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都市言情 » 无法标记的她 » 第121章

第121章(2 / 3)

季池予没有打扰叶瑜,只是站在她身后,一同快速浏览纸上的内容。

笔记以一种日记的形式,断断续续地记录着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

【我当时在b-7矿道夜班,头顶的通风口突然塌了,但掉下来的不是石头,是活的东西。速度快得看不清,像巨大的、半透明的影子,带有刺鼻的甜腥味。】

【我被什么东西刺中了脖子,很麻,然后就不能动了。醒来时就在这里了。】

【醒来后,我发现被抓来的不止我一个。旁边还有几个昏迷的人,我们都被那种白色、粘稠的丝状物裹着,像……虫卵?或者茧?】

【怪物(暂且这么叫吧,但我怀疑它们可能是某一类星际异种)会定期过来,用口器刺入‘卵’里,注射些什么,然后离开。】

【被注射的人会抽搐,但不会死,似乎它是在刻意维持我们的生命体征。我怀疑它们在给食物‘保鲜’。】

【我因为曾经被人为注射了过量催.情剂,腺体受到损伤,对毒素的抗性比普通人高一点,所以提前醒了,挣脱了那些还没完全硬化的丝,逃了出来。】

【我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但很大,像个被废弃的巨型实验室。我找到了这个主控室,门打不开,系统我也破解不了。这里没有食物,只有一些残存的、不知道能不能喝的水。】

【我想,我或许没办法逃出这里了。】

【但我不能等死。我必须弄清楚这些是什么。好在,我是生物系的学生(虽然没读完),经过观察,我认为这些怪物的外形特征,有点像星际异种手册里记录的‘水晶蛛’。】

【可它们的行为模式、甲壳色泽、甚至复眼结构都有明显差异。我怀疑,它们被人为改造过。】

【更致命的是,它们表现出明显的、超出本能的协作和逻辑判断能力。】

【文献里说水晶蛛畏火,但它们不怕。我试过用电路短路制造小火花,它们只是避开,没有恐惧。】

【不过……也许是因为长期生活在完全无光的地下?我用手电筒的强光直射它们的复眼时,它们表现出明显的厌恶,攻击会暂时停止。这是唯一可能有效的方法。】

几页详细的观测报告之后,字迹开始变得有些凌乱,显然是在仓促之下写的。

【我的测试激怒它们了。它们发现了我这个逃逸的食物。它们很聪明,正在系统性地搜索。】

【这个主控室有开门的可能,不能毁掉。笔记本也不能被它们破坏。我必须要把它们引开……我会去东边的废弃物处理区,那里结构复杂,或许能拖延时间。】

【写下这些的时候,我大概知道自己的结局了。但我不后悔这么做。】

【如果你看到了这里,请记住:这不是意外,不是天灾。这是被制造出来的怪物,在一个被刻意隐藏的实验室里。】

【外面的人,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他们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但他们纵容了这一切。】

【祝愿你能幸运地逃离这里。请把这些带出去,告诉所有人,别再让无辜的人被当成食物拖进这里。】

写到这里,书写者的口吻依旧保持着一种近乎残酷的冷静和从容。

但接下来的文字,陡然变化。

落笔的痕迹开始颤抖,行文变得凌乱,有足足好几行的段落,都是反复划掉重写的。

有些地方,还留下了深色的晕染痕迹——会是泪水?还是逃亡中落下的汗珠?

【除此之外,如果有可能的话……请转告我的妹妹、叶瑜。她是矿区的劳工之一。】

这一行字写得极其缓慢,笔画重新恢复了一笔一划的工整,像是反复斟酌后,才迟疑着落笔的。

【阿瑜,虽然人死后不会变成星星,但伊芙说,在纯源教的世界中,我们在死后也拥有不灭的灵魂。】<

【我之前不信仰神,因为我觉得人只有活着,一切事物才有意义。许诺的来生,不过是宗.教为了方便控制信众的思想,所编造出的一个“希望”。】

【可事实上,我也无法验证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所以现在,我愿意相信灵魂的存在。】

【也请你相信,无论发生了什么,我都会永远陪伴你。即便你可能会短暂地看不到我。但我一直都在你身边。】

“阿瑜”这个名字被反复写了几次,又重重划掉。

【别害怕,阿瑜。活下去。在这个世界上……我最私心希望你能活下去。】

写到这里的时候,字迹已经几乎难以辨认,被重重的水渍模糊。

【对不起。我最爱你。】

最后这歪歪扭扭的七个字,耗尽了书写者全部的力量和勇气。

然后,再没有然后了。

笔记到此为止。

一声极其压抑的、仿佛从灵魂最深处撕裂出来的呜咽,从叶瑜死死咬住的牙关中溢出。

她整个人蜷缩下去,紧紧抱着那叠粗糙的纸,像是抱着世间最后的温度。

肩膀剧烈地耸动,却发不出嚎啕的声音,只有濒临窒息般的抽气,和多到瞬间打湿纸面的泪水。

那不是悲伤,是整个世界在眼前崩塌的绝望和剧痛。

季池予用力抿起唇角。

任何言语在此刻都苍白无力,她伸出手,想拍拍叶瑜颤抖的肩膀,却又收了回来。

比起别人的安慰,或许叶瑜更需要一场恸哭的宣泄。

季池予沉默地别开视线。

却见洛希忽然拾起了笔记的其中一页,示意她来看。

季池予扫了眼:似乎是某张废弃的工作报告,在角落里有一颗被利剑横向贯穿、光芒断裂的星辰标志。

这是一个充满抗争与破碎感的图案,带着微妙的不详意味。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