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都市言情 » 人在五零,拒当炮灰 » 第41章

第41章(3 / 4)

《林梧桐》和严五妮相比,《林梧桐》更善良更有道德,也就更容易妥协。

梁曼琳和严五妮相比,严五妮成了更容易妥协的那一个,不再提女儿早晚要嫁出去这一套。

希望严五妮机灵点,赶紧把自己嫁出去,看严锋怎么办。让梁曼琳伺候老人,梁曼琳能把房顶掀喽。

次日一大早,程二舅妈和住在旅馆里的村长他们汇合回乡下。

程大舅隔了一天也离开,医馆还得开门做生意,一大家子等着他养。

林奶奶准备了一堆东西让他带回去,程大舅一走,她的精神气明显短了几分。

别说老太太,便是林桑榆都觉得家里过于冷清了,林枫杨一个人抵得上一百只鸭子。

她琢磨着要不要养个宠物解闷,白天他们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老太太一个人在家难免胡思乱想,越想越担心。

狗亲人,还能看家护院,可现在已经不允许养狗。因为粮食短缺,养狗被视为和人争粮。

去年秋天,城里发起过一场声势浩大的禁犬运动,一面抓流浪狗,一面通知养狗户处理。

之前同庆巷里好些人家养着狗,跟街道办居委会颇是闹了几回,最后胳膊拗不过大腿,如今一条狗都没了。

好在可以养猫,猫抓老鼠保卫粮食。政府每个月还发三千块的补贴,鼓励粮店养猫。

林桑榆便问林奶奶要不要养一只猫打发时间。

“你娘小时候倒是养过一只猫。”林奶奶想起往事,眼底晕染笑意,“还偷偷带去学校过,挨了老师一通训。后来走丢了,你娘可难过了。”

林桑榆兴致勃勃建议:“那我们再养一只,等娘回来看见一定高兴。”

林奶奶被说动了心思:“你娘当初养的是狸花猫,我记得前头姚家的狸花猫生了一窝,我去问问送光没。”

林桑榆和林奶奶一起去问。

姚家很爽快地把最后一只小猫送给他们:“刚好断奶了,可以带回去养,狸花猫皮实的很,好养。剩菜剩饭给它吃点就行,等大了,它自己会找吃的。”

林桑榆同情地摸了摸巴掌大的小猫,生不逢时啊,现在没有猫粮,都是贱养。

祖孙俩开开心心带着猫回家,然后去菜市场买了一条大草鱼,切了两段鱼肉留给小猫。

林桑榆地蹲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小猫奶凶奶凶地撕咬比它脑袋还长的鱼肉,不愧是猫中丧彪。

林奶奶炸好酥鱼出来,见小孙女躺在竹摇椅上,手里拿着一根不知道打哪儿找来的细竹条,竹条前面用绳子绑着几根鸡毛。这鸡毛看着眼熟,好像是鸡毛掸子上的。

细竹条晃来晃去,小猫追着鸡毛跑来跑去,一人一猫玩得不亦乐乎。

林奶奶走过去:“我算是看明白了,这猫不是养来给我解闷,是给你自己养的。”

“一起养,我们一起养嘛。”林桑榆嘿嘿笑,然后夸张地吸了吸鼻子,“好香啊。”

林奶奶打掉她的手:“洗了手再吃,跟猫玩过一定要洗手。”

林桑榆赶紧跑去水池边洗手,回来抓了一块酥鱼开始吃,余光瞄到小猫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她坏笑着举起酥鱼来回晃,圆溜溜的小脑袋跟着来回晃。

“促狭鬼。”林奶奶看不过眼,拿起一块酥鱼要扔过去。

林桑榆赶紧拦住:“奶奶,我在一本书上看过,猫最好别吃调料重的东西,吃多了容易生病,养不长。”既然养了,肯定是想好好养。

林奶奶还是头一回听说,自来都是人吃什么猫吃什么,不过老太太特别听劝,尤其是文曲星小孙女的劝:“那回头注意点,加调料之前给它盛出来一点。”

林桑榆眉眼弯弯,对着小奶猫谆谆教导:“你看看,奶奶对你多好,以后可要多抓老鼠多干活。”

林奶奶忍俊不禁,觉得这猫养对了,一直都是小大人,难得这么孩子气。

吃了两块酥鱼解馋,林桑榆端着一大碗酥鱼去姚家当谢礼。

下午,林梧桐和同学看完市文工团的表演回来,惊奇看着院子里撒欢的小东西:“哪来的猫?”

林桑榆:“我和奶奶抱回来的,家里热闹点。”

林梧桐一点就通,有这么个东西在家里,老太太多个乐趣,便说:“挺好的,还能抓老鼠。上次我半夜起来上厕所,在墙角看见一只那么大的老鼠跑过去,吓了我一大跳。”

林桑榆也遇见过,现在老鼠很猖獗,怪不得往后时不时要搞爱国卫生教育,号召全民除四害。

林梧桐从包里拿出热乎乎的糖炒栗子和烤红薯递给她:“给它起名字了吗?”

林桑榆挠挠头:“没有,让奶奶起吧,主要是奶奶在养。”

林奶奶很认真地想了想:“就叫平安吧,图个吉利。”

平安小朋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茁壮成长。到了五月已经有手臂那么长,皮光毛滑,手感十分上佳。

林桑榆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是找猫,然后吸猫,缓解一天的学习压力。

高三,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幸好,她马上就要逃出生天。

五月有一件大事——填报志愿。

今年西南地区效仿华北、华东、东南地区,区域内所有高校联合招生,用统一试卷。

考生终于不用在各个高校之间来回奔波,参加一场又一场的自主招生考试,只需要参加一次考试即可,可喜可贺。

报什么专业,林桑榆早就想好。

她喜欢摄影,但是当年报的是口腔医学,家里长辈干这个,一切为了就业。毕竟爱好不能当饭吃,普通人家的孩子得现实一点。

现在则不同,毕业包分配,不用担心就业问题,那当然是要满足一下自己的爱好。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