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逃脱(2 / 2)
她拍了拍黑毛儿湿漉漉的脑袋,清脆地问道,
“喂,小黑毛儿,你是不是这条河里的小霸王?怎么每次来都瞧见你劫道呢?呃不对,应该是“劫水”才是。”
黑毛儿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想来是在与她交谈,可惜白宸只听得懂汉语,暂时还无法和这种高等生物交谈,所以对它的咕噜声完全没有头绪。
不过就算听不懂,她这会儿也想找个人说说话儿,毕竟刚刚经历了那么危险的情况,此刻总有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幸好今天遇见了你,否则那个林远肯定会把我给抓起来。唔,说不定会严刑拷打呢!艾玛,万一给我使用美男计可如何是好?虽说我这个人很正派,不会随意受到勾引什么的,但若对方真是个十足的美男子,呃,这个么……阿嚏!”白宸还未总结完,忽然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连忙揉了揉鼻子叹道,
“虽说到了夏天,可这水还是冰凉冰凉的。小黑毛儿,你快些游到对岸,我还要再太阳落山前晒干衣服才能上路的!看你们多好,随便抖两下皮毛就都干了!”说着说着,她偏头看向逐月,见人家抬起长长的脖子,正优雅地划拉着四个小蹄子向前划水,那姿态,那身段,那线条,整个一行走在巴黎t台的高雅模特啊!
后半段水路就在白宸的各种吐槽下结束了,当他们抵达对岸的时候,太阳已经做好西沉的准备,试图将最后一抹余辉留在世间。
白宸匆匆忙忙地找到一块大石头,将外衣搭在上面晒了起来,又从马背上的行李里取出另一套湿衣服,也搭在上面。
黑毛儿与逐月果然像她说的一样,在岸边各种撒欢打滚甩干水分,比什么全自动洗衣机好用多了,最起码能做到省时省电,并且安全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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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虽没有正午的阳光那般毒辣,可这块大石头经过一整天的高温暴晒,这会儿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温度,湿衣服放在上面没过多久就被烘干了。
白宸忙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将干净的衣裳换上,又将多余的装进了行李中,以备不时之需。她重新回到河边,瞧着一马一兽玩得正high,目光不由得变得柔和起来。
她拍了拍黑毛儿的大爪子,像一个要出远门的母亲一样对自己的孩子叮嘱道,
“小黑毛儿,以后可别再惹事了,若再遇见林远那种厉害的角色,就躲得远远的知道吗?还有,你就在这个水域活动,等我以后安顿好了就来接你,肯定给你修一个超级大的水池!”
也不知道黑毛儿是不是真的听懂了什么,突然之间变得无比兴奋,摇头晃脑的好不快活。它硕大的脑袋低下来在白宸身上蹭来蹭去,几次险些把她撞个跟头,白宸连连推挡也无济于事。
一串告别之后,白宸带着逐月离开了这片水域,按照地图上的方位直奔京城而去。
她们若坐刚才的小船直接到河对岸,就会走一条捷径,不过由于刚刚发生的意外,黑毛儿带着她远离了那个预定的地方,所以这条路到达京城会稍稍有些绕远。
一路上,白宸故意留下很多痕迹,目的便是扰乱跟踪者的视线。她觉得就凭林远的心思,肯定不会对她的存在无视,说不定这会儿已经派了无数人出来搜寻自己。她虽知道自己没露面,对方并不清楚她的长相,可多做这一道防线还是十分有必要的。
实际上正如她所料,现在那片水域上已经多了不少船只,每条船上都有林远的人带头搜寻。不过他们却不知道要找的人已经逃之夭夭,即便他们再找上十天半个月,也都找不到任何与她相关的蛛丝马迹。
一路疾驰,当她到达京城的时候,竟比计划中的早到了两日。
白宸带着马走到城门口,仰头瞧着气势磅礴的城门和高耸坚固的城墙,不禁感叹:啧啧,怪不得人家这里算是天子脚下,连城门都修建得这么气派!哪像烟城那个破门,估计来一阵五级大风就能把松散的砖头吹走,所以她才认为应该强烈建议行人经过城门时带上头盔,以免出现误伤误亡现象。
尼玛啊,老娘终于看到古时候的京城了!终于到了政治、文化、经济中心了!终于有一种老农进城的荣耀感了!
由于这会儿城门刚开,不少等着进城卖货的百姓都聚集在城门口排着长队,正一个个等着盘查之后进城,看样子没个把时辰是进不去了。
白宸只好翻身下马,牵着马溜溜达达地跟在众人后面,听这些进进出出的百姓们闲聊。
在这个年代,老百姓是不敢随意聊上面的事的,除了茶馆那种地方会有人讲些道听途说的东西,其他地方对言论约束还是比较大的。哪像现代人啊,言论都不可以称之为自由了,简直是胡言乱语,两者相差之大令人汗颜。
所以白宸听了半天,也都是些张家长李家短的琐碎之事,要么就是白菜涨价了萝卜收成少了等与百姓生活切实相关的内容。不过白宸还是蛮虚心的,就算对这些话题完全不感兴趣,可还是一直耐心地听人家滔滔不绝的演讲,甚至还顺便阐述了一下她的观点,以显示她态度的认真与性子随和……
等待的时间因彼此交谈加快了不少,白宸觉得没等多久就排到了,进行例行检查之后,她牵着马便想往城中走。然刚踏入城门,就听见身后有马蹄声响起,回头看去,已经有几个人到了城门处,为首的人正是一年前遇见的少年。
哟呵!遇见熟人了!
白宸看到他那张脸之后下意识地扭过头去,不想让他发现自己,不过刚转过去之后又转了回来,因为她忽然想起来自己已经乔装了,没什么可怕的了。
原来她离开那片水域之后,害怕林远派来的人将她捉住,所以在最近的一个小城镇上买了身男装,这会儿发髻一梳,衣裳一穿,倒真有些翩翩少年郎的风范,唔,不过就是个子矮了些。
白宸瞧着那少年带着那三个随从骑着马靠近,并没有下马的意思,想来是有些地位的,不然也不会这么嚣张。她只当人家是什么京城大员家的贵公子,在这天子脚下算是半个土地主的,并未多想。直到那守城人一个称呼,她才立即因这少年的身份而僵化。
少年带着马放缓了许多,目不斜视地进了城门,姿态高贵,表情淡漠,比她去年见到时成熟了不少。
守城人立即闪向两旁,将通道让开,均在城门两侧行了礼,沉声道,
“六皇子!”
就连两旁百姓都先后跪倒,纷纷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一下。
少年略微点了点头,目光扫视城门处的百姓,和声说道,
“都起来吧。”说完策马向前,并未再多说其他。
白宸也跟着众人跪在地上,嘴里像吞了只苍蝇一样觉得恶心。她没想到这少年竟有这样的身份,更没想到她白宸也会有一天给别人跪倒磕头,艾玛,太屈辱了!
于是乎,她忽然想到了一个严肃的问题:这京城中她不仅见了皇亲国戚要磕头行礼,就连见到大官小官都得磕头作揖,这个问题还真是让人头疼。另外,归五也算是个皇亲国戚吧?万一人家更愿意留在京城当个皇亲国戚,那自己怎么办?和他一起留在这里当家属么?
不行!果断不行!
她这辈子最想要的就是自由,如果和他一起留在京城,那就注定成为笼中鸟了。何况哪个皇亲国戚不是三妻四妾的,她可受不了与别的女人共享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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