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但当你去冒险的时候总会遇见奇妙的人(1 / 2)
“仝米!你还是个人吗?!”
张小俏愤怒的叫骂声越过几千公里从手机听筒里传过来,仝米拿远了电话,掏了掏被震得发痒的耳朵眼儿。
“哎哟祖宗,度蜜月就好好度蜜月呗,别因为我这颗老鼠屎坏了心情啊~我提前来考察一下,过段时间还回去呢。”
张小俏依旧不依不饶得输出,仝米离职这事是在送她跟方同去机场的时候说的,还是在她刚过安检,仝米忽然在外边把手摆成喇叭花大喊了一句:“张小俏!我离职了!我要去云南了!”
身后的人不停地催促他们过安检,张小俏又气又急,到了候机厅就开始轰炸仝米的手机,仝米压根不接。
气得张小俏起身就要出安检。
方同拉住她,哄小孩一样地说:“她那么大人了,你管她干什么?”
张小俏瞪着方同,气急败坏地说:“她走了我怎么办?!我要是知道她这么不安分,当初也不会一门心思对她好,把她当作好朋友,她——”
方同憨厚地笑了笑,拉着张小俏坐下说:“阿俏,你有我呀,我也是你的好朋友啊。”
张小俏愣住了,是啊,她已经结婚了啊!而且是跟方同!
张小俏觉得自己有点好笑,从前跟陈锋搭伙过日子,就真的是过日子,她的喜怒哀乐都是自己的事情,可仝米出现在那个陌生的城市后,她才觉得自己的所有情绪,有人接招了。
她忘了,方同不是陈锋。
“呵呵,”张小俏笑了,使劲拍了拍方同皮糙肉厚的肩膀:“是啊!我怎么把你忘了!”
饶是如此,张小俏回过神,丁昭昭都比她先知道,仝米分明是没把自己放在第一个,依旧是心里不痛快。
“你为什么跟小丁说,不跟我说?啊?是不是——诶?等会儿,你在干啥?”
仝米的听筒里传出了欢快的打歌声,热闹得不行。
“嘿嘿,我在老乡家吃杀猪饭,我一会拍给你看啊。”
挂了电话,仝米拍了个小视频传给张小俏。
视频中,仝米坐在一群陌生人中,烟熏火燎的被一阵又一阵的炭烤烟雾包围着,她龇着个端着碗大牙左闪右闭,碗里堆满了肥瘦相间滋滋冒油的五花肉。
仝米到了云南第一件事,就是在小某书上搜索就近村子里有什么活动,然后跟着翟子城介绍的接待人提几箱王老吉,包个小红包,去人家家里蹭饭。
这是娜姐指点的。
吴娜听说她要离职跟着翟子城去云南创业,一反之前看她烂泥扶不上墙的态度,苦口婆心地建议她先去了解当地人的风俗习惯。
云南少数民族众多,生活习俗不尽相同,所以待人接物上要区别对待。
唯一相同的一点,云南人不拘小节,热情好客。
四百多斤的猪从早上六七点就开始杀了,邀请附近的村民和朋友来家里做客,提几件王老吉或者本地的啤酒就能从早上吃到晚上,有些人甚至空手来,主人家依旧热情地接待。
仝米来云南一个月了,今天去这家吃席,明天去那家吃杀猪饭,连主人家三年除服的席,她也没放过。
她最喜欢去吃杀猪饭,大城市里的猪肉叫猪肉吗?到了云南,她才惊觉前三十多年的猪肉白吃了,这儿的猪肉是真香啊!香到她的衣角让村子里的小土狗当肉嚼了都没发觉。
每回人模狗样地去了,回来的时候醉得东倒西歪。
滇公滇婆不要太能喝酒了!
仝米自认为她已经算酒量好的了,做导游的那几年练出来,然而到了云南,这边人喝酒不讲酒德,大晴天天气好,喝顿酒乐呵一下,下雨天不能上工,没事干,不如几个朋友约着喝酒乐呵一下。
他们喝酒不穷讲究,茅台五粮液没有自己酿的粮食酒好喝。
上门做客提的酒是桶装,5l矿泉水桶!
嬢嬢们常说:不高不高,三十几度。
然而喝完迎风一吹,仝米能醉得不省人事。
“哈哈哈,不有事,不有事,妹儿还是能喝噶?”
仝米躺在车子后座上,山路七拐八绕,颠得她想吐。
“谢师傅,我们还有多久到?”
“一个多小时噶。”
谢师傅就是翟子城那边安排接待仝米的熟人,一开始,仝米还纳闷翟子城这个大少爷是怎么认识犄角旮旯的本地人的。
后来才知道,谢师傅一家是以养蜂种茶为业,翟子城也是过来玩,在他家买过蜂蜜和茶叶相熟的,他说谢师傅一家老实淳朴,滇普说得还算能听懂,最重要的是,谢师傅的家就在那个项目的山脚下。
翟子城要做的项目在腾冲,挨着高黎贡山,是徒步爱好者的天堂,被誉为世界物种的基因库。
谢师傅家有个女儿,跟仝米差不多大,是从北上广跑出来的,叫作三三。
三三说:云南的孩子迟早要回云南。
谢师傅一听这话,总是抱着个大烟筒蹲在地上数落她是混不下去了,才回来的。
谢师傅车子一停下来,三三就跑出来开后车门,“哟~又喝成这样了?我明天一早可要上山的,今晚别折腾我啊。”
三三留着一头到肩膀的碎发,一看就是自己剪的,她生得瘦高,一张紧实的瓜子脸上,嵌了一双黑色玻璃蛋球一般透亮的眼睛,好似没有污染过,仝米有时候觉得三三长得特别好看,灵动的好看,不做网红有点可惜。
仝米七荤八素地从后座爬下来,二话不说趴在三三背上,呼出的空气都带着粮食酒的味道:“你上哪啊?带上我吧。”
三三叹了口气,“你起得来吗?我要去给茶园打药。”
仝米迷迷糊糊说:“能,能,能。”<
然后就没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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