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章难以忍受的死者(2 / 3)
帕特丽夏慢慢地站起来,面向法官:法官阁下,我要求传召本案的第一证人,卡卞林先生。
法官:批准。
卡卞林进入法庭内,坐在证人栏里。
帕特丽夏手里握着一支笔,右手捏着笔盖:卡先生,请问你与本案的死者是什么关系?
卡卞林:我与他是大学同学关系,而且是住在同一个寝室的。
帕特丽夏:请问案发的时候,你在哪里?
卡卞林:我当时刚刚在外面跑完步回来。
帕特丽夏:就你一个人?
卡卞林:不止我一个,还有几个同一个寝室的同事,不过我们不是同一个系。
帕特丽夏:接着呢,你们回到寝室以后发生了什么事?
卡卞林:我们看到布莱内手里拿着一把菜刀,刀上面染满了鲜血,寝室的地上也是鲜血淋漓。
帕特丽夏:请问布莱内在哪里?
卡卞林:就是坐在被告栏内的那个人。
帕特丽夏:接下来发生什么事?
卡卞林:我们看到那么多的血,就觉得很害怕,于是就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整个人变得很凶狠,然后他很认真地声称自己杀了人,催促我们赶紧报警抓他,否则他将要伤害更多的人。
帕特丽夏:那接下来呢,被告有没有伤害你们?
辛波斯卡弗: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原诉人律师提出引导性的提问。
法官:反对有效!证人无须原诉人律师的回答问题。
帕特丽夏:接着发生了什么事?
卡卞林:接着,被告就将自己困在洗手间里,不愿意出来。我们很害怕,意识到可能他真的杀了人,于是就准备跑出去报警,没想到一跑出校门就遇到了正在巡逻的警察。接着在警官的陪同下,我们最后发现了尸体。
帕特丽夏:你看到的尸体究竟是谁?
卡卞林:就是本案的死者—威托斯
帕特丽夏:法官大人,我方现在正式呈上一号以及二号证物。分别是一把染满死者血液的菜刀以及被告当时被逮捕时所穿的衣服。政府化验处证实,在菜刀上只找到一组属于被告的指纹,而被告衣物上的血迹更是证实属于死者的。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
辛波斯卡弗满怀自信地笑了笑(站起来):卡先生,请问你与本案的死者住在同一个寝室有多久?
卡卞林:差不多一年吧。
辛波斯卡弗:你觉得死者的人品如何?
帕特丽夏: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我的问题只是想引导在座的陪审团认识本案的死者在寝室内的人际关系,这样就能更清楚被告所谓的杀人动机。
法官: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答。
辛波斯卡弗:抱歉,可能是我刚才的问题不够准确,或者我换另外一个方法吧。卡先生,请你简要地描述一下,死者的生活习惯。
卡卞林:他很喜欢打游戏,无论是早上、中午、夜晚、甚至是凌晨深夜,他都喜欢一直开着扩音器连着语音通话,一边跟别人聊天,一边打游戏,游戏外放的声音相当嘈杂。
辛波斯卡弗:死者的生活习惯对你们整个寝室有没有很大的影响?
卡卞林:当然会有,我们常常休息得不好,就是因为他通宵打游戏,发出严重的噪音,令人心烦不已。而且他很喜欢点外卖,每次吃完东西,垃圾都不扔,留在寝室内,惹来一堆苍蝇、老鼠甚至是蟑螂。
辛波斯卡弗:如果按照你的说法,被告在寝室内岂不是很招人讨厌?
卡卞林(愣了一下):那倒没有。不良的生活习惯,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吧。
辛波斯卡弗拿起一份文书报告:是吗?但是在我的手上有一份行政记录,表示在死者遇害之前的时间里,在你们寝室内发生了一宗恶劣的殴打事件,事发的原因就是被告半夜三更发出严重的噪音,导致了斗殴事件的发生。因为这件事,参与者还被公开批评了,卡先生,你好像榜上有名,也就是说,你也参与了斗殴事件。请你合理地解释一下,如果你不憎恨死者,为什么要参与斗殴事件里?
帕特丽夏: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不适当引用过往案例,所谓的斗殴事件根本与此案无关。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我只是想证实,死者的行为是多么的惹人讨厌,同时我还想作一个假设,死者被杀害的原因具体在哪里以及被告的杀人动机。
法官大人:反对无效,证人请你回答辩方律师的问题。
卡卞林:因为我……也很讨厌他这种扰乱别人休息的行为,平时他就很嚣张,不可一世,那晚全部人都围殴他,我也刚好想出一口气。
辛波斯卡弗:那就是说,你也相当讨厌被告的日常行为,甚至严重到要出手殴打他。
卡卞林:是的。
辛波斯卡弗:你说我的当事人杀死被告,请问你是否亲眼看到我的当事人杀死被告?
卡卞林:当时他手里还拿着……
辛波斯卡弗:你只需要回答我究竟有还是没有?!
卡卞林(声音逐渐变小):我没有亲眼看到。
辛波斯卡弗:既然你没有亲眼看到被告杀死死者,也没有目睹整个过程,你凭什么认为是被告杀害死者?
卡卞林:如果他没有杀人,为什么他手里会拿着一把染满鲜血的刀,而且他当时亲口承认他自己杀了人,还威胁我们报警,不然他会连我们也一起杀害!
辛波斯卡弗:那请问他有没有伤害你们?
卡卞林: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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