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都市言情 » 明星武侠大逃杀 » 第99章再见小麒麟

第99章再见小麒麟(1 / 2)

第99章再见小麒麟  殷徳神色平静地走在偌大的第一层,弯腰,挺直,扔出枯木一样的干尸……像一个清洁工一样,他兢兢业业做着工作。

整个第一层无风自起,一股股几乎要实质化的气流围绕殷徳不断旋转。

他全身亮着的假穴越来越多,直到放眼望去再也没有一具新鲜的尸体的时候,他才靠在一根粗大的柱子前歇了下来。

现在是第三天傍晚,上去的人已经下不来了,他决定好好给自己放一个假,安安稳稳睡上一觉。接近四天的不眠不休,让他完全筋疲力尽,神志都不由有些模糊。

这里已经没有其他人了,也就没有了任何危险。

眼皮沉重难堪,但他并没有立即倒地睡下,而是拿出了一坛桂花酿,连夜光杯都没拿出来,直接仰头狂灌起来。

醇香的酒液‘咕噜噜’入肚。

神色不禁露出回想,心念一动之间,他出现在逆鳞空间。

“玉兔!”站在葱郁的花园里,他轻呼出口。

一个银色身影蹲坐在茂盛的桂树下,眼神迷离,小手捧着一个小钵‘嘟嘟嘟’不断捣动。

旁边已经堆满了如山高的桂花酿。

殷徳知道,如今玉兔捣的不是广寒丹,而是桂花酿的酒引,桂花酿是用一种极其古老的方法酿制而成,需要很多这样的酒引。

“累吗?”殷徳眼中闪现一丝柔情,盯着少女的银发怔怔出神。

玉兔缓缓抬头,眼中罕见地流露出一丝清明,等看到是殷徳时,神色立刻变得惊喜起来,放下小钵就朝着他怀里扑去。

殷徳对此早已见怪不怪,几乎每次他来到这里都会遭遇这种‘突然袭击’,淡淡一笑,右手轻轻摸着玉兔头颅不语。

玉兔曾经遭遇大变,受到了极大的刺激,所以如今才会像个小孩子一样。

她小巧精致的脑袋不断在殷徳胸口摩挲,显然对殷徳亲昵依赖至极。

“可是终究还是不能说话啊……”殷徳怜爱又悲伤地看着玉兔,少女体内一阵阵幽香直往他的鼻子里冲。

玉兔像是困极了,直接倒在殷徳怀里睡着了……可是殷徳也很困啊!接近四天四夜连绵不休的对抗,已经使他浑身疲累,心神交瘁。

他将玉兔轻轻放在草地上,顺势在她旁边躺下,侧着头看少女的侧颜。

她的容颜很完美,与祝融宫主不同,属于那种精致乖巧类型的,耳朵尖尖,晶莹剔透,两道长长的睫毛似乎还挂在水珠,小巧的鼻子在睡梦中轻轻唿扇……

殷徳看得痴了。

他沉沉睡去,两人就这样相依偎着陷入梦乡。隐约中,殷徳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哪里见过呢?

想起来了!

睡梦中,无尽的荒原上,殷徳似乎看到了那个虎头虎脑的小麒麟朝着自己跑来,铜铃大的眼睛露出喜色……终于再次相逢了啊!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殷徳伸手想要触碰它,可它为什么哭了?

豆大的泪珠从它水灵灵的眼中掉落,它忽然停在殷徳十丈之外,再也踏不出半步,像是被什么神秘的力量阻挡了一般,只能不断焦急地跺脚,小蹄子不断扑腾翻土。

殷徳想自己过去,却同样双脚沉重,一步都迈不开,那股神秘的力量也降临在了他的身上!

小麒麟开始焦急起来,头上麟角四下摇晃,双目泪流不止。

殷徳心中泛起无尽酸楚,悲声怒吼,悲哀地看着十丈之外的小麒麟,双手尽力伸出,想要抚摸小麒麟圆滚滚的脑袋……可是太难了。

一种无力感重新降临在他的身上,使他目眦欲裂。

“我一定会将你复活,就算是牺牲掉世间人,也在所不惜!强大的力量,我将用强大的力量将你守护!”他内心升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渴望,似火焰一般将他吞焚。

是啊……如果当初被何冰追杀的时候,他拥有强大力量的话,又怎会失去小麒麟?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他的弱小导致的。

小麒麟似乎也知道两人不可能接触,忽然像是感受到了什么,惊恐地看向天空。

一只冷漠威严的眼睛骤然出现在空中,几乎是一个眨眼之间,数道粗壮的天雷直直朝着小麒麟劈打而下,看那气势,仿佛要毁天灭地一般。

“小金!”殷徳心中大急,惊呼出口。

他运起《一苇渡江》,脚步已经跨开,却被那股神秘力量死死地挡在十丈之外,空有无穷内力,此刻竟丝毫派不上用场!

‘轰隆隆’!

天地瞬间变换颜色,仿若神龙般的惊雷朝着小麒麟直直劈打而下,小麒麟被打得浑身抽搐,无力倒地,圆滚滚的脑袋吐出白沫,贴在地上悲哀地看着殷徳。

“我杀了你!!!”殷徳眼泪横流,双目赤红,死死盯着虚空中那道巨眼。

可是那道巨眼只是波澜不惊地瞥了他一眼,一道道惊雷再次劈落,将小麒麟打得皮开肉绽,淡淡青烟缕缕升起。

他开始哽咽,骤然跪倒在地。

“这是为什么……这是凭什么?!”

殷徳骤然起身,左臂骤然离体,朝着空中巨眼疯狂飞去,眨眼间就来到了巨眼面前。

巨眼一动不动,没有泛起丝毫波澜。

蓦地,一道雷电朝着殷徳左臂劈下,左臂立刻化作灰烬。

殷徳却对化为虚无丝毫没有心疼,可是一看到小麒麟,眼泪就横流不止,它已经被劈打得浑身焦糊,原本干净可爱的脑袋也是道道青灰,说不出的狼狈和凄惨。

“你到底是谁?难道真的是神灵?”

殷徳狂怒问天。

他心中百种情绪交错,惊怒之下,浑身三十多道假穴立刻亮起,拼命想要冲破神秘力量的阻挡。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