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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章7.13财政会议(2 / 3)

黑泽明:如果我说,凶器上的指纹一早已经被真正的凶手抹走了,你同不同意?

岚伽利: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在法庭上作出毫无根据的推测。

法官:反对有效。

黑泽明:你曾经说过,死者住的地方曾经被人翻乱了,你能不能肯定是死后发生的,还是在死者遇害之前被翻乱的,还是死者自己翻乱的呢?

岚伽利: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提出过多的引导性问题,企图误导在座的陪审员以及浪费公务人员的时间。

法官:辩方律师,本席有责任提醒你,专家证人只需要告诉我们与该案件有关的化验结果就可以,至于其余主观上的猜测,我们在法庭上不予考究。

黑泽明:属于凶器的棒球棍,有没有几率会被第三者接触呢?

岚伽利:反对!

法官:辩方律师!

黑泽明立马停止了盘问: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法官:控方可以继续传召证人。

岚伽利站起来,望向陪审团: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召犹文太警官出庭作证。

法官:本席批准。

犹文太恭恭正正地从法庭外面走进来,坐在证人栏内。

岚伽利离开了自己的座位,倚靠在证人栏里面的木栏旁。

岚伽利:在本月的7月13号,发生了什么事?

犹文太:大约在十一点左右,我方接到报案电话,声称在罗文街道私人住宅区发现了尸体,之后我便第一时间赶过去。

岚伽利:接着呢?发生了什么事?

犹文太:到了现场,我们的确发现了女尸,然后在女死者的房间里,发现了很多私人信件以及一些具体的账单。在这些信件与账单里,我都发现了巴巴罗刹的名字。换言之,这个巴巴罗刹与死者是有莫大的关系。

岚伽利:你所指的巴巴罗刹是不是指本案的被告?

犹文太:是的。

岚伽利:在你掌握大量的证据之后,你又作出了什么具体的行动呢?

犹文太:我立马找到犹文太,将他进行逮捕。

岚伽利:请问你当时是在哪种环境下将他逮捕的呢?

犹文太:我当时在巴巴罗刹的其中一套房子里将他拘捕,他当时收拾了一部分的行李,看上去似乎是想着潜逃。

岚伽利:你的意思是,当时巴巴罗刹正准备畏罪潜逃?

黑泽明望了一眼法官,立马站起来大喊: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在毫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作出主观猜测。

法官:反对有效,证人不需要回答控方的问题。

岚伽利:你从死者房间里找到的信件,得出了什么样的结论?

犹文太:从房间里找到的信件可以显示,巴巴罗刹与女死者有非比寻常的关系。

岚伽利:你的意思是,死者是巴巴罗刹的情人?

黑泽明:反对!

岚伽利: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法官: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发问。

黑泽明很谨慎地站起来,他咳嗽了几声:犹警官,请问你在死者的房间里除了找到与被告的通信记录以及开房记录之外,还有没有找到死者与其他人的通信记录或者开房记录呢?请你想清楚了再回答我这个问题。

犹文太低头思考着,有几番的犹豫。

黑泽明突然加重了语气:犹太警官,请你回答我的问题。

犹文太:其实是有的。

黑泽明:请问有多少个男人与她有过类似的记录呢?

犹文太:大概有五六个吧。

法庭内顿时引起一片哗然,法官迫不得已敲响了木槌:肃静!肃静!

黑泽明:既然有五六个,那你所谓怀疑的对象应该有五六个才对……为什么你只怀疑我的当事人呢?哼?!(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很大)

犹文太稍微往后靠了一点,显然他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给吓到了,但是他仍然很冷静地回答着:因为死者与被告之间的开房记录相对而言是比较多的,比起其他五六个神秘人物都要多很多,根据侦缉学的研究报告所指出,被告的嫌疑是最大的,所以我就率先第一个选了他。

黑泽明得意地笑了笑,望向法官,脸上充满着挑衅的神情质问着:那么我只想问你一件事情,在逮捕被告之后,你还有没有接着调查其他的神秘人物?最起码有五六个,你哪怕调查一个也可以,问题是,你有没有去做这些工作?

犹文太犹豫了,他朝控方投向求助的目光。

黑泽明乘胜追击:犹太警官,请你立刻回答我的问题。

(注意,在布达拉美宫政府的法律规定下,称呼对方的名称是可以只称呼开头与结尾结合的两个字)

犹文太灰溜溜地说:没有。

黑泽明:为什么没有?

犹文太:嫌疑人抓到了,控方已经起诉他,我想其他嫌疑人不太可能是凶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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