人,出不了什么事。
一回来,发现唐可不见了,急得刚想报警,一抬头,看见唐可安安稳稳睡在魏家儿子怀里。
魏修当时也不过八岁,但是身高随了父亲,长得快,比唐可足足高了一个头。
从唐可脸上的泪痕判断,应该是唐妈出去之后,唐可惊醒了,找妈妈找得直哭,而魏母又正好在给其他小孩面试,于是魏修就以惊人的早熟程度,把唐可抱过来,拍着背哄睡着了。
事情一出,家长们都是一片夸赞。
唐妈更是喜上眉梢,拉着魏母的手连连感谢,直呼教子有方。
感谢其实还是次要的——唐妈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圆滑得给个斜坡就能滚下去,这么好的机会能把握不住?
魏修抱了咱家小可,那说明什么?缘分啊!说明人家魏修就看中了咱儿子,就喜欢跟他玩儿!
别家的孩子再优秀再聪明,有用吗?魏母之所以安排这个面试,还要“听儿子的建议”,不就是想顺便给儿子找个玩伴么。
那儿子满意,自然就是第一位的。
果然,当天所有面试结束后,魏母抱着睡得昏天黑地的唐可,宣布就选他了。
唐妈那个激动的,血压都高出去三米。
当然,后来唐可拉琴拉得哭天喊地的时候,质问过魏修为什么当初要抱他。
如果当初他不抱他,他就不用每天晚上来锯木头,不用因为锯得难听被打手心,也不用哭得天崩地裂了。
魏修凉凉地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我想抱?是你死活抱着我喊妈妈,不抱就往我身上吐口水!”
一点都不浪漫的初识。
唐可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是注定的。
比如他注定要在那天睡过去,注定要被魏修抱着,注定要被魏母选中锯木头。
注定,这是一场孽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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