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乞巧相会(6 / 6)
眼前是他坚实的后背,凌若像猫儿一样伸出胳膊环抱,把脸埋在罗肆至的脖巴,小声呢喃道,“我想你,真的好想你。能见到你,是这一年最开心的事了。”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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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
好家伙,正文七千字,写了四五天才终于写完。这篇和上篇相隔半年,时间不短,都有些手生了。不闲扯,来说说选题。
柿子单纯是用来讨彩头,万事(柿)胜意。明月峡是我小说里的地点,没想到现实中存在同名景点,又名朝天峡,位于四、川。
而阴桃花元素,本打算只做个引子随便写几笔,重点放在凌若和罗肆至乞巧相会,结果越写越长,本末倒置。
说起这个阴桃花,我是翻微博的时候偶然看到的,那个帖子是说一个女孩做梦时去了一间寺庙,在那里梦到一个男生,对她说只要现实中走进那间屋子,他们就会相遇。女孩信了,打算赴约。她也将这件事写成帖子发在网上。
当时如果没看评论和后续,我还觉得挺浪漫的……
因为我本身对各种有关梦境的话题都很感兴趣。年少轻狂时坚信“梦里梦到的人,一定要亲自找他,因为对方也在思念着你”这种语录……以至于我现在还保留着梦到熟人隔天就会告诉对方,和记录梦境的习惯。
但在看完这篇帖子后,背脊发凉。
关于帖子主要内容,我以凌若的嘴变相复述。至于事情后续我没特意去搜,从网友的只言片语中,得知不是好结局。
虽然说都二十一世纪了,咱要相信科学,学好马【列】学好唯物【辩】证法。但现实中很多事确实无法用科学解释。
尤其是做梦这事,真的太玄学了。
很小的时候,听家里的老人说过,不要随便答应梦里的人要你做的事,即使是认识的人。
那种阴阳相隔的更要注意。
开始默背二十四字箴言(-_-)
所以看完这帖子以后,对梦中人的浪漫情怀快要全都转化成恐惧了
当然,写个番外不想制造焦虑哈。日常做梦没那么多说法的,也不用太害怕。如果梦到的是熟人、过去的朋友,你也很在意的话,就打个电话留个言。
主要小心那种在梦里面容十分清晰的陌生人,尤其是要求你应约的梦。
记住,不要答应、不要作死。
我知道这属于迷信,但是在对待人身安全上,宁可胆小些,宁可信其有,反正别冒险去触霉头。
写个番外竟然还聊起这么玄幻的话题,我也是服了自己。
再说点其它内容调节气氛。
这个番外我写得很痛快,果然还是喜欢写作。我要继续写,扑街也写。极限拉扯永不休止。
只不过不知道啥时候开新,也未必能保证稳定更新。
最后,顺着结尾推荐一首歌,由八三夭演唱的《想见你想见你想见你》,顺便厚脸皮自荐《爱一点》,是一首甜腻的宅情歌。你们也可以搜原唱,由莫艳琳演唱,但是她唱的没我甜,哈哈(凑不要脸)。
希望看到这篇番外的人,不论单身与否,都有一个甜蜜的好心情。不只在节日当天,要每一天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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