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真正的灵魂歌者(3 / 4)
“不会是曹毅、雷鸣他们在撒谎吧?”
“汪谦的证据时间是周二晚上,如果雷鸣能提供早于周二晚上的证据,那汪谦还是剽窃!”
“我刚才反复听了这两首歌,觉得这两首歌肯定是出自同一人之手,雷鸣先前也写过歌,和这两首歌的风格迥异,大家对比一下应该就能知道真相了。”
“这个不好说,说不定是雷鸣经过几年的沉淀,突然灵感爆发了呢?”
“我怎么听不出这两首歌同出自同一人之手?”
汪谦的微博下面,各路网友纷纷跟贴发表着自己的看法。现在这个剽窃事件,在小范围内已然形成了一个热点。
就在这时候,微博大V刘小溪突然发了微博,只有一句话。
“《邶京邶京》太赞了!出口成诗、才华横溢!这才是真正的灵魂歌者!”
刘小溪是资深音乐节目制作人,她这条微博一发布,顿时引起了更多、更大范围网友的关注,先前怀疑汪谦剽窃的网友有一大半都开始动摇起来。
很多网友都跑到曹毅和雷鸣的微博,要求他们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再见青春》是雷鸣创作的,否则他们会认为创作出《邶京邶京》的汪谦,才是《再见青春》真正的作者。
曹毅、徐霈琦、袁志伟的微博暂时都沉默着,很显然他们在面对汪谦扔出的《邶京邶京》时,也有些猝不及防,一时半会儿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也不知道雷香和雷鸣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再见青春》版权的归属。
“不要脸的剽窃狗!早在两周前我就和白导就《青春不悔》主题曲的事情沟通过了!你那时间是什么时候的?周二晚上的!也好意思发出来?”十分钟后,雷鸣在数千网友的留言催促下发微博回应了汪谦,并附带了邮箱截图以及邮件附件内容截图。
邮箱截图时间最早出现在两周前,也就是汪谦到电视台应聘的那天晚上。
邮件附件的截图显示正是《再见青春》这首歌和词曲!
“看起来确实是剽窃!雷鸣有足够的证据!除非那人能拿出更早的证据来证明这首歌是他写的,否则就是他剽窃!”徐霈琦立刻跟进了微博。
“对啊!昨晚信誓旦旦说今晚九点整发布证据,结果就等来了周二上传酷乐网的证据,那算毛的证据啊?”袁志伟也发了微博。
“分分钟被打脸了!不知道剽窃者的脸疼不疼?”徐霈琦继续发微博。
“他哪有脸?剽窃的人根本就不要脸!”赵高玉回复了徐霈琦的微博。
“电子证据显示这首确实是雷鸣创作的啊!”
“汪谦说他已经拿出了全部证据,也就是说汪谦的证据是三天前的,但雷鸣的证据是两周前的!”
“越来越看不懂了啊!如果就电子证据来讲,这歌应该是雷鸣原创的,法律也会这么认定。”
“汪谦那是狗屁证据,雷鸣的才是铁证!汪谦是剽窃狗!”
“剽窃的行为真可耻!就算他再写一百首歌出来,《再见青春》还是剽窃的!”
“对啊!我不觉得那两首歌有什么地方象,而且不能因为会写一首歌,这世上的歌就全都是他写的吧?简直是强辞夺理!”
“剽窃狗回话啊!怎么不吱声了?又怕了?心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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