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2 / 3)
战争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达官贵人。
“我瞧着郑兄弟也不像普通人,这周身的气度颇有将帅之相。”
郑北秋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哪有那么大能耐,在陈大人手下当过几年百户,他侄儿陈冰跟我是挚友,我们能逃出来还多亏了他帮忙。”
林立对这个堂哥不太熟悉,只从娘子口中听说过一二,“陈千户也跟着平州军南下了吗?”
郑北秋摇摇头,神色黯然道:“千户他也是不愿意跟着靖王打仗,被拉去祭旗了。”
“唉……”林立重重的叹了口气,这场仗本没必要打,如今生灵涂炭,天下的百姓何其无辜。
天边已经泛出鱼肚白,郑北秋起身道:“那我们先回去了,林大……哥要是有什么事尽管来叫我,把头第一户就是我家。”
“好,如果我们留下也尽量靠这边,不会影响你们的房子和已经开垦好的田地。”
“有劳了。”郑北秋拱拱手带着刘彦回了家。
到家时罗秀已经把早饭做好了,看见他连忙迎上去,“怎么样,这些人晚上没找麻烦吧?”
“没有,我打算留下他们。”
“留下?”
“这人不光是咱们冀州同乡,他还是陈千户的妹夫,你还记得当初给咱们报信的那个陈百户吗?”
罗秀点点头,“记得,他家不是也在益州吗?”
“没错,林立本来也是准备跟随娘子一起来益州投靠亲族的,没想到途中他娘子病逝,他与益州这边的亲族不熟,便不想去投靠了。”
郑北秋把昨晚林立的话跟罗秀说了一遍,听得他瞠目结舌,没想到此人竟还是官身。
“我留下他们也有别的顾虑,咱们人还是太少了,若是再来一大批逃难的人,以我自己的能力只怕未必能守住这一块地方。如今林大人带了五六个家仆,都是年轻力壮的汉子,有他们留下来咱们的力量也壮大了不少。”
还有一事郑北秋没说,林立既然是当官的,等战事平了兴许还能回去继续当官,跟他打好关系回去的时候也方便。毕竟他们还不知道打完仗后常胜镇会变成什么样子。
林家人留下的消息很快通知了其他人,大伙都没意见,他们都听郑北秋的。
林家的家仆们开始上山伐木,学着他们盖房的样式在村口起了三座房子,其中一间比较大的正房是主人们住的屋子,分东西两个卧房,院子里两个小屋子则是下人们住的地方。
他们男仆有五人加上一个上了年纪的管事,女仆四人,两个婆子之前是伺候夫人和老夫的,两个丫鬟则伺候几个孩子。
其实刚逃出来的时候,他们主仆加起来将近三十多号人,因为遭遇山匪折损了近一半。
如今这般境况再养这么多人实在捉襟见肘,房子盖好后林立便拿出这些人的卖身契道:“你们一路跟着我们走了这么远不容易,眼下南北的战事不知何时能停息,我官复原职遥遥无期,不愿再耽搁大家跟我一起吃苦。有想走的可以拿着卖身契离开,我再赠你一些银钱做盘缠。”
大家伙面面相觑谁都没开口,一直负责伺候他的小厮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老爷,小的已经跟随您十多年了,如今您要撵我走是不成的,即便一辈子无法回冀州,小的也愿追随大人左右。”
其他也跟着跪地磕头,林家待人和善,他们都进府当差多年,虽是下人但早就把林府当成家,让他们走能去哪?这乱世人命如草芥,指不定没走多远就死了,还不如留在老爷身边当差。
其中一个婆子道:“老爷放心,我们留下来不是为了银钱,不然中途早跑了,我们就是想侍奉在你们身边,让我们留下来吧!”
林母也红了眼眶,连连抬手,“快起来,起来吧。不走更好,你们若走了我连个说话解闷的人都没有了。”
最后林家的下人们都选则留下,汉子们自发开垦起附近的荒地,他们人多干活也麻利,很快就开垦出一大片田地。
林立是司农出身,种地这种事自然不在话下,还专门垦了两亩水田跟当地人买了秧苗插上,等八/九月份就能收获稻子了。
*
日子这么有条不紊的过下去,转眼就到了六月的雨季。
罗秀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雨水,从早上开始一直下,一连下了好几天,淅淅沥沥的一刻都不停,雨水敲打在院子里的竹篱笆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
下雨什么活都干不了,郑北秋在家哄着孩子们玩,罗秀继续干他的编筐大业。
他编筐的手艺可谓是日渐精湛,编出来的小竹筐整整齐齐几乎跟镇上买的一模一样,甚至比买的还要精致几分。
郑北秋拿起一个放在手里掂量了一下道:“阿秀的手真巧,这样的竹筐若是拿到咱们镇上卖,少说得卖三十文钱。”
罗秀劈着竹条道:“那是因为咱们那不产竹子所以价格才贵,这边漫山遍野的竹子,可卖不上高价。”
前阵子两人去过镇上一趟,把罗秀编了十多个竹筐都卖出去了,大的十文小的八文一共卖了一百多文钱。
“那也很了不得了,我现在还没赚到钱呢。”郑北秋也山上打过猎,但山上的草木太茂盛了,到处都是灌木和藤蔓,走路都费劲,还要时时刻刻担心突然钻出来的毒蛇毒虫。
有一次差点被一条银环蛇咬,他便不敢再去了,赚钱事小没命事大!他可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也不知道这场雨什么时候能停下来。”
快到傍晚的时候雨势小了些,郑北秋赶紧跑去灶房做了饭菜,闷一锅稻米饭,拿腊肉炒一盘子笋片,还有单独给小鱼蒸的蛋羹,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了起来。
小鱼已经会自己使勺子了,罗秀把他碗里的蛋拨出一半给小虎,再往蒸蛋羹的碗里盛几勺米饭搅拌均匀,小鱼就自己拿着吃起来。
“等雨停了得把灶房再加宽几仗,不然下起雨里面湿漉漉的,柴都淋湿了。”
罗秀点头,“上次我就想说这件事,结果一转头就忘了。”
郑北秋给小虎夹了几片腊肉,“稻米是好吃,做出的饭也软和,怪不得官老爷们喜欢吃,明年高低得种几亩。”
罗秀道:“去镇上的时候,我见稻田都是长在水里的?”
“是,以前在平州也有种稻田的,不过很少就几十亩地,听说还是贡粮呢。”
“啥叫贡粮啊?”
“就是专门供给皇亲国戚们吃的粮食,有一次我带人过去偷了点,我们没吃过稻米不知道怎么吃,撸回来就拿锅煮上了,结果上面那层稻子皮没磨开,一锅饭牙碜的根本没法吃,后来悄悄倒给狗吃了。”
罗秀失笑,相公年轻时干的荒唐事可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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