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2)
和邝迟朔的交谈花了陈嘉铭好些时间,所幸一搬出何宗存,对方就乱了阵脚,三两句达成交易,让陈嘉铭得以堪堪在赛马亮相前赶回观赛厢房,没让身旁那位黏人的醋缸变成煤气罐,把现场炸个底朝天,在断壁残垣里逢人就问你有没有见到我老婆?
“你去哪里了?怎么那么久。”黎承玺那点醋意还残存着,说话酸溜溜,“你又跟谁说话了,怎么跟我就没那么多话要说。你真的伤到我心了,你是不是想要我死,阿铭?”
陈嘉铭对他随时随地上演痴男苦情悲剧的行为习以为常,懒得理会他的浮夸对白,只不咸不淡地陈述一句:“碰到邝生,打了个招呼。”
“打招呼那么久?我怎么不知道你们两个有那么熟。”
“聊了点那个案件的进展,就耽搁了。”陈嘉铭摘下眼镜,向黎承玺摊开手,黎承玺娴熟地抽出眼镜布递给他。
“这样啊。”说起那桩案件,黎承玺仍觉得对邝迟朔有些愧疚,自从那晚不欢而散之后,二人没有再有过交集,黎承玺自知理亏,却又不知如何将道歉的话诉之于口,不知道用什么姿态面对邝迟朔和这桩案子,所以他只是假作云淡风轻地绕过这一话头,“你没有跑出去偷偷抽烟吧?”
“没有。”陈嘉铭推开凑过来细嗅的黎承玺,反而被对方抓住手亲了下手背,转瞬即逝,留下渗进青筋里的麻痒。
“嗯,没有。”黎承玺在陈嘉铭冷下脸并给他回敬不轻不重的一巴掌之前及时松开他的手,双手举在耳边表示投降示弱,“我冤枉我们阿铭了。”
陈嘉铭用眼镜布擦掉镜片上的雾气,再戴回脸上。
“黎生。”
“嗯?”
“可以的话,去和邝生道个歉吧。”
赛马场占地大,很空旷,冷冽的冬风吹得急而猛烈,在呼啸中,陈嘉铭不知道黎承玺有没有回答。
但这对他而言都不重要了,他不用对黎邝二人之间的纠葛因果负太大责任,他仁至义尽,只求投胎清算时把这微不足道的一条给划去,多少免去一些刑罚。
所幸赛马及时开始亮相,两人之间的沉默没有存留太久,一匹匹马在最外圈依次缓步前进,让每位观众都看到马匹矫健的身姿。
陈嘉铭挥了挥手里一本新印刷的马经,内页还散发着劣质油墨的气味,“我刚才看到有人卖这个,就随手买了一本,后面附有宁港赛马会每匹马的介绍。”
黎承玺已有多年没关注宁港的赛马会了,年少时耳熟能详的马匹想必已然退役,于是凑过去,和陈嘉铭共闻刺鼻的油墨,将一匹匹马的信息粗略地看过去。
他惊喜地发现今日上场的其中一匹,和“皇冕”的母系来自同一马场,推测下来,两匹马流着几滴相似的血,他伸长脖子,在亮相圈找到那匹“金银海”,淡金色的鬃毛,黄金般的身子,马尾是有些灰的白,黎承玺越看越觉得它长得像“皇冕”。
b国的赛马场是他透支精神狂热的地方,是他赌徒情结的发源地,宁港的沙地马场是他童年里欢愉的一隅,是他所期待的成人世界的符号。在故地见到神似故马的一匹,难免心里有点恍惚,把宁港和b国的那些日日夜夜都混淆了。
“你相中哪匹?我帮你押注。”
陈嘉铭伸出手指遥遥指着一匹,黎承玺顺着他的指尖看过去,那是一匹几乎全白的马,只有小腿末端和马蹄是黑的,名字也很形象,叫“白日”。黎承玺记起他偶然听人提及这匹马,当年战功赫赫,是很威风的,连带着骑师也跟着出名。
“要不换一匹?那匹的后腿得了骨病,治不好,不得不退役,今天是最后一次上场,当做留给观众的纪念。”黎承玺突然想起什么,指着一匹枣红色的马道,“那匹是我家名下的赛马,我八岁那年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还是名义马主呢。”
陈嘉铭摇了摇头道:“就那匹吧,看着顺眼。”
黎承玺闻言也随他去,反正本就是无伤大雅的娱乐,陈嘉铭开心便好。他叫来在厢房外侍候的服务生,要他帮他二人投注。
服务生进来时端了两杯带着香橙香的热红酒,端放在二人面前的桌上。
“这是鼎信的邱生请您二位的红酒,他让我给二位捎个口信,说祝观赛愉快。”
邱仲庭?黎承玺的眉头拧起,恒华和鼎信在生意上没有太多联系,说不上是合作伙伴或是竞争对手,他原本对邱仲庭保持客气疏远的态度,拜那场赌局所赐,他现在对他印象并不好,甚至隐隐警惕他对陈嘉铭下手。
但表面上总不好驳他面子,不然显得黎承玺露怯,他松开眉头,说一句:“多谢。”
服务生接过黎承玺的筹码,帮他投注。黎承玺盯着马场上一匹匹身姿矫健的赛马,心里突然生出好奇,他给服务生递去一沓小费,故作不经意地问他:“邱生押了那一匹?”
“邱生押了‘白日’。”
黎承玺身后,陈嘉铭的眼皮不由自主地跳了一下。
待服务生毕恭毕敬地将门关上,这个专供贵宾的厢房内又只剩下他二人,刷了桐油的木桌上,那两杯热红酒的香气在弥漫,柑橙的清香和浓郁的酒气交织,让人闻了有一瞬的昏昏然。
黎承玺对酒的气味比较敏感,他很熟悉那个味道,倒不是说他惯常喝这个,而是他在圣诞节的前夜,和陈嘉铭一起喝的,就是这一种。
气味能储存人的记忆,鼻尖一碰上高脚杯的边缘,黎承玺便又想起火鸡肉的干柴口感和莓果的酸味,还有那夜的圣诞树,灯条,伯利恒之星,头顶悬着达摩克利斯的槲寄生,他们赤着脚踩在柔软的红色羊毛地毯上拥吻,被绊倒他们躺在地上笑,然后一起把热红酒喝到凉。
黎承玺说酒像一串鸽血红的宝石项链,陈嘉铭说那就是血,是我们的血。
他是无比怀念那红酒香的一夜的,他愉悦地喝了一口,仿佛那一夜交颈的二人暖着他的胃。
相反,陈嘉铭面色凝重。他胸口前那只用银链串起的耳环——七年前原属于另一个人的另一只,膈得他的胸口发疼,无法被体温捂热的金属圈环冰冷冷地提醒陈嘉铭他的存在。
邱仲庭什么都知道。他的想铲除的人、他的想隐瞒的事、他的一闪而过的念头、他的每一言每一行、他的每个晨起和晚睡的时间、他抽的每根烟在熄灭后的长短,他在缠绵时候和别人喝的酒、他多年前死去的挚友的遗物。邱仲庭什么都知道。
陈嘉铭突然感到喘不上气。这种认知像一条蛇,它冰冷而黏滑的鳞片紧紧贴着你的颈部,一点点缠绕,你会先感到轻微的不适,等你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缺氧到了濒死的地步。
透过暗红色的酒液,陈嘉铭看到自己轻颤的瞳孔里,有生理性的恐惧。
陈嘉铭不自禁地用手抓住自己颈部,想把那条蛇扯下来,一攥却只摸到了一层厚而柔软的羊毛围巾,那是黎承玺觉得露天的马场风大,怕他冷,好说歹说要他围上的。
陈嘉铭扯松了围巾,深深吐出一口气。他想原来围巾和蛇并无太大不同,这种温暖也是能造成人轻微窒息的。
“怎么了?是不是有点热,要摘下来吗?我帮你拿。”黎承玺向陈嘉铭伸出手。
“不用了,”陈嘉铭缩起脖子,把眼底以下都钻进围巾里,“我想出去透个气。”
“比赛快开始了,先看比赛好不好?你不是很喜欢看赛马吗?”
陈嘉铭不知道他从何得出他喜欢看赛马的判断,他疲于观看竞技类的娱乐项目,因为竞技总要有输赢,赢的人自然皆大欢喜,输的就显得默默无闻,甚至会受人指摘,好似这个仅差赢家一毫厘的人全无用处,陈嘉铭不喜欢输,也不喜欢看人输,这不是一种普世的悲悯,是他过于神经质。
“我一会就回来。”陈嘉铭抽走椅背上挂着的外套,伸手穿好,“不会太久。”
黎承玺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张口欲言什么,发出一声“呃”后喉口又滞涩住,把一些话消化在胃里,他看向陈嘉铭的眼里是未严明的酸涩的委屈,像一颗厚皮的发酸的生橙子,不同于作出来的那些,这无言的情绪从心里油然生出。明明是很黏人的,现在却只是静静坐在那里,脸一句死缠烂打插科打诨的挽留都没有。
陈嘉铭看得分明,但依旧装作看不懂,他习惯这样去逃避大多黎承玺对他的感情。
“走了,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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