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 / 3)
为十全十美之意,陆时序又端上一锅腊肠煲仔饭。
蛮歌一眼望去,深觉其厨艺有自己风姿,亦有姐夫韩齐早年风姿。
哎!老板做的饭,哪怕巨毒,也要勉励一试!
蛮歌抱着视死如归的决心夹起一块猪手,轻咬一口。
恩?丹凤眼蹭然亮起,唇齿间皆是香气。
竟然这般好吃?蛮歌迅速咬下一大口猪手,依旧是q弹爽口,软糯绵香,只略逊于姐夫手艺。
蛮歌转着琥珀色眼珠:应该是瞎猫碰死耗子吧!就像自己也能做出一两道好吃的菜肴,陆时序这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豪门公子,运气爆棚,偶尔做出一两道极品佳肴,也属情理之中。
为检验陆时序厨艺,蛮歌迅速啃干净猪手,再夹起一口叉烧品尝。
呜~
好吃。
经由烤箱烤熟的猪里脊肉,虽不比炭火烤制,却依旧香气扑鼻,一口爆汁,肥瘦相宜!
虽还是逊了姐夫一分,却胜过自己百倍!
不愿服输的蛮歌,飞速品尝豉汁蒸排骨、鲜切文昌鸡、梅菜扣肉……
天哪!怎么每道菜都好吃?
就连蚝油生菜都脆爽美味!
蛮歌有点挫败,陆时序却十分得意。
他将第六只剥好的皮皮虾放进陆十三餐盘,转眸盯着蛮歌鼓鼓的脸颊,“我厨艺,还可以?”
蛮歌呆呆点头,咽下新鲜细嫩的鸡肉,视线中的上司愈发神采飞扬,英气的眉宇微微上挑,愈发得意。
蛮歌不愿他得意,她既不喜欢这副小人得志神情,又不喜欢这种被全方位碾压的感觉。
比自己有钱,就算了。
比自己高15cm,就算了。
比自己长得好看,就算了。
比自己qs排名高,就算了。
……
怎么还能比自己做饭好吃呢?
蛮歌夹起一只超大号六头鲍,狠狠咽下肚,默默想着不是自己手艺差的原因,而是天际大平层落地餐厅的原因,优雅的用餐环境会令人身心舒适,提升菜品口感!此外,还有锅的原因,他的世界顶级小炒锅赛过自己的69元包邮不锈钢大炒锅。
见蛮歌没有像往常夸夸其谈,陆时序误以为是欢欢在场,令她拘谨,便边剥皮皮虾,边主动闲话家常,“我和我爸学的做饭。”
蛮歌剥基围虾的手指一顿。
陆时序剥皮皮虾的手指翻飞,“我爸是花州人。”
蛮歌呼吸一滞,脑细胞飞速分裂。
豪门八卦多,陆氏八卦尤其多。
传言,陆时序的妈妈,即上一代的陆氏大小姐,不满家族联姻,爱上同窗读书的穷小子,即陆时序他爸。
原本就是风月一场的事,可陆小姐动了真情,硬要和穷小子结婚。
后来,未婚先孕的陆小姐被董事长,即陆时序外公赶出家门。
……
十四年后,已成为大教授的穷小子携夫人去欧洲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时,不幸遭遇空难,双双坠亡空中,留下一双儿女。
陆时序再次将剥好的皮皮虾,轻手放进陆十三餐盘,“我爸在世时,常做花州菜,可欢欢不爱吃。”
陆十三撇嘴,“花州菜就是不好吃呀,我喜欢吃南洋菜。”
涉及家庭隐私,蛮歌拿捏不好尺度,只好顺着菜品话题道,“南洋菜源于花州菜,融合花州当地风味。”
陆十三眼眸一亮,“阿蛮,你会做南洋菜吗?我九哥做的南洋菜,好难吃!”
蛮歌心下大惊,“我不会。”
陆十三眼眸一暗,声色逼人,“你不会?”
“我姐夫会!”,蛮歌讨好一笑,满眼惶恐,“若陆总和小小姐愿意,下月生日宴,让我姐夫亲自下厨。”
陆十三满意点头,夹起紧致饱满的皮皮虾。
陆时序满面笑意,“阿蛮,谢谢你。”
蛮歌僵硬一笑,扯了扯唇角。
饭后,陆时序忙着收拾餐桌。
陆十三撸了撸两只马尔济斯犬,摸了摸蛮歌脸颊,方才不情不愿地转身上楼做作业。
不用受公主摧残,变得清闲的蛮歌,心下慌张,主动请缨,“老板,我来吧。”
“我来就好,你是客人”,陆时序眼角带笑,收拾碗筷的动作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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