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都市言情 » 饥荒年,我靠物流仓库躺赢了 » 第67章这女人想挑拨离间他哥们两,给一点颜色她看

第67章这女人想挑拨离间他哥们两,给一点颜色她看(1 / 2)

都说女人会影响男人拔剑的速度,果然没有说错,事业还没有开始,已成了男人绊脚石。

林子超对自己的哥儿林昊辉比亲兄弟还要亲,他怎么会与这女人站在一起,对付自己的兄弟。

所以林子超今晚,必须拿出一点男人风度出来,把她狠狠教训一下,让晴儿知道他与林昊辉之间的兄弟之亲,不是几句能说得清楚。

“你不是说今晚好累吗?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你就是牛,水牛是不是?”林晴儿不知为什么,今晚的子超变得这么凶暴无比。

“让你再挑拨离间,看我不收拾你这个小妖精的。”林子超有一点生气说道。

“我不说行了吧?你放过我吧,呜呜……”林晴儿开始轻哭求饶。

“哼,要知道,林盈赢有今天的成就,都离不开我哥儿的帮助,而且那些面料的钱,还没有结算给我哥儿呢。”林子超狠狠地教训她一顿说。

“呜呜,我知道了,我不再乱说话了,你放过我吧。”林晴儿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生气的样子。

很凶,凶得让她有一点害怕。

“这事,以后就这样说,免哪天被她卖了,咱们还傻傻给人家数钱的。”林子超不禁想到林昊辉对他说过的话。

“人家知道了,求你放过我吧!”林晴儿双朱唇笑语盈盈,对这个不懂怜香惜玉的家伙说道。

“睡吧,估计林哥也快来魔都了,不过这地方真的很美丽,我喜欢。”林子超不禁爱上这个大城市说道。

“嗯,下次别这么凶了,人家真好怕怕。”晴儿柔软无骨的纤纤玉手挽上子超胳膊撒娇说道。

“哼,我看你是开心才对,你这是装可怜的!”林子超不觉得她怕自己。

“不理你,你就是坏蛋,只会欺负人家!”

如林子超所说,林盈赢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离不离林昊辉的面料支持她。

前前后后,都给他寄过几批面料了,而且林盈赢也有足够资金采购别的面料加工成衣。

话说林昊辉。

在没有找到地方住之前,林昊辉他们三个,继续住在和平大饭店内。

早餐还免费吃呢,丰富的包点,肉粥,鸡蛋……

吃完早餐之后,林昊辉坐上私营的出租汽车,前往林子超电报中的地址去。

那是一个小小的制衣作坊,里面有十几个工人在工作,缝纫机都有十二台。

工人有序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包括林子超这家伙专心裁剪面料……

“林哥……”林子超看到他们出现,马上放下手上的工作高兴跑过去。

“哼!”林晴儿最不喜欢看到的人,就是林昊辉了。

不过她现在的工作,除了车位工之外,还当做qc检验员,工作量是普通工人两倍。

“林晴儿,我知道你们很不喜欢见到我,但我和你们母女说一句。”林昊辉看着这两母女盯着自己,恨不得生吃他似的。

“哥儿,咱们到一边谈去,别管她们。”林子超有一种夹在中间的感觉。

“不了,我就说一句话。”林昊辉摆了摆说:“小镇里的黑市虎哥他们被打靶,他们生前说与林青来有着合作关系。”

说到这里,林昊辉继续说:“就算我当晚没有见到,同志们也能查出来,结果还是一样的。”

“那个黑市的虎哥死了?听说他后台可硬了。”林子超不禁问。

“再硬也硬不过上面,不仅仅是他死,还有十几个小弟全都被拉去打靶。”林昊辉对自己这个春风得意的兄弟说。

林昊辉要说的话都说了,她们两母子要是还把他当成仇人看,那是她们的事情。

“好了,这事翻篇吧,走,哥儿带你洗风接尘去。”林子超拉上林昊辉说。

正在他们要离开的时候,林晴儿跑到前面来,把林子超拉住说:“你这里的工作还没有完成,你停下来,下面的工人也停下来,还要不要干活?”

“这……”林子超想到自己的工作,就是裁布。

如果没有裁好布,下面的工作人员就没有工作干活了,也出不了货。

“兄弟,接风洗尘就算了,你先忙去吧,顺便把工作安排一下,教会一二个人,让他们接管你的工作,这样不用太辛苦。”林昊辉看到他都瘦一圈了。

“婉儿姐漂亮许多,要不,你们在这里喝茶吧,一会儿下班,我带你们吃老上海馄饨去,我知道有一个地方很好吃。”林子超跑回自己工作岗位,开始干活起来。

婉儿双朱唇笑语盈盈,玉手优雅轻轻掩唇边微笑:“小家伙,别的不好学,学你哥儿这嘴甜舌滑的一面。”

话说这个小小的制衣作坊,林昊辉发现这里的衣服款式非常漂亮,时尚,有点像二十一世纪韩国风格款式。

让他看得都想买几套给婉儿和曦儿呢。

而且它们的做工非常精致,上面的吊牌面料成份,还有它的价格也非常专业。

“林盈赢不在吗?”林昊辉看着这个小小的生产车间运作,似乎和大型制衣公司流水线都完整。

心里暗自想:“可以和这个婆娘合作一下,让她加大采购自己手上的面料,手里也多一个渠道的收入。”

要知道,林昊辉之前寄过批面料给她,都不敢寄太多,怕被人调查。

现在他来了魔都这个大城市,可以亲自给她送货过来。

“她应该很快回来了,等一下吧!”林子超一边工作一边说道。

然后又问:“哥儿,你们现在住哪里?”

“住在和平大饭店内,不过今天要找住处了。”曦儿也喜欢这里的衣服款式说。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