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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5章 第三届全国人大会议(2 / 2)

因为1962年9月2日,全国人大第三届会议正式召开。

修养同志代表人大常委会先做了报告。

主要是给人大委员汇报人大常委这几年的工作,这里面包括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的政府部门,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的法律文件,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的政策等等。

修养同志汇报结束之后,就是总理以国务院总理的身份给人大代表汇报政府工作报告。

其实和中共十大差不多。

只不过汇报的人出现了变化。在中共十大上,汇报经济这方面工作的是陈运同志,但在人大会议上汇报工作的是总理。

虽然有些人大代表同时也是中共十大代表,所以在十大的时候听过。但听着报告还是非常兴奋。

建国14年,中国已经取得了如此瞩目的成绩。

各项成绩都这么好但有些人是第一次听到这些数据。中共十大毕竟是党的会议,主要讨论的是党的政策制定。下发文件的时候,也主要是以党内一些决策为主。

人大会议不一样。

政府报告就是一等一的重要事情。

政府报告之后,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中共十大作进行这方面报告的是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报告,人大会议的报告就直接是法院和检察院的报告。

此次报告最重要的一个就是纪念刚刚去世的马锡武,以及关于“马锡武审判方式”的报告。

马锡武之前是最高法院院长,在四月份刚刚因为疾病去世。所以既是为了纪念去世的马锡武,也是最高法院承认马锡武的工作方式。

马锡武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这些年,一直坚持每年都会抽出时间在全国各地巡回进行各种案子的审理,总结了一套中国社会主义法院审判方式。

那就是第一步要查明案件事实,然后听取群众意见,形成解决方案,最后说服当事人接受。在这个过程当中,马锡五最重视的一个就是听取群众意见。

马锡武的审判,都是公开审判。

中间允许群众发表意见,广泛的听取群众对于这些案件最朴实的看法,以及重视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马锡武最反对的就是,制定法律的人机械的啃书本,同时盲目的把西方的法律条款直接用在中国这边。特别是很多法律条文,不考虑中国的历史、文化。

同时也反对掌握法律武器的法院、检察院只知道机械的理解法律条文,只知道按照法律条文判案子,而不去认真研究案子的前后过程。更反对司法机关把群众当成是不懂法律的人,所以排斥在法律大门之外。处理案子的时候,从来不考虑群众的意见,不尊重人民陪审员。

马锡武抗战时期曾经审判过一起著名的案件。

那就是马锡五到华池县检查工作的时候,碰到了一个女青年拦路告状。

这个女青年叫封芝琴,自幼由父母包办与张金才之子张柏订婚,到1942年封芝琴长大成人之后与张柏见过面,双方都很满意。后面的交往当中也是情投意合。但她的父亲封彦贵为了钱,选择和张家退亲,准备将封芝琴卖给庆阳的财主朱寿昌。

张金才知道后,纠集了亲友二十多人,深夜从封家将封芝琴抢回张家,和张柏成婚。封彦贵告到当时的边区司法处,说张家把他的女儿给抢走了。边区司法人员根据法律条文,直接以“抢亲罪”判处张柏与封芝琴婚姻无效,张金才被判刑六个月。

判决公布后,张家不服,封芝琴也不服,便拦路跟马锡武告了状。马锡武很快掌握了基本案情后,又了解了封芝琴的态度。女方的态度就是死也要和张柏成亲,希望政府承认他们的婚姻有效,认为这是边区倡导的自由恋爱。

马锡武之后又是广泛听取了群众意见,掌握了前因后果之后,召开群众性公开审判大会,最后作出如下判决:一、张柏与封芝琴的婚姻,根据边区婚姻自主的原则,准予有效。同时批评边区司法人员,只根据发生的“抢人”、“抢亲”事情就宣布张柏和冯志琴的婚姻无效,是脱离群众,没有去了解案情的前后问题。

二、张金才深夜聚众抢人、抢亲有碍社会治安,判处短期徒刑,对其他附和者给予严厉批评。虽然张金才“抢亲"事出有因,但却已经触犯法律。

三、封彦贵以女儿为财物,反复出售。违背当事人意愿强制卖给朱家,违犯婚姻法令,判处劳役,以示警诫。

马锡武判决之后,得到了群众称赞,胜诉者封芝琴和张柏更是皆大欢喜,就连受到处罚的张金才都心服口服,愿意承担责任。马锡武这个著名的审判,后来边区文艺工作者以此事为素材,编写了鼓词“刘巧儿团圆”和剧本“刘巧儿告状”,以后又改编成评剧“刘巧儿”。

其实马锡武这个审判,只是他法律思想的开始。这个判决不能说完全没有问题,其实也是有一些瑕疵的。后来经过二十来年的实践,马锡武总结了自己的法律观点。

马锡武的这些想法,得到了聂帅的支持。

聂帅对于马锡武最赞赏的就是,法律的制定,不能盲目学习西方法律条文,包括苏联的法律条文。要更多的考虑中国现实情况,中国人民群众需求,也要考虑中国历史和文化。法律应该成为保障群众利益的条款,成为人民群众欢迎的条款,而不是人民群众不理解的条款,偏向于有权阶级的条款。

所以这一次人大报告当中,杨秀封代表最高法院菝机报告的时候,专门拿出了马锡武总结的经验。提出了中国社会主义的法律,不能只是专业法律工作人员闭门制定。而应该是深入群众,了解群众需求,了解群众利益,最后为人民群众制定惩恶扬善的法律。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审判,最高法院准备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人民陪审员制度,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案子的制度。

这些报告之后,就是进行选举。

全国人大第三届会议,再次选举李德胜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宋青灵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魏红军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然后是主席进行提名。

提名伍豪同志为国务院总理,提名修养同志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委员长。

彭珍、叶帅、徐帅、郭沫若、蔡场、李学峰、林峰、赛福鼎、柳宁一、阿旺晋美等18人为副委员长,彭珍为秘书长。

选举杨秀封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定成为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国务院总理伍豪同志的提名,决定邓希贤、李福春、李先年、陈老总、曾善、薄树春、李学峰、林峰、叶帅、陶朱、柯青石、李少成12人为国务院副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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