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3 / 3)
鹿呦呦:我就是如此善变的女人
鹿呦呦:所以crush到底应该怎么追
weiiiiii:无力吐槽你个颜狗
weiiiiii:这我哪儿知道
weiiiiii:触及到我的知识盲区了
weiiiiii:某度?某乎?
陆茗盯着屏幕思索了一番。
随即点开了她的老本行——某红书,配以今天的随手拍,发布了一篇新笔记。
*
林屿结束弹唱之后,霓虹渐熄,夜色已深。
周遭陆续有人要上前合影,他摇头拒绝,用的还是老一套话术。
“我对闪光灯过敏。”林屿说。
被拒绝的人哀嚎道:“怎么可能有人对这个过敏?那我不开闪光灯总行了吧!”
前台姑娘知道他的脾气,马上接话道:“那island的下一句话就是对镜头过敏了。”
周遭顿时笑成一团。
林屿没说话,抬眼投向二楼阶梯。
方才还探头探脑的女孩再已不见,都说人如其名,她倒是跑得小鹿还快。
他低笑一声,俯身收好了吉他。
呀诺达客栈距离他家不远,林屿乘着星光骑行回了家,一楼静悄悄,外婆已睡下。
他摸黑回了二楼自己房间,才开了灯。手机依旧在推送各种热搜八卦,他简单瞄了一眼,点开了某红书。<
这个账号用了有段时间,只是用来关注全球各地的冲浪资讯、还有一些万宁当地的消息速递。名字都没改过,还是原始的小红薯98504a4d。
刷新之后,一条新推送出现在主页。
林屿第一眼就看到这张图,蓝调时分的日月湾,树影摇曳,暮色无垠。标题和图片有点关系,但不多。
「第一次遇见crush竟是我老板!怎么办追不追?」3小时前发布,点赞已经破千。
林屿划走了。
鬼使神差的,那张图似乎有点眼熟,他又重新划了回来。
这个场景,他下午骑车时好像看过。之所以能记得那么清楚,是当时陆茗让他差点摔车。
「来海南之前也没人告诉我,第一天就能在这里碰见我的crush啊!!!
原来只是打发家里人提的185+、8块腹肌、男模身材,结果现实中真有这样的人?
而且这个人还是我老板?小说都不敢这么写的喂……
而且他不仅人很帅,还对朋友很好,尤其是为!人!大!方!
这样的男人我下定决心不能轻易放手!求问姐妹们,crush到底应该怎么追啊?
#宝宝辅食#crush#追人指南」
林屿翻了翻评论区,不太感兴趣,只有两点疑惑。
第一点,这个话题选的#宝宝辅食和正文内容有半毛钱关系?
第二点,不是他自作多情,就前面的描述,总让他很难不联想到今天的事件,总有种古怪又莫名的重合感。
盯着后面的文案看了半晌,林屿退出了这篇笔记。
肯定是他想多了。
如果真是她,“既不帅又抠门”才是对他的第一印象。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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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打算昨天更的结果jj崩了……
宝子们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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