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1 / 2)
民国二十三年,港城。
自上世纪英殖民者侵占香港岛,宣布其成为“自由港”之后,这个不过起初只有四千余人的渔村迅速发展,时至今日,大大小小的轮渡船只往来如云,码头苦力挥洒着汗水,在这七月的港城里,营造出一种腾腾的喧嚣热闹之感。金九是蓝烟囱货仓码头的一个工头,江湖中人,底下管着近百号苦力,负责往来岸上和轮船,将货物装卸妥当。这一年的夏天来得格外早,不过将入七月,气温已经高得让人难捱,不过走上几遭,就已经热得满头大汗,苦力们索性将上衣一脱,赤着膀子吆喝着出卖着低廉的劳力。
金九一手拿着蒲扇,胡乱地扇着,一边操着广东话催促下头的苦力干活。突然,他余光瞥见船上走下几人,走在最前头的是是一个年轻男人,约莫二十七八岁,身形高挑,一双上挑的桃花眼顾盼生辉,面上带笑,让人见之就心生亲近之意。他身边跟了一个个头比他还高了半个脑袋的高壮男人,断眉,金九不过看了两眼,对方就看了过来,金九回过神,忙上前赔笑道:“唐先生。”
被称之为唐先生的年轻人见着他,笑了笑,道:“金哥,这次又辛苦你和各位兄弟了。”
金九说:“唐先生太客气了,是我们要谢唐先生赏饭吃。”
金九这话虽是恭维话,却也恭维得真心,毕竟眼前的唐先生出手大方,为人厚道又客气,同样是干苦力,给他干活比给那些颐指气使,还不好打交道的洋人要舒坦得多。
唐先生道:“五哥。”
他身后面相凶恶的高壮男人走上前,递给金九一叠纸钞,是汇丰银行发行的钞票。港英政府1913年颁布的《外国钞票条例》曾命令允许汇丰在内三家银行发行的纸钞允许在港城内流通。唐先生说:“天气太热,请金哥和帮手的兄弟们饮茶。”
金九喜不自胜,道:“多谢唐先生,谢过五哥,我们一定马上把货装舱,让船尽早出海。”
唐先生对金九笑了笑,抬长腿就走了。
金九送走了他们,手中捻着纸钞,一旁凑过来一个肤色黝黑的小苦力,好奇道:“金哥,这就是唐景闻唐先生吗?”
苦力刚来港城不久,靠着他远方叔叔的面子入了字头,后来就被丢给了金九,金九见他眼露羡慕与好奇,哼笑一声,说:“是啊。”
小苦力:“我听说唐先生手里有几十条船!远洋轮渡就有十几艘!每出一趟海,就能赚好多钱。”
金九拍了下他的脑袋,道:“港城赚钱的老板多了去了,还不赶紧去搬货!”
少年笑嘻嘻地咧一口白牙,道:“我什么时候也能买上一艘自己的船,我不要远洋轮渡,能跑跑内陆,运些米面回去返老家就好了。”
“你想得倒好!”金九气笑了,说,“你以为做生意这么好做的?前几年多少人亏到跳楼!你看现在船来船往,这也就是这两年才转好,听说是因为洋人的什么金融危机,港城受了影响,船都不出海,就在海水里泡到生锈!”
“衰仔,快去开工!”
“好嘞!”
唐景闻就住在九龙塘窝打老道,自十几年前,港英政府着手开发九龙塘区,这片区域兴建起了不少楼房。唐景闻是一年前才购置的物业,是自一个葡萄牙人手中买来的一幢花园洋房,不大不小,能撑场面,好在环境清幽,周遭所住的也大都是外籍面孔抑或是华商。
若问起近两年港城哪个年轻华商最受瞩目,那只怕十个人有九个人都会说唐景闻——船运业的后起之秀。
天气实在炎热,唐景闻自码头边回到自己的居所,刚下车,管家就迎了上来,说:“先生,华资厂商联合会的杨董事的秘书今日送了一份请柬,邀您赴宴。”
唐景闻伸手拿过请柬,摆摆手,道:“我知道了。”
他不耐地解了衬衫的扣子,一边对下车的高壮男人说:“杨涟自从做了这个联合会的董事,不是搞什么慈善晚宴,就是召集开会,听说他想搞一个展览会,我们跑船运的,展览什么?我把船泊进会场?”
“要不是看当初买船,他真帮了我忙,我都不想再搭理这老头。”
杨涟也是广东人,当初唐景闻初来港城,走的就是他的路子。这人一向急公好义,古道热肠,对同在港城谋生的同胞多有爱护之意,又是粤商商会的会长,德高望重。若非如此,依唐景闻自私凉薄的性子,只怕早已卸磨杀驴,和杨涟维持个面子情便也算了。
五哥笑了声,说:“你是因为他上回想给你做媒才躲着杨老先生吧。”
唐景闻不置可否。
进了客厅,他将请柬搁在桌上,下意识地便去拿一旁的报纸,拿了冰镇过的汽水回来的五哥一眼就见唐景闻正快速地翻着今晨送来的报纸,好似在寻找什么。他顿了顿,将一支开好的汽水递给唐景闻,道:“别喝太急。”
唐景闻随意应了声,几张报纸下来,并未看见任何有关沪城的报道。他面上掠过一丝失望之色,半晌,他对五哥道:“五哥,我打算……”
“你想都不要想。”五哥打断他的话。
眼前二人便是当初在沪城锡兰一案中已经成为“死人”的付明光和黎震了。
唐景闻抿了抿微凉的嘴唇,黎震道:“虽然已经过去了三年,但是,阿闻,也才三年,你现在去沪城——就是一个死。”
唐景闻沉默须臾,说:“我就回去看一眼,只要小心一点,不会有事的。”
“阿闻!”黎震扬起声,“我们是死里逃生才保住了一条命,现在我们好不容易过上安稳的生活,是你说的,我们重新开始,忘记过去捞偏门的日子。”
唐景闻道:“我……”
黎震说:“付明光已经死了。”
“阿闻,不要再想着过去的事情了。”
唐景闻哑然,半晌,他道:“一身汗不舒服,我去洗个澡。”
花洒里喷薄而出的热水冲刷着唐景闻的面庞,滑过年轻人的肩膀,勾勒着斑驳伤疤的胸膛,他微微闭上眼睛,脑海中是一双怔愣的,失望,夹杂着愤怒的眼睛,他说,“付明光!”
声音好似在耳边炸响,唐景闻颤了一下。
自打从沪城死里逃生之后,付明光,不对,应当是唐景闻,他竭力让自己与过去割席,不再走偏门,在这港城总算是站稳了脚。至于沪城种种,更是过眼云烟,虽是这般想,可目光落在报纸上与大陆相关的版块总忍不住为之驻留。
沈元章。
唐景闻想,沈元章该恨死他了。
当初他那一枪,就算有千种理由也无法辩驳,说到底,沈元章所遭受的都是无妄之灾,是自己带给他的。
二人本就不是一条路上的人。
没了他,依沈元章的本事,再没人能挡他的路,他能活得很好。也许,沈元章已经结婚了,毕竟得知所有真相的沈元章只会恨他,想与他划清界限,不会再爱他,三年了,只怕沈元章早已将付明光三字抛诸脑后,想起他,约莫只有被背叛和蒙骗的愤恨。可唐景闻心中仍抱了万万分之一的可能,说不定……说不定呢?他知道自己这个幻想有多贪心自私,偏又克制不住。他想回沪城。前几年沪城风声紧,他和黎震彼时俱都受了重伤,一要养伤,而要谋生,便辗转来了港城。
转眼就是三年。
一千多个日日夜夜。
回沪城,见沈元章的这个念想越发强烈,分明理智告诉他,“付明光”已经死了,离沈元章远远的,再不要出现在他的世界里才是最好的。
可唐景闻就是控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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