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013新歌(1 / 2)
繁忙的工作压得路姣根本没有时间休息,她每日每夜的都卧在书房翻看吴岑温给她的资料,除了这些,新闻司司长李桓真也给了她一些资料。
此刻路姣穿着一身小兔子运动装,随意用铅笔将长发盘成一个精致可爱的丸子头,眼睛上戴着一副圆框大眼镜。
她极其认真的时不时看看手中的资料,时不时的用笔将重点内容记在笔记本上。
看到不能理解的部分,便用手边的平板电脑上网搜索资料。于是,这几天,陆棠和玖音卡妃过着孤独的生活。
女主人再也不光着脚丫子到处乱跑,也不会穿着睡衣悠闲地出现在客厅陪他们看电视了,她现在每天都窝在书房过着独居生活,除了晚上睡觉会自觉地蜷缩进陆棠的怀里之外,她现在都不和他亲热了。
陆棠发现,媳妇儿比他还是个工作狂肿么办?他好委屈,好想抱媳妇儿,他不要独守空房了。
凌晨两点十分,路姣终于将所有的资料都吃透了,她拖着疲惫的身子走进卧房,拿着睡衣洗完澡便爬上床,往陆棠温热的胸膛贴近了几分。
某人像前面几个夜里一样,依旧没有睡着,她睡着之后,他便睁开了那双如星辰一般璀璨的眸子,目光怜惜的望着她。
看了一会儿,才伸出白皙修长的手指轻轻覆上了她娇美的脸蛋,随后又在她额头轻轻一吻,这才抱着她睡去。
第二天一早,一阵手机铃声将路姣从睡梦中唤醒,她睁开惺忪的朦胧睡眼,从床头柜上将手机拿了过来,按了一声接听键。
那头程小药甜美的声音便响在她的耳边,“小姣,昨天你的新歌在网上发布了,你怎么没有发微博啊?”
路姣刚刚睡醒,脑袋还有些昏昏沉沉的,过了片刻她才将打了个哈欠回答,“我这几天工作忙,没有上网,我吃完早饭就来发。”
“那好,小姣,你的名字又一次上热搜了,现在热搜榜前几名都是你和你的歌,这名气足足压下了好几个明星。”程小药颇为自豪的说道。
路姣也没有想到这次她写的两首歌的热度会这么高,想来是因为她写的歌又一次深入人心了吧,和程小药又随便说了几句便挂了电话,将手机放到床头柜上,往陆棠怀里钻去。
陆棠昨天晚上睡得晚,所以他完全没有听见手机铃声,依旧沉浸在有路姣的梦里。
等醒来之后,见梦中的人儿就睡在自己身边,他有些惊喜的将她揽在怀里,好几天没有在第二天睁眼之后看见她了,路姣这几天每次都是只睡五六个小时便起床往书房跑,等陆棠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埋头工作了。
陆棠醒了好一会儿,路姣才缓缓睁开眸子,率先映入眼帘的便是某个小卷毛清雅俊美的脸庞,小卷毛此刻一脸哀怨的看着她,好像她昨晚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一样。
“宝宝你幸福吗?”
“嗯?”
原谅她刚刚醒来,脑子有点转不过来,再加上小卷毛又莫名其妙的吐出三个字,更是一头雾水,只能睁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疑惑的望着他。
他揉了揉她柔顺的长发,露出一个清雅迷人的微笑,“宝宝,你今天早上醒来看见我,幸福吗?”
路姣乖顺的点点头,当然幸福,每天早上起来都可以看见他性感的睡颜,真的是很幸福啊。
话音刚落,便见某人低头在她唇瓣上轻轻咬了下,“可是,我这几天早上醒来看不见你,很不幸福。”
漂亮的眼睛里充满了哀怨,让路姣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
安慰了这个受伤的小卷毛之后,路姣便打开微博,发现她又多了好多麋鹿们,麋鹿们纷纷在她微博下面评论,说每次都会被她的歌给虐到。
路姣想着自己新出来的两首歌,一首超虐,一首也很甜呀。她有些奇怪的进入社团官网看了下,发现苏秀安只是发了那首最虐的歌《奈何桥边》。
然后她打开微星星,果真苏秀安和她说,先发这一首虐的,让麋鹿们的心狠狠的疼痛之后,再将那首很甜蜜的歌放上去。
路姣对此也没有意见,她从包里拿出耳机戴上,便开始躺在陆棠怀里听着那首《奈何桥边》。
“一江愁绪,无处逝,我自相思难以忘,三生石前无对错,奈何桥边会孟婆。”
~~~~~~~~~~~~~~~~~~
小碗从来不知道自己在等待着什么,就好像在等待一段无疾而终的爱情,可是关于那段爱情的记忆小碗一点也没有。
人人都说喝她一碗汤,便会忘记所有的记忆,抛下过往,重获新生。
想当年,小碗也是喝了那碗孟婆汤,才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她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她从何处来,她只知道现在的她是冥府新任孟婆。
小碗每天都站在这奈何桥边,给一批又一批的人送上一碗温热的孟婆汤,将他们的记忆洗去,可是在这么多人里面,她却始终没有找到那个人,她等的那个人。
可能,就连她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等待谁。
今天是人间春暖花开的季节,而小碗依然着一身白色袍子,站在奈何桥边,继续着她周而复始的工作,可是似乎又有一些不一样,因为她在这群人群里看见了一个人,他着一身雪白袍服,一尘不染,宛如一块无暇美玉雕刻的玉人,即使静静站在那,也是如此的丰姿奇秀,给人种清雅高贵的感觉。
小碗是知道她不认识他,但是却能感觉他整个人都很熟悉,似乎是在顷刻之间,她感觉自己那颗心剧烈的跳了一下。
她有些不知所措的捂住心脏,眉头轻皱着移开视线,给面前的人一碗汤,看着他将这碗可以斩断所有情愁的孟婆汤喝下。
很快便到了这少年,他走到小碗身边,不可置信的望着面前这个穿着类似于唐朝书生袍子的妙龄少女,那文雅秀气的脸上充满了不可置信。
小碗递他孟婆汤,他未接手,反而诧异的问她,“你可是以前姑苏府宗家小姐宗玉笛??”
身着白袍的姑娘淡淡的摇摇头,她不叫宗玉笛,她叫小碗,是上一任孟婆给她取得名字。
见姑娘不愿多说,少年只是直直的望着她,似乎在透过她看到那段姑苏城最为凄美的爱情故事。
小碗不顾他灼热的视线,依然执着的将孟婆汤又递到他手中,他只是笑了笑,依然未接手。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少年悄然开口。
话落,他便给这地府的第二十八代孟婆小碗姑娘讲起了他太爷爷谢清洵的故事。
在那姑苏府有一处桃花林,宗家小姐玉笛最爱去那桃花林游玩,有天她在那盛开的桃花树下,看见了一个文雅秀气的少年,少年头发如黑玉般在阳光下闪烁着淡淡的光辉,脖颈处的肌肤更是细致如美瓷。
宗玉笛便坐在桃花树上折下一截桃枝递给他,并言,“鲜花当应配美男。”
少年看着这枝花笑了,宗玉笛觉得这笑比这满园桃花还要美丽绝伦。
后来他们两个人成为了要好的朋友,宗玉笛长大之后,理所应当的嫁给了谢清洵,婚后两人育有一子,可是这谢清洵乃薄命之人,孩子还未出生多久,便身患重病。
这个时候宗玉笛怎肯让相公离去,她去找大夫,大夫不能救她相公,她就自己研制药,宗玉笛制药天赋惊人,在谢清洵最后弥留之际,她用那药挽救了他最后的生命。
转码声明:以上内容基于搜索引擎转码技术对网站内容进行转码阅读,自身不保存任何数据,请您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