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历史军事 » 病弱美人被偏执盯上了 » 第28章朋友

第28章朋友(2 / 4)

路景栩冷着一张脸收了伞,几步跨到到苏忱身边,“朝朝,我来找你了。”

“下着雨,你们怎么一起来了?”苏忱上下打量了一番二人,“衣服有湿吗?”

“没有。”沈桓之神色平静,“我与他不是一起来的,只是在外面遇到了。”

“朝朝,你与这姓沈的什么时候关系这么好了?”路景栩咬着牙状似带笑地问,“我听闻他还约了花朝节与你一同出去泛舟?”

苏忱嗯了声,“是约好了。”

“自然是在你离京的时候。”沈桓之回了路景栩一句后靠近苏忱,语调很轻,“你脸色有些不好。”

苏忱抬手摸了摸脸,只道,“或许是没睡好。”

“那可需要休息一下?”沈桓之问。

“不了。”苏忱说,“先坐吧。”

沈桓之坐下后顺手倒了水给苏忱,又问路景栩,“喝茶还是水?”

路景栩睁大眼看着沈桓之的做派,“这是朝朝的房间,你凭什么一副主人的模样?”

苏忱:“……”

沈桓之看了一眼苏忱,露出一丝极淡的笑容,“来的多了习惯了。”

来得多了,习惯了。

短短七个字,足以挑起路景栩的怒火,“你可真是不知廉耻,别以为伯父稍微看中了你一些,你就真以为你是丞相府的人了。”

苏忱蹙眉,“观南,你……”

“朝朝,沈桓之就是骗你的。”路景栩打断了苏忱的话,冷眼看着沈桓之,“他现在能在你的房间如同主人一般,日后他也能对整个丞相府登堂入室。”

“我没有。”沈桓之放下水杯,依旧没什么表情,却又让人感受到他的苦涩,他看向苏忱,“朝朝,我从未想过因为大人看重我我就是丞相府的人,我只是想与你做朋友,也能替丞相大人分忧。”

苏忱手指微微蜷缩了一下,他知道路景栩和沈桓之有些不对付,对这样的场面感到有些棘手,只能安抚沈桓之,“我知道,你很好。”

“朝朝你别被他这副假惺惺的模样给骗了。”路景栩冷笑,“你的朋友自有我这个青梅竹马,伯父门生不少,何须沈桓之在这里上赶着。说到底他只是在巴结你们,想要官途顺畅罢了,我还真当他清高呢原来都是假的。”

沈桓之对路景栩的话无动于衷,他与路景栩一贯相看生厌,不过是因着在苏忱面前才稍微压制一下自己的厌恶罢了。

听见这话,沈桓之也只是淡淡地笑了一下,他说,“你怎么看我都行,只要朝朝信我就好。”

“放屁!”

路景栩气得还想再说什么,苏忱已经皱眉打断了路景栩的话,“观南,够了。”

路景栩声音一收,不可置信地看着苏忱,“你凶我,你因为他凶我?”

“夷则是我的朋友,你也是我的朋友。”苏忱看着路景栩,冷静道,“你和夷则互相不喜欢我知道,我也并不需要你们成为朋友……但既然都是我的朋友,在我面前你能稍微尊重他一些吗?”

路景栩睁大眼,“你说我不尊重他……你让我怎么尊重他?他有尊重我吗?”

“他是怎么不尊重你的?”苏忱问。

路景栩一塞,“……”

苏忱有些疲惫,若是放在平时,他也会好好安抚路景栩一番,只是他这几日本就觉得不太舒服,实在没太多心力了。

他道,“今日你们一起来是意外,改日不要一起来就是,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你们可以吵,甚至可以打。但在我面前,我不希望看我的朋友互相攻击,只是这么简单而已。”

听着他们说话默不作声的沈桓之扶住苏忱,低声问,“是不是又不舒服了?”

苏忱缓了口气,摇了摇头。

路景栩伸出的手又缓缓收回,“你在因为他指责我?”

“我没有指责你,你是我的朋友,我不会指责我的朋友。”苏忱说,“我只是想说,夷则不是那样的人,观南。”

路景栩攥紧了拳头,他看着沈桓之的举动,只觉得此人真是恶心到了极点。

分明之前苏忱还维护他替他说话,还骂沈桓之,他不过是离开了望京一趟,为什么沈桓之就与苏忱的关系这么好了?

“好好好。”路景栩咬着牙,“你与他是朋友,与我也是朋友……那你告诉我,谁对你来说更重要?”

苏忱看着路景栩,他轻声细语,“你一定要这样吗?”

“你的朋友有我没他,有他没我。”路景栩胸膛都要气炸了,“你知道我讨厌他你还与他做朋友,你根本就不在乎我。”

说罢,他伞也没拿,转身就冲进雨中。

苏忱的话卡在喉咙里,他轻轻攥紧了手,看向旁边那把还在滴水的油纸伞……

“你身体不好,别动怒。”沈桓之扶着苏忱坐下,他眉目之间都染着愧疚之色,“是我的错,我不该与他争论惹你生气。”

“我没动怒。”苏忱唇色泛着白,他抬眸看着沈桓之,“抱歉。”

“你与我道歉做什么?”沈桓之有些无奈,“你是你,路景栩是路景栩,你不需要替他道歉。”

“我没有替他道歉,我也不会擅自替他道歉,只是在我这里你被他这样骂……”苏忱轻声说,“我觉得我也有责任。”

“……”沈桓之垂眸看着苏忱微微颤抖的睫毛和过分苍白的脸,好半晌才说,“那我也该与你道歉,我不该在你面前与他争执,还害得你不舒服了。”

苏忱低声道,“你没错。”

“我会去和他道歉。”沈桓之的声音也有些涩然,“朝朝,你别生气。”

“我真的没生气。”苏忱扯了扯嘴角,“既然他不喜欢你,你还是别去找他了,你也没做错什么。”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