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攻城(2 / 2)
萧珩喘匀了气,挑眉看向他,语气危险:“揍也揍了,现在,能好好说了吗?”
宋之卿委委屈屈地爬过去,从桌底下摸出他那把已经变了形的蒲扇,心疼地捋了捋扇骨。
萧珩看得眼角直抽,又抬起了拳头。
宋之卿连忙抱住他的拳头,终于收起了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正色道:“这罗修文啊,来头确实不简单。”
“他娘是个汉人女子,据说当年颇有才名,年少时不幸被北狄骑兵掳掠到了漠北王庭。她在王庭生下了罗修文后,因思念故土,郁郁寡欢,没几年就香消玉殒了。罗修文因长相随了他娘,皮肤白皙,身形也更似汉人,毫无北狄人的魁梧体魄,自幼在王庭受尽欺凌和冷眼,被叫着‘杂种’长大。”
“这小子也是个硬骨头,八岁那年,竟自己偷偷跑出了王庭,一路流浪,最终到了河西。他天赋很高,有过目不忘之能,靠着在学堂窗外偷听偷学,竟也能做出令夫子都称赞的锦绣文章。当时有位老夫子惜才,不忍明珠蒙尘,便破例收下了他。”
“可惜,好景不长。北狄王庭后来不知怎么还是找到了他。他们见其聪慧,且身世特殊,便动了心思,想让他作为一颗钉子,长期潜伏在河西,以待时机。故暗中派人教他武功,并利用其在文坛逐渐鹊起的名声,为他造势,将他捧成了‘石窟丹青’、‘镇西府才子’。”
温朗听到这里,插嘴道:“这些背景听起来是挺惨,可对眼下战局有什么用?”
萧珩目光微闪,罗修文应该不想开战,他是被迫领兵来此。
他看向宋之卿,直接问道:“有没有什么,是能真正刺痛他、激怒他的事?”
宋之卿摸了摸下巴,肯定地点了点头:“有。”
次日,天光未亮,东方仅有一线微白。萧珩的大军已然黑沉沉一片,再次兵临凉川城下。
萧珩一身玄甲,扛着长枪,坐在马背上,显得威风凛凛。他扬声朝着城楼喝骂:“罗修文!你个无胆鼠辈,杂种孬胎!连在老子面前露个脸的勇气都没有吗?”
城垛之上,罗修文的身影慢悠悠地出现,他依旧穿着那身不合时宜的儒衫,不穿盔甲,未佩刀剑,仿佛不是来打仗,而是来观景的。
他俯瞰着城下黑压压的军队,语气略带几分慵懒和嘲讽:“少将军连着攻了这么多日,你不累,你麾下的将士们也该累了吧?这天都没亮透呢就来扰人清梦,跟着你这样不体恤下属的将军,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萧珩闻言,也不气恼,冷哼一声,调转马头回到阵中。他一挥手,前排的盾兵向两侧散开,让出一条通道。
宋之卿骑着一匹白马,依旧是一袭纤尘不染的月白长衫,手里摇着那把修好了的蒲扇,优哉游哉地踱了出来,与这肃杀战场格格不入。
他驱马与萧珩擦肩而过,递过去一个“放心,看我的”的眼神。
宋之卿清了清嗓子,十几名中气十足的传令兵早已就位。他将蒲扇轻摇,慢悠悠地说一句,传令兵们便齐声高喊一句,声浪如利箭,一波波射向城头:
“阿史那德木图!”
罗修文听到这个名字,眸光一沉,这是他的好大哥为他取得名字,在北狄语中意为,“多余的杂种。”
宋之卿继续道:“啧啧,你这一生,可真是悲凉透顶,可笑至极。”
“你娘不爱你,因你是她受尽屈辱、无力反抗的产物;你爹不爱你,嫌你身淌一半汉人的血,瘦弱不堪,毫无北狄男儿的勇武血性;你哥更不爱你,只把你当做一条还算伶俐的狗,一颗随时可弃的棋子。”
“好不容易,遇到个你愿倾心去爱的女子……”
“可她也不爱你!她心中慕的是顶天立地、保家卫国的英雄!而你呢?你偏偏要当那缩头乌龟,龟缩在壳里。”
城墙之上的罗修文,脸色已如黑炭。
爱别离,求不得!
当年那女子的一饭之恩,一个温暖的眼神,确实曾点燃过他那颗早已冻透的心。
可她不爱他……
她心中装着的是她那战死沙场的情郎。
中原常以红豆寄相思,她的院里就有一棵,是为那亡故的英雄所种。他当年愤然离去时,亲手……砍了它。
晨雾朦胧间,又距离太远,他模糊看到宋之卿抬手,取出一个不大的锦袋,在指尖随意地把玩着。
具体是什么?不得而知。
但声音却清晰地再次袭来:“如今嘛……她已经死了。”
“不过,我还是发发善心,把她带来见你了。这份大礼,你收,还是不收?”
声音顿了顿,似是想起了什么,随即语气浸满恶意:“对了,刚死就烧了,估计现在还热乎着呢。”
“我杀了你——!!!”
罗修文的双眼赤红如血,理智的弦应声而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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