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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1 / 2)

枪膛里的最后一发子弹也射完,理论上应当活下来的只有一个人,但是现在死去的只有一个人。苟雪重新出现在了王金的身体里,仿佛自己从未失去过脸。这个身体,这张脸,这一切都让他无比熟悉,仿佛从未成为那个光鸡蛋一般的老鼠工。

苟雪惊恐又迅速地摸遍了全身,怔怔地透过面前金属反射出的倒影看着自己的脸。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了什么——

王金,其实就是他自己。

从头到尾,王金都是他本人。

王金的脸也即是他的脸。

如果但是他让王金替代他吃了枪子,他很可能就会一辈子留在老鼠工的那具身体里!

他猛地看向了苟切。苟切桀桀笑了起来。

“看来你也意识到了。”苟切说,“你做了个好选择。”

苟雪震惊地看到那摆在高台上的自己的那张脸开始仿佛蜡受热一般融化——亦或者那本来就只是一张蜡做的脸。

苟雪心里翻江倒海,他强迫自己沉住气,说道:“我活下来了,我也是幸存者,我也有驾驶这艘船的权利。”

这是苟雪第一次大声地、坚定地讨要属于自己的东西。他从来没有做过这件事,这一刻他仿佛冲破了什么桎梏,明确地将他心里想要的、渴求的表达了出来。他突然觉得这事儿也没有那么难。豹子死了,他得扛起这份责任,他不能让豹子白死。

苟切定定地、沉沉地看着苟雪。

“我们有两个人。”苟切说,“我们再来赌一把吧。”

苟雪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石头剪刀布。”苟切说,“谁赢了谁就成为这艘船的掌舵人——一局定胜负。”

苟雪怔怔地看着苟切。他忽然想起了很小时候的事。

石头剪刀布是苟切小时候最爱跟他玩的游戏。那个游戏几乎有八成的几率是苟切输,因为他总是习惯性地在第一把的时候出剪刀。

苟雪小时候对这个游戏乐此不疲。

后来苟切工作太忙了,长时间不在家,回到家就是在烟雾缭绕中伏案工作,这点跟父亲的最后的乐趣也消失了。

苟雪从来没从苟切的口中听到过他老婆——自己妈。

他爷俩将生活过得仿佛鲁滨逊漂流记。苟切在漂,苟雪也在漂。苟切不知道自己儿子上小学还是初中了,苟雪也不知道自己学的是三角函数还是勾股定理——反正都是天书。

后来有天苟切就不在了。苟雪隔了很久之后回想,可能苟切走的时候随便跟他说过一句,说自己要出差,让他找隔壁那家蹭饭。

隔壁那家其实也不是隔壁,就是豹子家。苟切老以为是自己邻居,其实不是。

而且苟雪要面子,他听隔壁的说苟切把自己的麻烦丢给别人,老占人家便宜,他就不乐意去豹子家了。

后来豹子就搬走了。

苟雪回想起来,记忆逐渐开始模糊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本来生活中就没那么多事,也就某几刻会清晰一些,像是他第一次开火把自己的头发烧掉了一半之类的。

豹子不在了,他也没处玩儿,就只能呆在家里看看书。生活中处处要花钱,苟切房子里各个角落里藏的钱都被他挖了出来,还是不够用。他就去帮人看店,看了几年。后来怎么上的大学他也不太清楚,反正学校发了奖学金。他不用花钱,就去学校住着了。

再后来他发现租房子贵,就找家附近的工作。哪怕工作实在不怎么样,也不妨碍。他就住在那栋老房子里,房子三十多年了,家具烂的烂塌的塌,有一种陈腐的味道,但是被生活痕迹所覆盖,还有几分人气。

再后来他班也不太想上了。

在家里一个人待着看看小说还有意思些,出门就觉得耗费心力。他早就忘了,小时候跟豹子满地跑的时候,也早就忘了跟苟切乐此不疲地玩石头剪刀布的场景。那些场景对比他之后的记忆,都显得鲜活浓艳一些,像是彩色电视和黑白电视的区别。

面前的苟切正看着苟雪。他的手已经伸了出来,握成拳,是石头剪刀布的预备动作。

苟雪的心脏砰砰直跳。

他看向苟切的眼睛。

苟切知不知道小时候苟雪总是以石头对剪刀的方式赢他呢?他会故意改变自己出的手势吗?

看着苟切的眼睛时,苟雪才发现对方看上去跟自己记忆里的一模一样,是年轻的苟切。现在他这么大了,苟切现在多半是个糟老头子了。

如果是曾经年轻的苟切——

苟雪举起了拳。

“石头剪刀——布!”

苟切伸出两个手指,是剪刀。

苟雪的拳头没有变。

苟雪赢了。

苟切的眼中闪过了一丝笑意。他忽然从轮椅上跳了下来,说道:“愿赌服输。”

苟雪将信将疑地看着他。苟切的脑门上爆出青筋,说道:“看个屁,你不上我坐回去了。”

苟雪连忙爬上去。

等上去了,他才发现这个轮椅的视野有多高。刚刚那个高大的穹顶仿佛都矮了。苟切在下方显得也更加矮小了。

他问下方的苟切:“这玩意儿怎么用啊!”

“你瞎按不得了。”苟切双手叉腰在下方高喊。

苟雪再看了一眼下方。苟切站在那里,身边就是豹子的尸体。而面前就是那本黑白相间的小书。

小书没有跟着苟切走,看来是跟着这台轮椅。

苟雪沉了沉气,还是没忍住,说道:“风溯君,你真他妈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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