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你的手很漂亮,应该戴更漂亮的戒指(3 / 4)
她喃喃地:“但普通人背上几千万贷款…何况李霄心理承受能力一直很差。”
新闻上,断供自尽的,不是没有。
李霄前些天失业,都发神经成那样了,这样做无疑是要他的命。
路见林走到她身后,按住她的肩头。俯下身子贴着她的脸颊,低声说:“你看,你太善良了,还是不告诉你比较好。”
庄如璋低下头,贴着他的手臂,深深吸了几口气。半晌,她开口时声音还有点抖:“不,是他活该,是他太贪心。”<
“别想了,是我做的,和你没关系。”
她点点头:“好。”
路见林偏过头亲了亲她的脸颊,牵起她的手,捏住她指尖的婚戒。
庄如璋想抽回手,戒指本来就有点大,一抽,戒指就落在他手心。
没防备,他一扬手,将婚戒从窗户丢了出去。
虽然外面是江滩森林,也许会有行人。她凑过去看了一会儿,没有异样,才责怪,“你做什么?”
路见林说,“这戒指没必要留了。”
这戒指是有点松的,刚开始戴的时候总觉得动来动去不方便干活。
但结婚七年,她习惯了戒指的存在。所以,真离了婚,都忘了还要把戒指摘下来。
路见林随手拿起他搁在一旁的文件包,打开了。
取出一只黑色皮质的小盒子搁在她手边,“试试。”
庄如璋打开小盒子,里头赫然是一只钻戒。主钻是粉色的,周围还镶了一圈小钻。
路见林道,“托朋友拿了argyle矿的粉钻,不会大到浮夸,但也能表明我的心意。”
她举着盒子看了看戒指,又看了看路见林。
肯定很贵。
也不知道是太突然了,还是被金钱砸了一记,她甚至觉得眩晕。
路见林握住她的手,“我来的第一天就觉得,你的手很漂亮,应该戴更漂亮的戒指。”
据说有种鸟热衷于搜集闪闪发光的东西,人类喜欢珠宝钻石大概也是生物本能。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钻石。
窗外长江江面淋漓的波光透进来,光凝在钻石内部,仿佛留住了一片玫瑰色的霞光。
她大道至简地感叹了一句,“好漂亮。”
“2.22,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日子。”他说。
泄了一整面落地窗的阳光进来,他的脸上勾了一层柔和的金边。
庄如璋呆呆地望向他。
他的视线从她手指移到面颊,她猝不及防地跌进一汪温柔的春泉。
此刻,万籁俱寂。
她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和呼吸。
心跳在一点点变快,呼吸在一点点变急。
庄如璋不自觉凑近了他,椅子滑了一下,跌进他怀里。
他顺势搂住她的腰,指尖钻进衣摆掐住她的腰。
“我不要在这里。”她贴着他的脖颈,说话间,灼热的气息撩动。
他喉结重重一滚:“我在附近酒店长期定了一间套房。”
刚进玄关,关上门,她就火急火燎地脱他衣服。
路见林到底没她这么急,拦住她的动作,将光溜溜的人一把抱起来,去了浴室。
淋浴间不算小,她却被他逼到角落。他取下花洒,细密的水流舔遍她周身。她急着抱他,他却不紧不慢地抬起她的腿,将花洒对准。
“别急,先帮你洗干净。”
水流的距离关涉到力度……她发现他根本不是在帮她洗澡。
大约是热腾腾的雾气熏着,她的脸红透了:“我就知道你没这么好心。”
他吻她:“那就忍住,不要到。”
水流的撩拨更加挑逗,她到底没忍住,分分钟缴械投降,绵软无力地被他抱紧了。
他关掉了水。
庄如璋以为终于可以开始了,没想到他开始涂沐浴露。
“你是不是不行了?”她故意激他。
“你低头看看,我是不行的样子么?”
他掌心抚过她每一寸皮肤,一路往下,滑溜溜的分不清是沐浴露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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