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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债务问题(1 / 2)

在法院门口聚集了不少的记者,他们以好奇的目光注视着利斯·艾科公路谋杀案件,然而该案件涉及多种因素与立场。例如见义勇为、拯救他人、警恶惩奸诸如此类的标签自然就印到了该案件的外壳上,也就导致了舆论的风向一边倒,不懂法律的人都在谴责司法机关不应该将一个英雄人物拘留,更不应该落案起诉他们心中的英雄。联邦警察在法院门口维持着基本秩序,他们不停的拍照,还在现场采访了警察,无论记者们询问了多少问题,他们的回答只有一个:无可奉告。

他们已经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在这里看着他们心中的英雄从法院走出来,就在今天。

身为检控方的岚伽俐就较为伤脑筋了,他做也不是,不做也不行。他的上面还顶着正义的司法帽子,而下面则是良知与怜悯。他既要保持正义也要确保怜悯不会消失。这可是一个极大的难题,非常考验他作为一个刑事检控官的职业素养。

由于该案件是以自卫杀人为基础,因此并不需要太多的证人,检控方只需要指出被告的不合法行为即可。

因此,直接就轮到了黑泽明这边,他没有多余的证人可用,直接就传召了利斯·艾科亲自出庭作证,为自己辩护,当然更多的是证明自己并非邪恶的个体。

黑泽明:在案发那天,你在哪里?在做什么?

利斯:我参加了枪会大赛,在比赛当天赢了冠军,接着我就想着开车回公司上班,结果在开车的路上听到了交通道路可能会堵塞很严重的说法,于是我决定绕路,绕到工业区附近的公路上,从郊区横跨商业中心,可能花费的时间会很久,但是也没有办法,上班不能迟到,只能绕路。

黑泽明:接着呢?发生了什么事情?

利斯:我开在公路上的期间,听到了不少于三次的枪声,我的直觉告诉我,前面肯定发生了大事,于是我减低了车辆的速度,缓缓前进,很快,几个人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他们有十几个人,开着枪,打死了不少穿着保安制服的人,看他们的样子像是抢劫珠宝的那一类罪犯。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来了个急刹,我很清楚,有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预防万一,我不得不想办法保护自己。我躲在车尾箱后面组装了一支枪,装了子弹,我看到最后一名还活着但是已经危在旦夕的保安即将要死去,只要那些匪徒补上一枪,他就必死无疑。我看他那么年轻,想必有妻子有家庭,当时我顾不了这么多,躲在距离他们还算较远的位置,朝他们开枪。很幸运的是,我的枪法经过专业的训练,水准还不算很差……我击倒了他们,从他们的手里救回了一条生命,尽管他限制还躺在医院的病床里,但是医生说他还有机会苏醒,我就知道,我的见义勇为并没有白费心机。

黑泽明:在你开枪的那一刻开始,你的心里在想什么?你会不会意识到自己在杀人?

利斯:当然没有,当时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概念,就是救人,除了救人,无他。

黑泽明拿出了十几张照片:这些全是劫匪生前的照片,你是否认识他们?

利斯:一个也不认识。

黑泽明:那就是说,你与他们无仇无怨是吧?

利斯:当然没有,我都不认识他们。

黑泽明:在你开枪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后来会被法院起诉?

利斯:当然没有想过。我以为我在见义勇为,可是在他们的眼里,我却成了一个冷血的杀人凶手,犹如行尸走肉那样。

黑泽明;在你击倒他们之后,第一时间做了什么?

利斯:打救护车的电话,打电话报警,告诉他们,我为了阻止罪犯开枪击倒了他们。

黑泽明:你是美国人吗?

利斯:不,我是法国人。

黑泽明:之后你是否意识到自己杀了人呢?

利斯:我只是知道我当时在救人。

黑泽明:法官阁下,我暂时没有其他问题。

岚伽俐:我希望你解释一下,为什么你会随身携带枪械?

利斯:我参加完枪会大赛,碰巧手里有枪,不过按照枪会的规定,非比赛或者练习的时候不能持有枪械在身上,因此我们都会习惯拆掉枪械,就连子弹也会分离。

岚伽俐:你回公司,因为听到前面有交通意外可能会造成堵塞,你擅自改道,但是为什么会那么凑巧,碰到劫匪呢?

利斯:可能是我运气不好,不过如果不是这样,我也救不了他。

岚伽俐:你起码有超过4种的解决方案,你却选择了案发现场的公路,你故意的?

利斯:偶然事件罢了。

岚伽俐:你看到他们杀人,然后你还能那么冷静,在车的后面组装枪械,然后在远距离进行射击……根据我们的调查,你是枪会大赛的射击冠军,枪械你最拿手,命中率很高,得分也相当惊人,当时你还那么冷静,看你的表现就知道了,遇到劫匪第一时间不是想着逃跑而是奋勇直前。你射击的命中率那么高,你充满自信,在那样的环境下,你完全可以做到单一的射击他们的手腕、脚部甚至是大腿……总之可以令他们丧失基础的活动能力就可以。你根本就没有必要每一枪都打中要害……你还记得子弹都打在他们身上的哪些位置吗?心脏、眉心、脑门、颈动脉……基本上,不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你都不考虑……你真的觉得你当时是在救人而不是杀人?

利斯很冷静的做出回应:我不是警察,对于开枪的具体条例我也不清楚。就我而言,当时的环境是比较危险的,一旦我没有打中他们,令他们丧失活动能力,现场只有我一个人,可以说是孤立无援,我子弹有限,无法很好保护自己,这样我不但保护不了别人,可能我自己也会受牵连。漠视自己生命的人多半是有毛病。当时我根本就无法顾及太多,那些劫匪没有人性的,我不能指望他们大发慈悲。类似这种情况,能够挺身而出的人有几个?我觉得自己已经很勇敢,就算是后来我意识到自己杀了人,我也难过了好一阵子,这个案件开审以来,我的良心就没有安稳过。我不断问我自己,为什么明知道开枪阻止他们肯定会惹祸,可我还是要开枪呢?原因很简单,我只是在做我能够做的事情。如果重新再来一次,我还是不会犹豫,我仍然会出手。时代在变得懦弱,我如果不勇敢,人类将会完全失去光芒。

这一番话捣鼓了法庭里的人不少的内心深处,法官的眼神也变得钦佩。

岚伽俐:一个人喜欢玩枪,玩射击游戏,一旦沉浸的时间久了,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是会增加他的杀戳性。例如在练习射击枪靶的时候,心中会激发某种妄想幻化成内心的阴影继而刺激大脑皮层。你以前有没有幻想过杀人?

利斯:在没有接触过枪械之前,我有幻想过。射击游戏到处都有,谁没有幻想过呢?可是当我真正接触到枪械之后,这种奇怪的幻想反而没有了。相反,我会更加以小心谨慎的态度来对待枪械的使用。

岚伽俐:一个人的兴趣与习惯是可以反映他的人格,你是否同意?我知道你进修过心理学、比较文学以及经济学,你完全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关于这一方面的知识,你不会是一张白纸。

利斯:我同意。

岚伽俐:你是否知道,当一个人长期对着人型枪靶开枪是会增加他的戾气?

利斯:我知道,因此射击协会为了要避免公众不安与争取实战射击加入更大范围的运动比赛上,枪靶早就已经改了,不再是人型的了。你不知道吗?还是说,你根本就没有做足功课。

岚伽俐:你是否熟悉枪械使用条例?

利斯:熟悉,但是联邦警察那一套我不清楚。

岚伽俐:那你是否清楚,除了在枪会以及比赛场地,你是无权使用你的枪械。

利斯:我知道,但是当时……

岚伽俐:你只需要回答我的问题。

黑泽明:法官阁下,被告有权补充。

哈丁·奥斯:被告可以补充。

利斯:我当时的意识只有一个,就是救人。其余的什么规矩,什么规定,我再也无法顾及,因为我再犹豫,那个保安人员肯定会死的。

岚伽俐:为什么你要在每个人的身上打两枪?如果要制止他们,一枪也可以。

利斯:是训练的惯性,习惯了开两枪。

岚伽俐:习惯了开两枪?也就是说,你当杀人是一种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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