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2)
程矫“啪”地一声合上文件,严肃地要求躺在沙发上的小四余孔澳把刚刚说的话再复述一遍。小四四仰八叉地躺着,把手机举得高高的,并不把程矫的严肃当回事,只是重复着刚刚的话和语气。
“我说,我刚刚在餐厅听到有人说,徐颂莳破产了,听得真真的,真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想当年他抓起一把钞票就往我们脸上甩,那副嚣张的样子我现在都还记得。不知道现在会不会有人这么甩——诶,程矫,你干什么?你要去哪?”
“去往他脸上甩钞票。”程矫边往办公室外边走边说。
“嗯?诶?”小四在后边喊着,“不是,你亲自去啊?你雇个美团小哥呢?明天还和那群德国佬谈判呢,你就这么走了?”
“嗯。”程矫的步伐愈发坚定,“亲自甩才有感觉。德国佬那边你和老大去应付,我甩完钞票就回来,花不了多少时间的。”
随着门一关,程矫和小四就被完全隔绝在了两个空间内。小四的声音还从办公室里传出来:“诶!程矫,啧,我都懒得说你,你去,去去去,你,你也帮我甩三千行吗?”
“行。”程矫答应了。
程矫叫司机开快车到了机场,助理已经帮他买好了最近最快回国的机票,他也没带行李,俩胳膊拎着俩空爪子就上了飞机,直到坐在了机舱内都还感觉不真实。
徐颂莳,破产了?
好生僻的组合。
在他这简直就可以列入世界第九大奇迹的存在。
回想起他和徐颂莳的纠葛,堪称一段孽缘。
九年前,程矫刚上大学,在徐颂莳未婚夫孟兹的鼓动下,一个寝室六个人拿出了全部身家去创业。五年前,孟兹卷走了公司账上所有的钱带着前台消失地无影无踪,还给其余五个人留下了将近一个亿的债务。
为了解决孟兹留下的烂摊子,五个人日夜奔走,跑遍了全省都没找到破局之法。最绝望的时候,五个人围坐在一片狼藉的办公室里,中间是他们仅剩的一箱泡面。
他们在讨论,五个人,一箱泡面如何吃一个月。
徐颂莳就是那时候找到他们的。
第一次见面时,他们五个有多灰头土脸徐颂莳就有多光鲜亮丽。时至今日,程矫仍记得那时候徐颂莳每一根头发弯曲的弧度。
徐颂莳的到来让他们五个人都以为身陷的困境要迎来转机,以为是他们之中的谁去拉来的天使投资人,纷纷起身对来人献出了十二分的殷勤。
直到他们发现,没有一个人知道怎么称呼徐颂莳。
他们之中的老大哥钟锐泓担起了责任,率先问了徐颂莳怎么称呼。当时徐颂莳靠在椅子上,倨傲地抬着下巴,透过墨镜扫视着他们狼藉的办公室。
而几乎没有人知道,他正在想方设法窥探徐颂莳藏在墨镜下的脸。他想,那绝对是一张无比张扬漂亮的脸。
“我姓徐。”徐颂莳的语气尽显刻薄与轻蔑,说出的话更是透露出惊人的消息,“孟兹的,未婚夫。”
短短六个字,在五人组脑袋上劈下了八十一道天雷,在蒙圈过后,乐观主义的老四率先问道:“你是来帮孟兹还钱的?”
老四是个娃娃脸,笑起来称得上可爱。
但徐颂莳显然没有被老四的皮囊迷惑,嗤笑一声,反问道:“为什么?未婚夫而已,而且,他不是逃婚了吗?我为什么要帮他还钱?我看起来很像冤大头?”
他想起,某次他和孟兹加班到很晚,一起到楼下烧烤摊吃宵夜时喝了点酒,孟兹情绪起来了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和他哭诉,说如果不好好创业就得回家向包办婚姻妥协,并用一个小时向他描述了家里为他指婚的对象是怎样的夜叉。
他那时对孟兹深感同情,甚至以为孟兹来自某个封建愚昧的山村,是历尽千辛万苦才走出来的唯一大学生,所以他拼了命地创业,想要闯出一番天地。
结果呢?人家不是拼命飞出大山的金凤凰,而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出来创业只是因为不满家里为他找的未婚夫而已。而所谓的夜叉,肤白貌美,腰细腿长,自信张扬,何其迷人。
“那,你来干什么?”他想,无论如何都要和徐颂莳说上一句话。
徐颂莳轻轻拉下眼镜,微微低头,从下往上凝视着他。他也俯视着徐颂莳,欣赏着那双黑曜石一样的眼睛,也从里边看见了狼狈的自己。
一时间,他无地自容。
“我来看热闹。”徐颂莳双手插兜,倏然起身,迈着大步子将他们这个乱七八糟的办公室参观了一圈,最后目光落在了一张大合照上边。
那张大合照上不仅有他们五个和孟兹,还有公司的前台小姐,她是唯一的姑娘。
“孟兹就是跟她跑的?”徐颂莳的视线看着是他,想来是问他的。
他当时抖了个机灵,说道:“你这话有问题,是孟兹带着她跑,不是她带着孟兹跑。”
徐颂莳的哼笑声愈加轻蔑,白了一眼合照上的人后便迈着长腿要走。眼看着这个和孟兹关系密切的人要走,五个人都不肯放走他。
他们当时都在想,虽然徐颂莳一开始说得那么绝情,但万一他心软了呢?毕竟,当时徐颂莳手上戴着的一只表都能救活他们。
只需要一点点。
只要徐颂莳手指缝里漏一点就好。
“干什么?”徐颂莳对他们忽然将自己拦住的行径没有恐惧,只有好奇,“想干什么?拦路抢劫?不看看自己有没有这个资格。”
他当时只想和徐颂莳多说几句话,至于话的内容,他没多想:“不管怎样。事情是孟兹做的,你既然是他的未婚夫多少要帮他收拾一点吧?”
“你,话真的很多。”徐颂莳对他这样评价,又对他们说,“相信他的为人跟着他创业,用自己的名字去担保借贷的是你们,把全副身家都交给他的也是你们,蠢就是蠢,都不是小孩子了,还希望有人帮你们收拾烂摊子?”
话虽如此,徐颂莳还是掏出自己的皮夹,一口气拿出了全部的现金,径直甩在了离自己最近的他身上。
他至今都还记得那些百元大钞的味道,是一种皮具和香水混杂的味道,浓烈却不呛人。整整齐齐的一沓钱在砸到他的脸上后像雪花片一样散在地上,对他的羞辱感十足。
望着徐颂莳离开的背影,五个人里有四个人都在骂,唯独他保持了沉默,将这些被视作羞辱的钞票一张张捡起来,叠好。
他一遍捡一边数,一共三千一百块钱,他偷偷藏了一张,又将三千元分成了五份,一份份地塞给其余四人。他们都是不愿意接的,拿了就直接丢到了地上,他就不厌其烦地再捡起来,再分,再塞,这一次,他提醒他们:“活着要紧吧。”
当时,他们一群人都凑不出三十块,实在没有理由嫌弃这三千块钱。
思绪回笼,程矫掏出了钱包,钱包的一侧,塞着一颗粉色的爱心,那就是五年前被他藏起来的那一百元,这些年来,即使再窘迫他也没有把钱花出去。
飞机落地熟悉的城市,国内正是晚上九点半,国际化的大都市里霓虹灯照亮了天,堪称不夜之城。
徐颂莳在哪里?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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