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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2 / 3)

大哥好像也不是非要她说点什么不可,只是单纯问问。

程不喜松了口气。

下一秒,他递来个盒子。

程不喜眨巴眨巴眼,很是意外,后知后觉是送她的礼物,抬眼看向送礼物的人,夕阳西坠,大哥的身躯伟岸英拔,那张脸不动声色,但莫名有种温柔的色泽。

“……”

“打开看看。”他说。

程不喜小小惊措,但规矩照做。

拆开精美的包装,里面是藕粉色的鞋盒,拨开盒盖,漂亮的鞋面映入眼帘。

是一双miumiu的圆头复古玛丽珍。

白拼黑,3.5厘米粗高跟,风格慵懒甜美,穿上就是公主,还特别显腿长。

八成是上回,见她在外面穿了件十分漂亮的亚麻针织衫,夜色里莹莹动人,但下半身鞋袜的搭配有些差强人意,于是大哥亲自挑选了一双送给她。也算是补上他回来的首个正式见面礼罢?

她迟迟不动,大哥有些吃不准这礼物送得究竟合不合她的心意,“不喜欢吗?”

原本黑漆漆,又满是华光的眸子轻微沉黯几分。

质疑声出,她立马摇头,露出克制又惊喜的笑颜:“喜欢。”

具体怎么个喜欢,也没说清楚。

反正就是喜欢。说难听就是敷衍。

这并不是他头回送她鞋子,都说送鞋子有希望对方能“鞋”手相伴的意思,鞋又与和谐的谐是同音,可程不喜倒希望是远走高飞的意思。

这双鞋在她眼里就是个漂亮的刑具。

说起高跟鞋,她小时候有段时间特别羡慕鬓影衣香的都市丽人,尤其是舞会上穿恨天高的那一拨。

她们妆容精致、纤细条顺,戴流苏耳环,香气扑鼻,一颦一笑皆像范本上刻画的那样,完美得无可指摘,浑身上下都透着优雅名媛淑女范儿,最主要,她们脚上穿着闪闪发亮的高跟鞋。

长裙曳地,丰臀妖娆,走姿踩踏的声音像是在琴弦上跳舞,而程不喜年纪小,却只能穿平底的玛丽珍、再不济运动鞋、板鞋。甚至好几回夜里做梦都是穿高跟鞋。终于有一天趁养母不在,偷穿了她鞋柜里那双mb蓝色缎面钻孔鞋。

mb,manoloblahnik,莫罗伯拉尼克,在国内只有香港三家专卖店。

养母的鞋,她穿显然不合脚,但她还是倔拗地将脚塞进去,穿好后站起来,对着镜子左右欣赏,兴奋不已,正打算走几步过把瘾,不料被回来的陆庭洲撞个正着。

“小,小野哥哥.....”

隔着一扇雕花木门的程不喜和清雅端方的大哥四目相对,顿时脸上血色全褪。

比起她的胆虚寒噤,像是白日撞鬼,陆庭洲倒是没说什么,只是替她轻轻合拢好门,面容平静无一丝波澜褶皱,饶有兴致问:“扣扣喜欢蓝色的鞋子吗?”

——

她当时怎么回来着,记不太清了,因为这样类似的丢人现眼的场面还有很多……太多了,多得数不清。

依稀记得当时是傻不拉几地冲他点了点头,然后咬住下嘴唇吧?嗯应该是了。毕竟她小时候更离谱,紧张起来舌头会打结,话都蹦不出来。

程不喜提心吊胆了几天,发现相安无事,大哥替她保守了秘密,这才将这件事抛之脑后。

偷穿养母的鞋这事儿就此告一段落,后来她成人礼,果真收到一双蓝色的mb高跟鞋,和她两只脚的尺寸完美吻合。只不过当时她收到的礼物实在太多,而她时隔多年对于高跟鞋的执念已经淡去大半,甚至都快忘记当年还有这样的小插曲。

本以为只有一双鞋,结果——

大哥又从后排拿来一个盒子,沉甸甸的还。

程不喜:“………”

在他露出疑惑的眼神、并且质问她为什么不要之前,程不喜还是从善如流将东西接过来。

太明显了,光看颜色和包装就知道是爱马仕。就是不知道送的是爱马仕的哪一款。

她既好奇又抵触,当面拆开防尘袋,里边儿是一只香槟色的爱马仕birkin

“……”

拜陆思雨所赐,程不喜见过爱马仕全系列的包,二姐姐混迹娱圈,贵圈出名的拜高踩低,争名夺利,而她家世又显赫,是各大奢牌的至尊vvic。

好东西见得多了眼光也挑,可眼前这一款她却没什么印象。

为什么突然送这个……?她不缺包啊。

虽然没直接张口问出来,但满脸的困惑已经实实在在诉说出她内心的真实想法。

可说多错多,有些事情一旦较真就像打结的毛线球,怎么也扯不清,最好的方式就是默默接受,她直截了当说:“谢谢哥。”

果然,大哥没再问长问短,相反看她的目光多了几分沉醉心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哥也成了俗人一个,送包包送首饰,今天腕表明天吊坠子,对物欲低的人来说,就一堆没用的石头和盛东西的袋子。

背地里唏嘘,可不收也得收。

孰不知上了岁数的男人是这样的,不论生意场上怎么牛逼,怎么一呼百应风生水起,当面对年轻娇俏,青春洋溢的小姑娘时,内心多少还是有些隐晦的卑鄙。

生怕心尖上的小姑娘嫌弃他年纪大,嫌弃他木讷无趣,彼此之间代沟崎岖,因此处处张着神,问遍了身边的人,用尽钱财来极尽所能补偿。

说白了有心者有所累,无心者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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