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3 / 3)
“好了,就这些。”陈嘉铭把翻找出来的衣服一一放回衣柜,整理好。在安放袖扣的抽屉里,陈嘉铭发现一枚徽章,很眼熟,是隆兴会干事才可以佩戴在身的。
黎承玺,你真的如你所言,和你爷爷扯净关系了吗?
陈嘉铭不着痕迹地推上抽屉,关上衣柜。
“黎生,去遛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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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承玺最终没能和陈嘉铭一起散步,堆积的工作把他堵在书房里出不来,只能眼睁睁看着陈嘉铭给兴高采烈的olive套上狗链,olive蹭着陈嘉铭的手和脸,蹭了他一身狗毛,还趁机舔陈嘉铭一手口水,呜呜汪汪地撒娇,换来陈嘉铭的一顿搓头。
olive顶着一头凌乱的毛向黎承玺吐舌头。
傻狗,他在拿你的毛擦手。黎承玺冷眼在文件上龙飞凤舞签下大名,摇摇头叹气。都是被陈嘉铭玩弄的难兄难弟罢了。
“你确定要自己带它下去吗?它会猛冲,很难拉住的。等我办完公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我拉得住。而且它在我身边很乖。”
“小心一点,你手臂上还有伤,不要弄裂了。”
“我用另一只手牵。”
“不要走太远,在周围逛一圈就好。”
“好。”
陈嘉铭牵着olive下楼,黎承玺突然想,这好像就是一个家,是他从小到大千百次幻想的温馨的家,有人为他布置家居,买一堆自己喜欢的小摆件,为他填补衣柜,每一件都用心挑选,两人一起吃一顿热腾腾的饭,饭后牵着狗散步,如此便是家。
这念头让他心头一暖,随即又泛起一丝难以捕捉的涩,像夜晚里一缕转瞬即逝的凉意。他将这感觉归咎于外界强加于他的压力,使得他把平常小事幻化得无比美好,让他躲在这缝隙里抓取一丝暖意,反应过来后却反而觉得更加苦涩。
黎承玺不愿深究,低下头,继续在办公室处理文件,等工作完成了大半,他起身舒展一下筋骨,灵感一闪,走到书柜前,抽出一本黑色皮革封面的笔记本。
在第一面用钢笔工工整整写下一行小字,“喜欢把好吃的留在最后吃。”句后记下一个星号。
“十一月三十一日,今天晚上吃的鸡饭,他加了半勺黑酱油,疑似偏好吃咸口。”
“吃肉饼喜欢绕着圈咬。”
“对排骨汤兴趣一般,只喝了半碗,应该是嫌味道淡。”
“喜欢猫造型的东西,在家里添置了一堆猫家具,我预备将他尊奉为猫咪王。其实他也确实有点像猫,神秘,优雅,倨傲,懒懒的,爱咬人。”
“很受olive喜欢,跟olive玩得很好,我有些嫉妒。”
“最近在看古惑仔的漫画,他说很有意思。”
“衣品很好,也很贴心,给我挑了很多衣服,我都很喜欢,等不及要穿上向每个人炫耀了,等我洗完澡就立马换上他给我买的睡衣。”
“也许他喜欢抱着玩偶睡觉?是喜欢泰迪熊吗?为什么没有买猫的玩偶?”
“好开心,今天是十月最开心的一天,期待十一月。”
放下钢笔,黎承玺又从抽屉里抽出一张相片,是他昨天给陈嘉铭拍的,即影即得,用来纪念陈嘉铭和他同居的第一天。照片上陈嘉铭那张漂亮的脸上神色淡淡,缠着绷带的手撑着眼镜,隐隐能看到渗出的血。
“有没有人说过你好辣喔。”黎承玺低声嘟囔,把照片也塞进笔记本里。
专属于陈嘉铭的笔记。
黎承玺合上它,然后用双手缓缓拿起,抱在自己怀里,贴着胸口,希望能把胸腔跳动的频率也记录在册,连同里面关于陈嘉铭的点点滴滴。他记得时候的每个礼拜日,妈妈带他去教堂做礼拜,那些牧师和信徒就是这么拿着胸前的十字架,虔诚地祷告。
黎承玺望着天花板,有些绝望地想他似乎真的沦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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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铭睡前,在床头柜上发现了一枚用酒红色丝绒首饰盒装好的胸针,底下压着一条纸片:“觉得很衬,就送你了。不准还给我。”
陈嘉铭垂下眼,看了那枚胸针几秒,将它锁进了抽屉深处。同时,他拿出一部不常用的call机。
“传给4850209,密码叉烧饭淋咖喱酱。已安顿。对方近期有何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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