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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法庭上的宣言(1 / 3)

天气变得很阴沉,洛丽在家里研究黑泽明的案件,她查找了相当多的案例,这些案件的最早来源多半是英国、美国、德国。他们的司法系统是海洋系法律,具有统一性,当然布达拉美宫的司法也是一样。目前来说,司法暂时没有法律漏洞,偶尔会有,但是很快就会修复;再次出现漏洞,就继续修补出现漏洞的地方。司法改革与改进向来是持续进行的。但是近些年来,呼吁司法改革的声音越来越激烈,司法独立的价值是否大于法律,司法管控,相互制衡的政治观点是否能持续下去仍然是一个很大的疑问。很大一部分的知识分子就这个问题发表了多篇论文,关于改革的声音浪潮不断地冲击着司法机关,当舆论一边倒的时候就是改革的最好时机。然而司法人员则表示,不允许出现改革等字眼,只能出现“完善”、“促进”、“改良”也行。在一定的程度上,司法机关同时也控制了新闻自由与出版自由,只要出现了改革的字眼,任何的刊物都不能出版。违反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的信仰方面,立法会则表示特殊时期可以作特殊处理。她发现这些案例最后都能成功上诉的主要因素是找到了足够多的疑点,又或者出现了一个疑似真正凶手的人选,最后案件才不了了之。被告也随之无罪释放,但是这种案例出现的概率是极少数。就拿2008年的司法判决来说,7000宗这样的案例里,就只有800多宗案件可以成功上诉。其余的,要么死在牢狱里,要么在后来的岁月里找到了真正的凶手。无辜入狱的被告获得了国家的赔偿以及提前释放。但是这种处理方式并不能完全掩盖无辜受难者的那种心酸与无奈,他们被囚困超过10年,早已与外面的世界脱节,就算拿到了赔偿,以后的生活同样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她快速分析过从英国分享过来的案例之后,她得出了一个结论,与其找到非常渺茫的目击证人,还不如找到合理的疑点来得干脆快捷。她又重新分析了一遍该案件的所有细节,她发现很难找疑点,但是又感觉还有机会找到。此时,她接到了电话,是柏妮的来电。

她第一时间赶到了拘留所,与柏妮在那里会面。

她很着急地问着:是不是已经找到了目击证人?

柏妮从挎包里拿出一份档案:这一份就是那个司机的个人档案,我需要花点时间研究。

她好奇地问着:为什么?

柏妮很不情愿地表示:司机不肯合作,我得想个办法说服他。还有,我必须确定,照片里的人是不是他当天所看到的。

她们俩推开审讯室,齐齐走了进去,柏妮出示照片:你当晚看到的那个男人是不是他?

黑泽明两眼放大,惊讶不已:没错!就是他!我那晚看到的那个人就是他!你是如何找到他的?

她不愿意多作解释,只是说着:他现在不肯合作,我需要时间劝服他才行。

黑泽明终于松了一口气:只要能找到证明我清白的证人就没有问题了。这个案件有希望了!

洛丽倒是没有那么开心,她总觉得有些事情是不对劲的,她只是轻描淡写地提醒着:如果他愿意出庭作证,你让他第一时间联系我,我需要与他单独谈话,以免发生意外。她把自己的名片递给了柏妮,随后就离开了。

躲在暗角处的珍妮特得意洋洋地自言自语:有希望?不!我不是上帝!我可不会给你希望!等待你的将会是更深的绝望!

第二天就是1948案件的第三次公开审讯。

由于控方的证人已经传召完毕,接下来就该轮到辩方的流程,但是辩方最重要的目击证人还没有答应出庭作证,洛丽只好主张让黑泽明率先出庭作证,为自己辩护,尽量把案件押后审讯,或者拖延司法时间,直到证人同意出庭作证为止。

丽塔·赛德尔:检察官,是否还有其他的证人需要传召?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控方暂时没有更多的证人。

丽塔·赛德尔: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传召证人。

洛丽站了起来,犹豫了一会: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本案一直有一个很奇怪的盲区,就是在案发现场的室内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整个房子乱成一团,到处都是来历不明的指纹,浴缸里的血迹,沾有血液的领带,看似感情危机带来的谋杀是否真的就像表面现象那么简单呢?如果要搞清楚心中的疑问,我们只有从当事人的口中得知该案件的细节。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本案的被告赫柏特·黑泽明出庭作证。”

丽塔·赛德尔:本席同意。

黑泽明换了平时的衬衫,套上黑色的衣服,胡子剃得干干净净,在拒绝庭警的带领下,独自进入了证人栏里,还不用等书记员,他就一边手按压在《圣经》的上面,庄严、严肃地宣誓着:

“本人谨以真诚致誓,所作之证供均为事实以及事实之全部,如果有虚假或者有不真实的成分,本人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法律制裁。”

洛丽:请问你与死者是什么关系?

黑泽明:前度男女朋友的关系。

洛丽:你们为什么要分开?

黑泽明:在我被怀疑感染埃博拉病毒强行住进了隔离医院一段时间之后,我出去找她,期间我与她根本就没有联系过,但是我找到了她家的地址,在客厅的位置我发现了她与另外一个女生的婚纱照,后来她也坦诚,她与一个女生结婚了,在美国,就在美国的教堂里宣誓,一对同性恋的婚姻在美国被宣称为合法……当然,在我们的国家也属于合法……现在想想……还真的不可思议

洛丽:你们会分手,是因为你的女朋友莫名其妙变成了一个女同性恋,还结了婚?

黑泽明:要不然呢?你觉得我会介入一段法律承认的同性恋婚姻?

洛丽:但是,死者怀上了你的孩子,她算不算出轨呢?

黑泽明:当然不算。

洛丽:既然你们已经分手,为什么她还会与你发生性关系?难道你们喜欢用身体接触的方式来表达美好的观感以及某种怀念?

黑泽明:说起来可能你会觉得不可思议,她愿意与我发生关系,只不过是想弥补对我的那种内疚感以及愧疚的行为,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了,脑子一热,居然答应了她的要求……

洛丽:这可是赤裸裸的出轨。

黑泽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完全是。因为我们玩的是多人运动。

洛丽:噢,我纠正一下,是当着妻子玩多人运动?嗯……这样理解就容易多了。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死者怀上了你的孩子?

黑泽明:她死了之后,我被当成凶手抓了回来,然后被起诉,在法庭的文件里,我才知道自己无缘无故当了父亲。

洛丽:死者从来没有向你提及过,肚子里的孩子是你的?

黑泽明:我根本就不知道她怀孕了!

洛丽:为什么你会与死者一起出现在诊所里?那里可是堕胎的地方。

黑泽明:那天我打电话找她,是她告诉我她在小诊所里,于是我就去找她,找到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哭哭啼啼,医生说她想堕胎,但是身体状况很不理想,不适合堕胎。当时我才明白她已经怀孕,但是我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我问了她,她不肯说,我不想逼她,所以就没有追问下去。

洛丽:她可是你的前任女朋友,她怀孕了,你不会好奇?

黑泽明:如果我有想过孩子是我的,我肯定会好奇,甚至会很怀疑;可是我跟她分开太久,就发生了一次性行为,我没有意识到孩子是我的。

洛丽:请问在案发当天晚上,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死者的家里呢?

黑泽明:老实说,那天晚上,我没有想过要去找她,但是在当时,我本来就已经惹上了官司,心情很差,整个人都很沮丧,无法集中精神。而死者又怀孕了,计划堕胎,身体又不舒服,心情还很低落,我担心她一个人在家里会做傻事,我就想去找她,就当是开解她也好,照顾她也行,总之我觉得她当前很需要关怀与陪伴,所以我去找她。结果我找到她的时候,她正躺在浴缸旁边,手腕还流着鲜血!她在割脉,在自我伤害!我连忙制止她,她反抗,我用了同样的方法对抗她,最终她放弃了抵抗。当时情况危急,我找不到纱布,只好用了自己的领带为她包扎伤口。

洛丽:你的意思是,领带是你为死者包扎伤口的时候留下的血迹与指纹。

黑泽明:是的。

洛丽:可是凶案现场到处都是你的指纹,你如何解释?

黑泽明:我帮她处理了伤口,可是她还没从哀伤的状态中走出来,我担心她会旧病复发,再做伤害自己的事情。所以我留在那里,陪了她一阵子,在这期间,我喝了酒,吃了点东西,还顺便帮她收拾房子,客厅实在太凌乱了。

洛丽喊停:你确定你曾经收拾过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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