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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2 / 2)

他苦心积虑谋划,静静等待了多年,这件事于他来说,是必定之事,无甚惊喜。但是付明光不一样,付明光是一个意外。

付明光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他深深地看着沈元章,他想,真可爱,真招人喜欢。

想吻他,可惜乱七八糟的人太多了——付明光有点焦躁。

这股子焦躁在宴会散场,沈元章送走该送的人,将付明光带到自己卧室时达到极点。付明光一刻不等,将宴会中所有不可对人言的粗暴遐想都变成了现实,撕坏他的领带,拽着青铜坠子,让他踉跄地跪在自己面前,就这么穿着西装,狼狈又色气地跪在自己面前。他按揉着沈元章的头发,让他抬起脸看自己,道:“痛不痛?”

沈元章说:“不痛。”

他的尖头皮鞋踩在沈元章的膝盖上,碾向大腿根,道:“要不要再痛一点?”

沈元章听见自己下意识地吞咽了一下,没说话,付明光道:“不要?”

沈元章开了口,声音沙哑,道:“要。”

付明光摸他的脸,奖赏一般,“乖,叫哥哥。”

沈元章深吸了一口气,低声道:“哥哥。”

“乖仔,”付明光的手指摩挲他的眉毛,眼睛,鼻尖,往下到嘴唇时却不给他,沈元章被他撩拨得气息微急,想抓住付明光的手用力咬一口。付明光道:“怎么办呢,人前风光的沈四少,这么跪在男人面前,让今晚的宾客看见了,宝宝,你的脸面还要不要了?你还怎么在沪城混?”

沈元章仿佛沿着他的话,看见了外人看见这副场面,是如何拿尖锐的眼神评判审视他的,沈元章傲慢又轻蔑地一一回顾,那又如何?那又如何!他们能耐他何?

他已不是昔日无足轻重的沈家四少了。

可他还是被付明光的话刺激着了,低低喘息,他垂下眼睛,小声道:“不要,哥哥。”

付明光嗓子眼发紧,欲望冲得脑子不清醒,说:“沪城待不下去,跟哥哥回南洋吧。”

话一说出口,付明光愣了一下,沈元章也怔了怔,一个低头,一个抬头,目光再无遮掩地对上。付明光被自己那句话震得发懵,他今晚喝多了吗,还是癫了?怎么会说出这种话?如果他真是侨商也就罢了,可他是个亡命之徒,让沈元章跟他走,跟他去干什么?

奔赴下一场骗局?

付明光焦躁不已,偏骑虎难下,只能佯装出一个吊儿郎当的笑,道:“哥哥让你住比沈公馆还大还靓的洋房,让你做老板,风风光光,你要不想做老板,想读书,哥哥送你去读书啊。”

从未有演过如此艰难涩口的戏。

付明光迷惑不已,觉出几分痛苦来。

岂料沈元章脑子发昏,居然火上添油,不知他的痛苦,轻飘飘应道:“好啊。”

“真要我做付太太吗?”

付明光的一颗心被劈成两半,一半愉悦一半煎熬,本以为已经麻木冰冷至极,此刻不合时宜地复活重生,鲜活地跳动着。付明光听见自己在问:“……你真要跟我去?”

“你骗我?”

付明光道:“跟我去南洋,你的一切就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你一无所有,会是个穷光蛋,只能……只能倚靠我。”

沈元章竟笑,道:“你不想吗?不喜欢吗?”

付明光盯着沈元章,是要将他拆吞入腹的眼神,也想撕碎他,半晌,他也单膝跪下去,拽着脖子上那条坠子扯近了,胡乱咬住沈元章的嘴唇,说:“想,喜欢,喜欢死了。”

付明光想,他可能比自己想的还要喜欢这个小变态。

疯了。

他怎么会喜欢这样的人?

可他真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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