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通缉犯(1 / 3)
“你说这俩小偷是不是傻,好好放着的这些书籍,他不去偷!他去偷那些金钱包包首饰之类的,更可恶的是竟然把我的黄瓜给偷了,我要不制裁制裁他真的难解我心头之恨。”方河在桌子底下将那本阵法基础拿起来,递给姬星河。
姬星河翻阵法基础,开口道“你觉得咱们是不是应该抄录一份,把真品留下来,要看就看那些抄录下来的,别到时候再丢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没事,不用想着非得保留一下真品,丢了就丢了,再说了谁能让我们丢东西,这俩小偷虽然差点得手,但是既然放在咱们手里,只要老爷子不去要,我估计着谁都在咱们手里抢不到,就算这东西丢了,咱们直接去找老爷子,让他直接教你不就好了。”方河一边说着一边巡视了一下屋子里的东西,上面都招了一层灰,有些灰尘上面还有手印脚印。
估计的,这也是刚才那俩小偷留下的线索,要么说这两天都是傻子呢。
“那俩小偷你真的不管,飞到天上去,到时候直接飞到过太空,不直接死了?好歹也是人族,偷东西不至于死罪吧。”姬星河收起阵法基础,耸耸肩巡视一圈,将自己的所有东西丢进储物戒指,开口。
方河拿出了60枚服务戒指,一齐的丢给姬星河,然后笑道“不会有问题,你信不信等他们飞到天上的时候,就会被镇守在各个城市的镇守者或者遍地行走的夜行人发现,然后就会把他们救下来,看到浮空石估计就知道是我的手笔,到时候迎接他们的就是牢狱之灾,死肯定是死不了!”
“也是!”姬星河不再管这个,然后他直接走到院子里,也不嫌脏,直接坐在地上,开始检查这些戒指里的好东西。
方河闲着没事,只能走到自己的家里开始拔草。不一会儿就能听到姬星河在院子里大呼小叫。
对于那些东西,方河看不上,大部分都是一些修行用的,自己不靠这种东西修行,所以好东西都给姬星河了,总之不能便宜了外人不是。
干了很长时间的活,院子里杂草都被清除干净了,方河在客厅中拖出他那个老旧的沙发,脱下鞋子舒舒服服的躺在了上面,晒着太阳打起了盹。
现在可以无忧无虑的睡觉,不用担心危险什么的,相比于秘境或者魔镜中特别的惬意,所以他得好好珍惜这份悠闲时光。
睡了一觉,方河站起身伸了个懒腰,重新靠在沙发上,想了想拿出大草原核心钻进去,不一会拽出一头牛,然后叫来姬星河让他准备一下柴火!
姬星河笑眯眯的就过来了,看起来,收获应该是不少再加上戒指的数量也特别的多,姬星河绝对发财了。
“方河你发现了没有?咱们这个村子好像空了,本来我不想用感应扫视一圈的,因为那样毕竟窥探别人的隐私是不好的,但是这一天都过去了,咱们都要吃饭了,我也没闻见邻居家的菜香味,于是我就用感应探了一下,发现邻居家前排的住户,后排的住户,家里的人都不见了,而且都有搬家的痕迹。”
姬星河在一旁的角落里搬出了好几个木块,是之前储存在那边的,都长了一些菌类了。
“是吗!”方河惊讶,他来到这边抓了两个贼,拔了一天的草,然后睡了一觉也没有去理会其他的东西,毕竟之前他在村子里的时候,也没有和别人太大的来往,除了村长就是巫老爷子,现在听姬星河这么一说。方河也把感应散了出去,方河的感应距离很远,囊括了整个村子,发现还真的人去楼空了,但是有一家还有人住在那里。
这一家方河是知道的,他虽然不和村子里的人来往,但是村子里的每家每户他也是认识,毕竟在这里活了十几年了,要是他不认识那就白活了,他记得这家的家主人之前姓王,在外面开了一家门店,是一个小有富贵的人家,而此时,他的家里面却有着七八个人,然后这七八个人正在客厅里。围成一圈,不知道是在干什么,方河小心翼翼的将感应查看过去,监听他们的活动。
方河对于自己的感应很有自信,他根本不怕里面的几个人感觉到被窥探。
“怎么样?老刘你不是说你新招了两个小弟吗?你那两个小弟去哪里了?是不是把他们卖给官方了!”一个络腮胡子瞪着大眼睛,嗡声嗡气地看向旁边的人。!
那名叫做老刘的人耸了耸肩。“不可能,他俩已经是惯犯了,小偷小摸进局子里面也有五六次了,不可能把咱们卖了,我估摸着可能进村里面偷东西去了你也知道,他们俩小毛贼受伤,嗯,手痒的时候就会这样,再说了,咱们不都是把村子里勘察完毕了吗?没有人放心吧!”
另一个人对着那络腮胡子的大汉说“大军!不用这么小心,现在的村庄都实行合并村了,这个村子正好被废弃了,刚好是我们的藏身之地,而那两个小毛贼也不可能跑得出去,咱们现在是做点小办法,要么混进深山老林里,要么咱们就偷渡出国吧,待在国内实在是不能呆了,锦衣卫,撵的咱们到处跑。”
大军道“没办法,深山老林里绝对是不能去的,深山老林里也会有一些妖兽,有可能咱们还打不过,所以只能想办法偷渡出国,等到去到其他国家,凭咱们几个的手段应该也可以混得风生水起,所以咱们赶紧的休息,今天晚上咱们连夜就走,至于老刘刚说的那几个小毛贼,如果能回来咱们就要不回来直接放弃,反正两个小毛贼的修为也不是很高,带着那也是个累赘。”
旁边的人附和!有一个人也是有些后悔的开口“就在灵气刚开的那一段时间,我突然觉醒了,获取能力,我本来以为我是天选之子,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是人生的主角,然后我突然头脑一热,竟然选择抢劫了银行,那个时候的银行钱库里,钱币还很多,被锦衣卫发现,我以为对方就是一个普通人类,没想到对方和我一样,竟然也有那种异能本事,我就绝望地发现,原来不止只是我一个人是天选之子,其他人也是,但是已经晚了,我当时没有投降,而是选择了奋起反击,然后逃跑,接下来就成了咱们这个模样,被人家撵得到处跑!”
“要不然咱们换一种办法,孤苦伶俐咱们不如直接锦衣卫招安算了,不知道你们听说过一个叫孙二狗的人吗?当时他选择去抢博物馆,然后就在这个村子里直接载了,好像是被一个上高中的学生,对,打了个半死,然后被锦衣卫抓走,现在直接招安成为了临市的形象大使,所以我觉得咱们还不如被招安算了,有吃有喝,再说了锦衣卫也没什么不好的,毕竟是吃公家饭的!”
大军冷笑一声,言语中有些不屑“想被招安,你觉得可能吗?人家孙二狗是什么雷系的觉醒者,然后呢,人家杀人了吗?人家没有杀人,你的手里死了多少人,不低于10个吧,还有你你杀了多少人?杀人放火咱们几个人,有不会的吗?你觉得会不会招安?我告诉你只要遇见锦衣卫,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顿了顿他又开口。“所以在国内咱们根本混不下去,咱们连一个下水道里的臭虫都不如,所以咱们只能去国外寻求生活,我听说了国外的组织,对于修行者和觉醒者,都有不一样的,就那条件咱们8个人全都是觉醒者,所以咱们的前途只要出了国一片光明,压根就不用在这里耗,在这里天天担惊受怕,而且一天能吃一顿饭吗,就算是做饭都不敢生明火唯恐被人家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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