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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我可能早就疯了(1 / 2)

游然站在那呆了一会,最后决定强压好奇心,对那只打火机实行三不原则,不问不想不掺和。

吃完了“烛光晚宴”,舍友蔡元驹和柯阳平一抹嘴,站起身就开始在寝室里滴里当啷地收拾行李。

“你俩这么快就要走了?”游然有点依依不舍的意思。

“放假了当然要回家啊,”蔡元驹边缠着充电线边说,“我和老柯都是外地的,得坐几个小时的火车回去。你知道这几天的高铁票有多难抢吗?”

游然摇头,半晌他感慨道:“其实我觉得吧,一直呆在一个城市里也没什么意思。”

柯阳平听了,立刻骂他:“你别在这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了,我现在简直后悔得要死。当时报志愿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魔怔了一样疯狂地想往外考,离家越远越好。现在一看,真是干什么都不方便。”

游然和宋临的家都在x市,但蔡元驹和柯阳平的家都在外省,坐高铁还得中转,少说也要7、8个小时。然而不同人不同命,这个假期游然依旧计划以吃喝玩乐为主,打算等天气更热后,飞到瑞士的阿尔卑斯山玩一圈。

宋临的情况比他们三个还要复杂一些。

宋志明还没有从看守所里放出来,他母亲的生活还算平静。但生活费得自己挣,宋临觉得做家教不能做一辈子,有了事务所的经历,下一步他打算试着进检察院。

检察院只管午饭没有工资,宋临兜兜转转地挑了几份兼职,阴差阳错地认识了一个x大的研究生学姐,对方给他介绍了一份在学校里当助教的工作。

这个岗位不需要通勤也不用太动脑,具体工作内容就是每天晚上去教授的课堂旁听,帮助记录考勤整理课件等等。一个月800块钱,再加上给陈乐邦讲课的1400——这是宋临唯一没有辞掉的家教,一个月的生活费也就赚出来了。

这天宋临风尘仆仆地从检察院回学校,骑上自行车就往x大的崇实楼蹬。

崇实楼隶属于经管院,在x大众多楼宇里格外金碧辉煌。这栋楼建于经济上行期,当时金融业蒸蒸日上,有不少毕业校友纷纷出资捐助修建。

宋临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给mba课的终身教授做助教。

他更没有想到会在教室里遇见沈昭。

“宋老师。”沈昭看见他,煞有介事地一点头。

宋临:“。”

沈昭今天没有抹发胶,也没有穿西装,一身的休闲衣裤,不细看真能混进大学生堆里。

给金主们上课的教室自然也是安排得最好的,小而精的阶梯教室,每个人屁股底下坐着的椅子都是特意采购的“人体工学椅”,官网报价好几千。

宋临这个“助教”的位置就安排在教授的讲台左侧,离幻灯片的幕布很近。有时候窗户里刮进来的风把幕布掀起来,那白色的底光就打在他的侧脸上,显得人非常干净帅气。

前十几分钟,沈昭还认真地听了听,和周围别的老板们以小组为单位聊聊天,换换名片。后来老教授开始一本正经地讲专业课知识,沈昭没什么听的必要,干脆就把目光大大方方地落在宋临身上。

宋临好像对自己被人盯着这事浑然不觉。老教授翻着ppt,宋临就在下面学自己的东西,偶尔和法律能挂上勾的就抬起头听一听。

和酒吧、俱乐部里的其他年轻男孩不同,面对沈昭的注视他们总会面红耳赤、受宠若惊,宋临却完全不会。

许是察觉到沈昭盯着自己看了太久,宋临抬起手,小幅度地朝黑板指了指。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好好听课!

沈昭:.........靠。

到了课间休息,沈大少把头一埋,手臂一横,直接补觉去了。

宋临坐在教授身侧,目光越过书页顶端,静静望向他。后半程课的上课铃都快响起来了沈昭也没动,宋临忍不住想起身叫他,就看到沈昭的脑袋从臂弯里抬起来,朝自己微微一笑,顺势飞快地眨了下左眼,做了个漫不经心的wink。

“......”宋临神色平静地将手里的书页摁下去一道褶。

到了课后,老板们陆陆续续走到宋临面前,交上节课教授留的作业。

这种大金主们mba课的作业就是走个过场,基本都是找自己公司里刚入职的应届生写的:“哎,小丽啊,你还记得那个高管股权激励的概念具体是什么不?帮我随便找几个公司写篇案例分析。”

沈昭独树一帜。

他根本就不写。

偌大一张白纸上,只潇潇洒洒写了寥寥数字,最上方是一行行楷,落笔只有“沈昭”二字,明显就是刚刚糊弄的。

宋临沉默地看了那作业一会,觉得自己做家教的“职业病”又要犯了。

一次两次也就算了,关键是次次都是这样的作业,宋临一忍再忍,实在是受不了了。都说“以己度人”,换成宋临自己,是不可能把作业做成这样的。而且沈昭每次把作业交给他的时候还毫无愧意,就把他那只右手往前一伸,一抬下巴:“恩。”

然后上面就两行字。

那天下午沈昭上完课,正从崇实楼的长楼梯上走下去,宋临骑着自行车把他拦住了。

“你能不能认真完成一次作业?”宋临冷声问他。

就算是mba课,也依旧会有巡视组下来考核,上周学姐特意嘱咐他记得给老板们通知到位。

“不行。”沈昭回答得斩钉截铁。开什么玩笑呢,都是当老板的人了。他报这个mba课又不是来学知识的。

宋临眯起眼睛看他。

“.....你现在有没有什么讨厌的东西?”他沉吟片刻后,向沈昭问道。

宋临想起游然在期末周为了逼自己专心看书,不打植物大战僵尸,在电脑键盘上面拿透明盒子扣了只大蜈蚣。还有网络上流传的什么为了避免咬指甲在手上涂苦甲水,为了防止暴饮暴食在吃饭前先闻醋......大概算一种“厌恶疗法”吧。他觉得自己要是能找到沈昭不喜欢的东西,或许可以试试反向逼着他完成任务。

“你。”沈昭瞪着宋临。

他妈的书呆子天天缠着自己要作业要烦死他了。沈大少高中都不是在国内念的,哪吃过这个苦?

“...........”宋临。

宋临一言不发,静静地注视了沈昭半晌。下一秒他突然踩下自行车的踏板——沈昭当时正吊儿郎当地靠在他自行车的前杠上,宋临的山地车一蹬起来,沈昭差点被突如其来的惯性掀翻下去。当时那条路还是大下坡,车轮的速度越来越快。沈昭坐在前车杠上,被宋临的双臂和背后的车把手圈在怀里,他怕自己掉下去,只能紧紧抓住宋临的袖子。“书呆子你疯了?!”他被宋临无缘无故的举动吓得破口大骂。

对,我是疯了,宋临想。我可能早就疯了。在你没意识到的时候,在我没意识到的时候。

宋临看着沈昭。下坡迎面吹来的狂风打乱了他的头发,阳光透过树叶落下来的光斑飞快地划过他的脸颊,沈昭年轻而英俊的面容在夏日的晴天下熠熠生辉。

路过的女同学都被他们吓得闪到道路两边,其中有不少人拿起手机拍照——一个帅气的男孩子载着另一个英俊的男孩子,还是以这么危险的姿势。千载难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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