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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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赶出时间去海边看日落,黎承玺在下午四五点钟时吩咐了酒店准备晚餐。
餐室不大,因为时间尚早,只有他们二人用餐,隐约可以听闻到后厨锅铲翻炒和热油滋滋滚动的声音。
窗框是镂空雕花的木头,镶嵌着一块块彩色海玻璃,窗外来的海风带着咸香,拂过铺着米白亚麻桌布的长桌。
侍应生穿着熨帖的白衬衫,端着银质餐盘走过来,骨瓷餐具相碰,发出清脆的叮当声,两套餐具被恭恭敬敬地各自端放在二人面前。
头盘是冰镇的澳洲生蚝,盛在碎冰铺底的白瓷盘里,旁边搁着一小碟现磨的黑胡椒和几滴青柠汁。蚝壳像用沉积岩雕成的花,蚝肉饱满滑嫩,沾一点汁送入口中,海水的咸鲜混着柠香漫开,这是宁港时兴的吃法。
而后是文火慢炖的鲍鱼扣鹅掌,这是他们的招牌,鲍鱼熬得软糯,轻轻一抿,鱼肉便化在舌尖,浓稠的鲍汁包裹着鹅掌,像裹着一层半透的黄玉,鲍汁滴在白瓷盘上,凝成琥珀色的痕迹,衬得底下垫着的菜心愈发清甜。
陈嘉铭钟爱吃鱼肉,黎承玺就特地问了他们的主厨,做什么鱼最拿手。于是点了一碟陈皮蒸石斑鱼,嘱咐要做得既鲜又咸。这道菜选的是刚从渔船上卸下来的鲜活石斑,肉质细嫩无刺。陈皮的甘香渗进鱼肉里,去腥又提鲜,筷子一挑,雪白的鱼肉便脱了骨。旁边配着一小碟蒜蓉豆豉酱,是老宁港人偏爱的佐味。
最后端上来的是杨枝甘露,玻璃碗里盛着澄黄的果肉,这个季节产的芒果多数是酸的,黎承玺一再强调一定要选最甜的芒果,再多放点糖,西柚的微苦混着芒果的甜糯,再撒上几粒晶莹的西米,冰凉爽口,刚好解了鲍参的腻。
下午的太阳正是最刺人眼睛的时候,恰恰好从雕花窗框外斜斜投下,落在白瓷餐盘上,漾出细碎的金光。两人相对而坐,桌上的饭菜冒着温热的香气,烘得两人之间暖融融的。
陈嘉铭先是用勺子把尖尖的饭顶部压平压实,再在正中心按出一个圆圆的坑。黎承玺夹了一大筷子鱼,连皮带肉放在陈嘉铭的碗里:“这种鱼刺少,放心吃。”
陈嘉铭用银调羹舀了一勺鲍鱼底下的料汁,盖在粒粒分明、晶莹剔透的米饭上,把黎承玺投喂的鱼肉埋进坑里,待把三者都搅拌均匀了,他才不紧不慢地舀起一勺饭,送进嘴里。
鲜嫩多汁的鱼肉拌着香甜熟软的米饭,方一落入口中,舌头上的味蕾都被激活,享受着浓郁的鲜香。陈嘉铭眼睛亮起微光,又吃下一口鱼肉。
“慢点吃,不急。”
黎承玺笑着,他就喜欢看陈嘉铭吃饭,喜欢他因美味食物而微微亮起的眼眸,喜欢他开心到极致会眯起来的眼,喜欢他因为塞满了食物而鼓起的脸颊,归根到底,是喜欢看他被自己养得气色很好的样子。
他第一次抱陈嘉铭的时候,他一脸病恹恹的,身子很薄,像一片纸,全身的骨头膈得他生疼,横抱起来轻飘飘,黎承玺甚至怕他被山风一吹,就纷飞而去了。现在不一样,陈嘉铭如今的侧腰上能掐出一点点肉来,很软,黎承玺喜欢在抱他入睡时捏着玩,然后就会被陈嘉铭慷慨恩赐一个巴掌。
“嘉铭,”黎承玺撑着头看陈嘉铭对石斑鱼痛下杀手,“你究竟是不是猫变成的?”
陈嘉铭一筷子狠狠撕下一块鱼肉,忙着吃鱼,没空说话,只是瞪着黎承玺。
“真的呀,你看你买了那么多猫放在家里,我总是能从一些角落翻出几个小猫摆件。你在家喜欢光脚走路,喜欢被摸下巴和背,开心的时候乐意和我玩,突然不开心了就耍脾气,或者对我冷脸色,还那么喜欢吃鱼,你多半是一只大猫变的。”
“那你就是狗。”陈嘉铭毫不留情地点评道,“傻狗。”
蹲在一旁的olive适时叫了一声。
“好哇,傻狗和坏猫,好般配的一对。”
黎承玺把几根耗油上海青夹进陈嘉铭碗里,被他嫌弃地驱赶进骨碟中。
“不要挑食啦,会营养不均的。”
“讨厌青菜。”陈嘉铭嫌弃地把菜甩进olive的食盆里,狗也嫌弃地把菜拱到一边去。
“不可以这样,”黎承玺严肃地扳起一张冷脸,“我要叫人来管你。”
“谁能管我?”陈嘉铭认为黎承玺的话简直危言耸听,他不但当做了耳旁风,还顺手从黎承玺那里偷走两块芒果。
“我会向king叻叻告状,说你不吃青菜,浪费粮食,还把它的坐骑当做厨余垃圾桶。”
“叻叻仔不在这里,我可以先灭你的口。”陈嘉铭冷静从容道,“而且它也不吃青菜的。”
“它去哪里了?”
“你刚才把我按在床上乱亲的时候,它好像掉进床缝了。”陈嘉铭嫌黎承玺的杨枝甘露放得太远,他伸手够得难受,索性把自己的空杯子和黎承玺的来个偷梁换柱。
黎承玺没注意到他的小动作,反而沉浸在叻叻仔被挤扁的悲痛中,他倒吸一口凉气:“那怎么办?它撑不到等我们回房间了。你是他的心腹,你可以趁机篡位,我扶持你为新王。”
陈嘉铭想了想,接受了这个故事新编:“可以。”
“现在我作为王后,后宫干政,我要颁布一条新法,”黎承玺以铁血手腕立下铁律,强硬地把青菜塞进陈嘉铭的碗里。“任何人每餐饭都要吃三筷子以上的青菜,王也一样。”
“哦。”陈嘉铭不情不愿地吃了,把几根菜放在嘴里咀嚼千八百次,就是不下咽。
“好了快点吃吧,旦日飨士卒,为击破虎仔军。”黎承玺摊开手,放下筷子,刚想吃点甜品来解腻,一看身边,只剩两个被搜刮干净的玻璃杯,杯壁沾着几粒西柚。
黎承玺抬头看了看脸颊鼓鼓囊囊的陈嘉铭,陈嘉铭也看了他一眼,用小银叉插起半块芒果,起身越过餐桌,塞进他嘴里。
“这家酒楼真是……”陈嘉铭舀起最后一个鲍鱼,嘴里含混不清,“偷工减料,一瓶杨枝甘露居然只有半块芒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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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前一后走着,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拖在湿漉漉的沙地上,随脚步轻轻晃动。海风裹着海水的咸湿,带着几分傍晚的微凉,吹乱二人的发梢。
远处的白浪一波波漫上来,卷走脚边的细沙,打湿他们的影子,退去时留下绵长的水痕。几只海鸥展开翅膀,在夕阳的光晕里盘旋,偶尔发出几声清越的鸣叫,很快便被海浪声吞没。
两人的脚步放得很慢,牵着手,十指交扣,沙粒从指缝滑落,像沙漏里悄然流逝的时间。海风把彼此轻柔的气息交缠在一起。远处港湾的灯火已零星亮起,像沿着海面镶嵌的碎钻,光彩夺目,一段镶钻的深蓝丝绸包裹着璀璨的明珠,宁港是如此的明艳动人。
这座从海中生长的城市太奢华,太盛大,以至于在这里常发生光怪陆离的故事,这里的一粒沙,一滴雨,一座山,一块苔藓,一层楼,都有一段独属主人公的故事,因而,这里才培出那么多作家,把宁港翻天覆地过来,抖擞出其中可写的人。
他们跑到海边,跑到城市的边缘,眼前的沙滩、海浪与渐暗的天色,把这方寸间的天地衬得愈发静谧,他们独享这一刻的安宁,心底漾起自己都觉察不到的,淡淡的幸福,连呼吸都不禁变得轻缓,生怕惊扰了笼罩这层幻梦的纱。
陈嘉铭看着二人交握的手,黎承玺牵他,喜欢把十根手指紧紧相扣,仿佛这是世间最难破解的锁具,能把两个人困锁在一起一万年,人们常说十指连心,他们各自让出半颗心合成一块,然而这合成的心跳动的频率不同,因为黎承玺有较他更健康的身躯,他的心脏永远比他的更强劲,更平稳。
两个不完整的人,再怎么紧密地相贴,也不可能做得到严丝合缝。
陈嘉铭又不合时宜想到周家明以前牵他的手,他们会并肩,有时候隔得很远,有时候很近,周家明会用小拇指轻勾起他的小拇指,勾起了,又很快放下,放下了,又想碰着,若即若离,像一层层漫上沙滩又悄然退去的薄浪。周家明也许真切地爱过他,但他的爱太克制,太理性,像海滩上抚你脚踝的浪,陈嘉铭拒绝他,他就笑着退回朋友的位置。
但黎承玺不一样,他是风暴来临时大洋深处的巨浪,大张旗鼓地在陈嘉铭心里登堂入室,他的爱太冲动,最后也会很惨烈。
陈嘉铭低头,看着黎承玺踩在白沙上,身后拖着一串串脚印,陈嘉铭也把脚踩进那脚印里,一步一步,跟着他走。黎承玺的脚比他要大一些,他踩上去,想起来小时候只能穿邻居送的旧鞋,很宽大,踩在脚下像一条巨大的船,一抬脚,鞋跟就落下来,晃晃荡荡,只能在脚跟后垫上好多层干草,把他的脚后跟磨得泛红破皮。
黎承玺回头,看到陈嘉铭低头踩着他的脚印,摇摇晃晃地走,觉得有些好笑,停下脚步,问他:“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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