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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3 / 4)

这几日住在罗秀隔壁院子的李家夫郎总过来串门,郑二家发生的事便传到了罗秀耳朵里。

“你家那个二伯怎么是这种人,这才考中几天就要抛妻弃子!”

“还有这回事?”

“你不知道?这几日听说郑二要休妻呢!”

罗秀心道,见这阵仗莫不是真考中了,不然也不可能急着休妻吧……

这李夫郎也是个有趣的人,把自己代入了杨氏的身份怒斥郑雅秋。

“都说仗义多为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老话诚不欺我。这男人没本事的时候老老实实,有能耐了第一个先抛弃的就是糟糠妻!”

“也不一定都这样。”

李夫郎掏出帕子擦了把脸道:“那是他们没遇上更好的,若是遇上好的你看他变不变心!”

罗秀心想,若是遇上更好的表叔会变心吗?

应当不会吧,没跟自己成亲前他就有更好的选择,最后还是选了自己。

“可怜那杨氏白给他生了两个儿子,这要是下了堂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他们还没和离吧?”

“没有,不过都是早晚的事!你瞧着吧。”

李夫郎哭了半晌,开始骂自家相公,“眼看着这几日天气冷了,我催着他去打柴,愣是拖了这么些日子都没去,催得急了就跟我甩脸色,懒的腚里生蛆!”

“若是缺柴火从我家这抱点回去先用着。”

“那怎么好意思呢……”

“没事,大秋打了好多,烧到开春也不一定能烧完。”

李夫郎道:“你家大秋真是勤快,天天往山上跑,听说前几天还猎了一头狍子?”

这几天下了霜山上的毒蛇毒虫都藏了,正是打猎的好时节,郑北秋天不亮就走,一直到傍晚才回来。

每天都有收获,有时是几只兔子,有时是一窝野鸡,前天收获最多打了一只狍子。

这狍子三十多斤,像只羊那般大小,当晚郑北秋就卸了一条后腿给炖上了。

不过这狍子肉跟羊肉不一样,有一股特殊的腥味,罗秀吃不习惯,郑北秋便拿去镇上卖了三百多文钱。

“是,那肉吃不惯就拿去卖了。”

李夫郎酸溜溜的说,“要不你家能盖起这砖瓦房呢,还是男人有本事才行。”

叙了几句话也到了饭点,他起身准备离开了,走到院中的时候抱了一捆柴,“那啥,小罗兄弟我先抱点用着,等你哥打了柴我再还你。”

“没事,嫂子拿去用吧。”罗秀知道他多半不会还,不过邻里住着给一捆柴也没什么的。

这李夫郎虽然好占小便宜,但性子不坏,前些日子还给小鱼拿了几件自家孩子的小衣裳呢。

傍晚,郑北秋回来,今天没拿回猎物倒是抗了两捆柴。

一开门热气铺面,浓浓的饭香味让他心里瞬间就安定了,男人图啥,不就是夫郎孩子热炕头嘛!

“回来啦,等了你半天,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晚?”罗秀放下织布的梭子,起身去洗手摆桌子。

郑北秋脱了外头的皮袄子也跟着洗了洗手道:“今天在山上遇上野猪了,身上没有趁手的家伙,跟了一路摸出位置了,明个一窝端了去。”

“那东西可不好招惹,要不还是算了吧。”

“你相公的本事还信不着啊?”

罗秀正色道:“我舅舅就是被野猪顶死的,小时候经常听我爹娘念叨这件事,说林中三霸野猪最大,遇上熊虎还有可能逃命,遇上野猪逃都逃不掉!”

郑北秋知道他担心自己,伸手揉了揉罗秀的头发道:“我知道深浅,不打没把握的仗。”

“可万一伤着了怎么办?”

“以前我在边关杀过不少野猪,那会儿十七八岁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军营里的大锅饭吃不饱,抽空就去附近的山上打野食吃。

有一次在山上遇上一头成年的公野猪,得有三四百斤重,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见面我都想好晚上怎么吃它了!”

罗秀没忍住噗嗤笑出声,“后来呢?”

“当时我手上就一把破戟,凭借一身力气和馋劲愣是把野猪给弄死了。

晚上扛着野猪回去的时候,一营帐人都沸腾了,大伙把那野猪剥皮拆骨炖了一大锅,吃的那叫一个香啊。”

后来又陆陆续续打了不少野猪,打的他们驻军的那片山林都没有野猪敢来了。

罗秀稍稍放下心,“那也要小心一点,若是打不过就赶紧爬上树,野猪不会爬树便拿你没办法了。”

“我夫郎真聪明!”

罗秀被打趣的不好意思,伸手拧了他腰上一把,赶紧去端饭菜。

吃完晚饭郑北秋就开始制作猎杀野猪的武器,把磨利了的铁矛头绑在棍子上,用麻绳仔一圈圈细缠好,制成一个简易的枪。

握着比划了几下还挺顺手,野猪这东西没别的攻击手段,就是皮糙肉厚,你若降服不了它就得被他撞破肚子。

罗秀看着相公耍枪时英姿飒爽的模样,眼里满是崇拜。

想起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都不敢正眼瞧他,如今看习惯了,怎么越看越顺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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