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0章 所有权问题(1 / 3)
“很多事情必须要有明确的规定,这样才不会混淆。在商业概念当中,我认为重中之重的就是所有权的问题。之前我们打仗,一切都要服从大局,很多问题不允许有讨价还价。如果所有权问题太明确,那么很容易就会滋生地方保护主义,山头主义,当时的情况不合适,所以我虽然也在考虑,但我没有提出来。但现在情况不一样。我们的革命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我们可以开始要考虑新中国建设。新中国建设和打仗的时候不一样,很多问题需要重新考虑,重新制定政策。在所有权问题上我认为首先有两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必须要有共识,中央以后必须要拿出一个明确的法律文件。一个是农村土地,一个是城市土地,这两个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一定要考虑。”
魏红军道:“关于农村土地,我在提出土改三阶段的时候,就有了整体的想法,也给中央提出过这方面的意见。那就是农村土地大方面上是隶属于国家,农村土地就是国家土地。如果更具体一点应该隶属于集体,也就是农村集体。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土地政策。因为只有明确农村土地隶属于集体、国家,我们才能够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土地政策。有了这个基础我们就,可以按照情况,根据人口把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
也可以按照需要,把土地集中起来,实行集体制。
不管是任何一项政策,前提就是农村土地必须要掌握在国家手中。要是没有这个前提,那么国家任何一次的土地政策,都是没有根据的。这是农村土地的情况,城市土地的情况情比农村更加复杂。
关于土地政策方面的,魏红军和聂帅,以及土改工作委员会的很多干部都交流过意见。
大家在这方面有了一定的共识。
其实早在土改的时候,就已经有干部提出了这样的提议。那就是农村土地所有权直接隶属于国家,只有这样才能够名正言顺的进行土改。只不过当时情况不合适,所以魏红军没有采纳。可是新中国成立之后,这个问题必须要讨论,必须要有一个结果。
现在随着华北解放区越来越稳定,华北解放区有些地方,特别是察哈尔、绥远、晋北一带有些农村开始进行土改第二阶段。这一次土改是全员都参加。
中农也参加土改。
千什么?
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士地。
对于有些地方自发性的进行土改第二阶段,魏红军并没有强硬的阻止。相反派出工作人员去观察这些地方的土改。只要没有出现混乱,出现太极端的情况,魏红军是不会干涉的。魏红军的要求很简单,那就是进行土改第二阶段的时候,绝对不能选择农忙季节,这是铁律。
等平津战役和太原战役结束,华北局土改工作委员会肯定也会推进土改第二阶段。这些先进行土改第二阶段的农村,会给土改工作带来很多新的经验。
而晋南一带和怀来等地,一直在推行小集体模式。算是土改的另类尝试。
农村士地的问题,有聂帅的支持,有土改的成绩,魏红军并不是很担心。只要新中国成立,就可以彻底解决农村土地的所有权问题。
农村土地隶属于集体。
但城市土地呢?
这个问题很复杂。
城市土地有国民政府控制的土地,有官僚资本控制的土地,有民族资本控制的土地,更有广大市民控制的土地。除了城内之外,还有很多在城市周围私盖的房屋土地。
新中国成立,总不能说那些私盖的房子都是非法的。毕竟这些都是穷人,他们在城市当中无法盖房子,只能是在外面盖房子住。你还能让他们都滚蛋?
还是需要好好地安置他们。
可以说城市的土地问题,比农村土地问题更严重。
但这个必须要解决。你要是不解决城市土地的所有权问题,那么以后有的是扯皮的事情。历史上新中国对于城市土地的国有化,是经过了很漫长的时间。没收国民政府的土地,没收官僚资本的士地,对民族资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用这种方法推进国有化进程。
一直到改开之后的1982年,才彻底从法律上确定城市土地所有权在国家。因为这个时候土地矛盾太严重。不仅仅城市土地矛盾严重,农村土地的矛盾也越来越严重。所以才有了1982年宪法当中对于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所有权的明确规定。
但这个时候很多矛盾已经非常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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