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原告在法庭上作死行为(2 / 2)
这口气真的大得不得了,不知道的人恐怕还会以为他是天王老子。
在法庭敢这么说话的人,估计这个原告光头阿龙还是第一个。
这已经完全构成了藐视法庭,可以判他妨碍司法罪。
“咚咚咚”
“原告,警告一次。”
“你在法庭上大喊的这些话,是对律法的藐视,是对法庭的藐视。”
“你妄图以威胁恐吓的手段来逼迫他人对你进行屈服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
“你是想要被送进去,是不是?”
“这里是法庭,不是你能为所欲为的地方。”
“要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看到自己官司要输了就开口威胁别人,那还需要律法有什么用?”
“刚才你的言行已经被完整记录下来。”
“你必将为此付出代价。”
这里是法庭,是属于王五的地盘,他不可能容得下光头男阿龙这样的人乱来。
敢在这里开口威胁别人,那也同样是自寻死路。
“哼,我又不是没坐过牢,你能关我一辈子吗?”
“我也不怕告诉你们,这就是我的做事风格,谁要是敢欺负我让我吃亏,我就必然要让他吃更大的亏,付出更大的代价。”
“就算是律法也不能约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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