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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编造谎言(2 / 2)

哈德逊:她……有吸毒的习惯,这件事是我与她结婚之后才知道的。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以为她是为了追求刺激才会吸毒,毕竟她以前在美国逗留过一段时间,那边的生活比较堕落,而且吸毒是合法的,所以我没有特别留意到这个问题。直到她后面越来越依赖毒品的成瘾性,不断地反复吸食,终于搞到负债累累。我说的“小事”其实就是她找我要钱买毒品,那些钱其实也不算什么,我可以负担,可是我不希望她沉沦在毒品的世界里。我想帮助她戒除毒瘾,但是她说很难戒掉,还强行要求我必须给她钱,否则就要跟我闹离婚。

辛波斯卡弗听着听着就露出了一副不耐烦的表情,因为很显然,她觉得这个人摆明在编故事,哪怕不是编故事也是在转移话题。

黑泽明:所以你们每次打消离婚的念头就是因为……你给了她钱?

哈德逊:没错,我爱她,我不忍心看着她受毒品的折磨;但是我知道持续给她钱,只会害了她!所以我很矛盾的!

黑泽明:我们为什么不来讨论案发当天所发生的事情呢?

哈德逊:她再次与我分居,并且提出了单方面的离婚申请。老实说,不好不坏,我们也做了夫妻那么久,分开了肯定会有挂念。那天我打电话给她,约她到咖啡厅见面,但是她好像早就料到我会找她,到了咖啡店的时候,她又提议到车里聊天。我说不过她,只好答应了。在车上,她一直在发抖、抽搐、呼吸急促、全身冒着冷汗……像她这种情况我已经身经百战,她每次毒瘾发作就会这样,看着她很难受,我也没有心情了,所以我想回去。但是她却突然找我要钱,我当时已经很明确表示不会借给她,持续借钱纵容她吸毒就等于是推她下万丈深渊,我拒绝了她。她却拦着我,不让我走,提出与我发生性行为作为交易,刚开始的时候我是很抗拒的,但是她已经在准备触碰我的身体,我说了很多次不行,她像是没有听到那样,全程在触碰我的身体。我本来很长时间没有性生活,被她这么一弄,自然就忍不住,所以我沦陷了,与她在车里发生了性行为……

黑泽明:但是受害者身上有那么多的伤痕,你如何解释?

哈德逊:是她要求的!她毒瘾发作起来的时候就是这样,喜欢追寻刺激,尤其是肉体上与精神上,她有很奇怪的嗜好,喜欢在毒瘾发作的时候遭受性虐待,她不断地哀求我虐打她,声称这样才能找到快感,而这种兴奋的程度可以帮她抑压毒瘾发作带来的苦痛。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有没有科学根据,但是她很辛苦,我不忍心看到她这样,于是我就按照了她的要求去做……那些伤痕就是当时留下来的。

黑泽明:后来她为什么又要控告你强行性侵犯她呢?

哈德逊:我也不知道!我们发生了性行为之后,她的毒瘾发作消失了,她的意识清醒了过来,然后她就说我强行性侵犯了她!我向她解释,但是她不肯听,我按照之前的约定给她钱,但是她却很愤怒拒绝了,还把钱扔给我,吵着闹着要报警,我想安慰她,她就跑下了车,遇到了警察,她就跟警察说我强行性侵犯了她!

黑泽明:但是受害者曾经在证人栏里声称,她当时已经多次明确向你表示不愿意与你发生性行为。

哈德逊:这种向来是一种信号,况且她当时毒瘾发作了,疯疯癫癫的,我怎么知道她想表达什么。可能是我的动作太粗暴了她不太喜欢吧?可是你不够粗暴她事后又很喜欢抱怨。

黑泽明居然跟着附和:不就是。粗暴不行,不粗暴也不行,真是难伺候!

法官呵斥着他:辩方律师!

黑泽明连忙重返话题:你将会如何形容那晚在车里所发生的事情呢?

哈德逊:我们没有正式离婚,当然是正常的夫妻性生活,可能发生性行为的地点有些令人难以接受,但是我们仍然是夫妻关系。

黑泽明:言下之意,你的意思是,整个过程都是两情相悦事件?

哈德逊:可以这样说。

辛波斯卡弗此时已经在小声抱怨着:这种谎言也能编出来,小心有报应!

一旁的马丁利则看傻了眼。

黑泽明: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米歇尔·朱莉娅:主控官,你可以开始盘问证人。

辛波斯卡弗:证人,你应该很清楚,法庭是一个很严肃的地方,你在上帝面前宣誓,说明你所说的一切并非谎言。

哈德逊:当然清楚我向来尊重上帝。

辛波斯卡弗:赫尔曼女士找你要钱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肯给她呢?

哈德逊:我说得很清楚了!我不希望她沉沦在吸毒的堕落生活里。

辛波斯卡弗:但是前面那几次你都给了她。如果你不希望她沉沦下去,那应该是在很早之前就不让她沉沦,为什么到了现在你才觉得不让她沉沦下去呢?难道你不希望她沉沦是分阶段的?我过去希望你沉沦,现在我希望你不要沉沦?

哈德逊:就是因为我之前心软不断地纵容她,才导致她变成现在这样!

辛波斯卡弗:其实如果你不想给她钱很简单,你不要见她就行,为什么又要答应与她见面?

哈德逊:我也说了!我很久没有见她,我想她了!

辛波斯卡弗:在你与她见面之前,你是否会意识到她可能会找你要钱?

哈德逊:有想过,我当然很清楚她的需求。

辛波斯卡弗:你明知道她是找你要钱,你仍然去见她,并且身上还特意带了现金是吧?

哈德逊:多稀奇啊!谁出去不带钱。

辛波斯卡弗:随随便便就能带5000美元?现在美元好像又升值了。

哈德逊:我习惯了带那么多钱在身上。

辛波斯卡弗:你口口声声说刚开始是在咖啡店见面,但是案发的停车场距离市中心的咖啡店是有着很远的距离,而且根据你的消费记录,5000美金完好无损,也就是说,你带了5000美金在身上,但是你一分钱也没有用,你们还没到咖啡店就已经去停车场,对吧?还是说,压根就没有咖啡店的想法,直接就在停车场见面。

哈德逊愣住了,仿佛掉入了圈套那样。

法官在敦促着:证人,请你回答控方的问题。

哈德逊:我们在车上的时候就改变了行程,不去咖啡店。

辛波斯卡弗:可是你刚刚又说,到了咖啡店的时候才改变了主意。

哈德逊:我一时记错了而已!我们在车上的时候就已经达成共识,直接在车里聊天,不去咖啡店了。

辛波斯卡弗:要不是你的5000美金完好无损,我还真的以为你们去了咖啡店呢。不过我相信很少有咖啡店营业到深夜的,多不划算。

哈德逊脸上开始出现不愉快的表情,他感觉到已经步入对方的步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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