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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揭开内战的序幕(2 / 3)

布斯:11月1号。

帕特丽夏:也就是说,在林肯被枪杀之前,你就已经躲在谷物仓库里了?

布斯:是的。

帕特丽夏:你可以继续。

布斯:那天我像平时那样,躲在仓库里睡觉,可是在我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闻到一股很呛的气味,我的肺部很不舒服,我的直觉告诉我,再不逃走可能会有危险。于是我就拼了命跑了出去,没想到刚刚跑到外面就被一大群警察抓住了我,而且还说我枪击了林肯律师。我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帕特丽夏:你有没有去过波士顿歌剧院?

布斯:没有。那里可是一个很高级的地方,我这种身份怎么可能进去呢?

帕特丽夏:你如何解释警方在你身上搜到曾经用来杀死林肯的枪械呢?

布斯(一脸茫然):我不知道。那把枪是我在仓库里捡到的,我也不知道是谁遗漏在那里的。

帕特丽夏:换言之,是有人开枪杀死了林肯,然后逃进仓库里,漏了那把拿来杀人的手枪,恰巧被你捡到了,警方又恰巧在你身上搜了出来,所以这是一个误会?

辛波斯卡弗再也忍不住了: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作出主观猜测。

哈丁·奥斯法官:反对有效。

帕特丽夏:你是不是有过一段精神病史?

布斯:是的。很遗憾,那是我那段时间以来最糟糕的时刻。

帕特丽夏:法官大人,在我手里有一份精神检测报告,是来自一位精神病权威专家的鉴定。他很清楚地在报告里指出,一位曾经患有精神病的患者是很难顺利完成一件很复杂的事情,这其中当然包括处心积虑进入波士顿歌剧院犹如无人之境那样刺杀一名律师,并且成功逃脱。

辛波斯卡弗站起来辩驳着:法官大人,关于精神病患者能否做出很复杂的行为,这一点在国际的权威上仍然存在很大的争议点,我认为是不能完全下定论的。

哈丁·奥斯法官对着陪审团说:辩方律师所提出的精神鉴定可以作为参考,但是是否可信就要看你们的判断了。

帕特丽夏此时面向陪审团:如果证人所提供的都是事实,他从一号就已经在仓库里逗留,直到三号那天才被外来的纵火所导致的烟给赶了出来,然后被逮捕。那么真正刺杀林肯的人会是谁呢?相信这个问题,你们心里一定会有一个答案。

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疑问。

哈丁·奥斯法官:主控官,你可以开始盘问证人。

辛波斯卡弗心事重重地站了起来,皱着眉头:你是南方联盟的拥护者,那么你一定很憎恨林肯律师吧?毕竟他为黑人争取了合法的地位,而你却是认为黑人不应该获取这些权利。很明显林肯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你不愿意看到的。

布斯:我刚才也说了,就算我再不满意黑人,我也不会去伤害他们。更何况那个是林肯。

辛波斯卡弗:当然,你不一定希望林肯死,可是你认为南方联盟政府想他死,你为了表明你对这个政府的忠心,所以你擅作主张枪杀了他。

帕特丽夏: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主控官作出毫无证据的猜测。

哈丁·奥斯法官:反对有效。

辛波斯卡弗:根据警方逮捕你的时候的行动记录中,你当时恰巧是在南方的边境线上被逮捕,为什么你会在那里出现?

布斯:我想回南方,恰巧他们出现了,我就被逮捕了。

辛波斯卡弗:可是你当时受了伤,尤其是脸部的位置,有很多被殴打的伤痕。你是不是被南方的边境线防卫军给打伤了?那倒是,对于南方联盟政府来说,你任务失败,刺杀林肯不幸被逮捕,他们为了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自然会把你驱逐出境……

帕特丽夏:反对!我严重反对控方在法庭上的不当行为!

哈丁·奥斯法官也非常生气地指责着:你太过分了!

辛波斯卡弗用手按着额头,很凝重地说着:被自己的政府背叛那种感觉很不好受是吧?你为了这个政府跑去杀人,是不是觉得很不值得?还是说你觉得这样很刺激?

哈丁·奥斯法官作出了最后警告:主控官!如果你再是这样,本席将会考虑控告你藐视法庭,并且坐法庭牢。

辛波斯卡弗咬牙切齿:你刚刚说,你在11月1号就已经在废弃的谷物仓库里逗留了是吧?

布斯:是的。

辛波斯卡弗从桌面上拿起好几张照片,展示在陪审团面前:这几张照片是从谷物仓库里的流浪汉的身上所拍摄的,你们可以留意他们的衣服是破烂不堪,而且有些发霉;但是你们再仔细看看被告当天被逮捕时候所穿的衣服,光鲜亮丽,用料平滑,与其他的流浪者相差甚远。你能不能告诉我们,告诉法庭内的每一个人,为什么你的衣服那么整齐干净,如果按照你所说的那样,早就已经在仓库里逗留,理论上来说,在衣着方面应该是十分邋遢才对,可是很显然你的情况却恰恰相反。我很难相信你在仓库里待了三天却能保持光鲜艳丽的外表。所以,对此你是怎么看待的?

布斯:因为我有精神洁癖,在仓库里居住的时间里,我很注意个人的卫生。

辛波斯卡弗:既然你有精神洁癖,那么你就更不可能待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与那些流浪汉待在同一个地方,还持续了三天,你不觉得这样很荒谬吗?根本就不符合逻辑。

布斯:我说了没有钱住其他地方,与他们待在一块也是迫不得已。

辛波斯卡弗:既然如此,你肯定与其他的流浪汉有交谈过,(她举起手中的照片)请问照片中的人是谁?他叫什么名字?

布斯:虽然我待在那个地方,可是不代表我一定认识他,我们没有交谈过,只不过是有过一面之缘,或者曾经擦肩而过罢了。

辛波斯卡弗藏起了照片,信心满满地说着:很抱歉,我刚刚拿错照片了,刚刚那张照片是我以前的当事人,他已经去世两年了。

这下子陪审团开始议论纷纷,法官的眼神也变了。

帕特丽夏缓慢地站了起来: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利用不合理的方法去误导证人。

哈丁·奥斯法官:反对有效。

辛波斯卡弗:你当时闻到浓烟就立刻逃走,为什么你不带其他人一起逃出来呢?

布斯:我当时没有想那么多,只顾着逃命。这很正常吧,人之常情,在生与死的面前,谁都有自私的一面。

辛波斯卡弗在他面前打开了一份文件,念着:当时警方的纵火时间是早上的7:00,你逃出来的时候已经是8:00,被逮捕的时候是8:20分,换言之你是躲在仓库里躲了一个小时,而且还是在浓烟滚滚,缠绕着仓库的时候。你的条件反射还挺缓慢的,差不多一个小时才逃出来。你究竟是反应迟钝还是害怕被逮捕?你为什么害怕被逮捕?因为你就是枪杀林肯的凶手!

帕特丽夏:反对!法官大人!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法官凝望着布斯,皱着眉头,似乎在寻思着案件的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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