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回声1(1 / 2)
他沿着街道往家里走,在这接近傍晚的时刻。他本没有必要如此的忐忑。
天空已经变成鸽灰色,砖红色的五层小楼在他恍惚的视线里慢慢模糊。掐灭烟头,他提了提腰间的皮带,裤脚倏地缩到脚踝,露出一截艳红的袜子。真扎眼。跟黑白片里硬塞进的艳色,膈应人。
“啥时候买的袜子?这色也太艳了吧。”他想起她早上的语气,淡得像一层薄冰,让他后颈一阵发紧。于是,溜到墙角,单手撑墙扒下皮鞋,两把扯掉红袜子团成球,塞裤兜里。
过了“松华山庄”的绿牌子,就到了她最嫌弃的那片垃圾堆。他瞥见西瓜皮旁那坨屎,粗俗地骂了句“操”,而后掏出红袜子狠狠甩进垃圾堆深处,跟扔什么脏东西似的。
他为媳妇置办的这小楼,美其名曰是“山庄”,其实就是十几栋新旧矮楼挤在坡上。他住最顶上那栋,朝南——当初合计着东北冬天阳光金贵,结果抽了个顶头签,一开窗全是黄土坡和坟圈子。
他早该料到,这辈子运气向来不咋地。唯一的好运气,就是娶了她。可他做的每件事,似乎都令她无比嫌弃。
在外人面前,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郎才女貌,羡煞旁人。但心里的苦,只有自己知道。
磨磨蹭蹭走到自家楼下,撞见一楼家的男人正在阳台做饭。一大盆豆角倒进热油里,噼里啪啦,在窗户边炸开一串鞭炮响声。男人身体微微向后仰,铁铲在手里抡得飞快。
他埋下脑袋,加快脚步,泥鳅般滑进楼道。
“周队,下班啦?”却还是被男人抓住了。
“哟,徐哥,炒菜呢?今天晚上整点儿啥好吃的啊?”他笑起来,把嘴咧得很开,他觉得那样笑看起来没那么虚假。
“土豆子炖豆角……啥好吃的啊,凑合一口得了呗!”男人手里的铁铲没停,声音裹在油烟里撞过来,比灶上的火苗还烫人。
“我这天天做饭,也不知道整点啥,不是土豆子炖豆角,就是豆角炖土豆子。不像你啊,你们家小语贤惠啊,天天变着花样给你整菜。我刚才买菜的时候碰见她了,买了一大兜子排骨。周队啊,你说说你……你上辈子修的啥福啊?能娶着又俊脾气又好,还会做饭的媳妇,真……”话没说完,一只白胖的手已经拧上耳朵。
接着,是一串零星的笑,响而脆。“吴建,要不你上周队家过去,成天羡慕人家。”是吴建的媳妇。这夫妻俩,在这栋楼里出了名的爱耍花腔。
“那我可不敢,那人家周队还不得给我上铐子啊?我还是跟你凑合着过吧。下辈子,下辈子我再找个那样的。”说着,啪一声关了火。“媳妇,给我拿个二大碗,周队,进来吃——”一嗓子还没嚎干净,转头间,周熹已经不见了。
这是今天第二次。第二次有人跟周熹这么夸他媳妇。他心里自然是无比骄傲的。但临近家门,他的脚步却愈发踟蹰与沉重。
快下班时,老局长把周熹叫到办公室,告诉他市里的调令已经下来了。陈泽下周一要去市局报到,顶替他位置的实习生,会在同一天来县刑侦大队报到。
周熹皱眉,老局长叹气。
周熹担心的是人手不够影响办案效率,老局长遗憾的是傻小子错失了这个良机。
原来调去市局的名额,朱局是准备留给周熹的。这倒不是他偏心,毕竟周熹无论是经验还是功绩上,都理应是头号人选。没成想,那小子瞄了眼局长办公桌上的表格,直接回拒了。
干脆,干脆得让朱局有点傻眼。这么好的机会,正常人是不可能拒绝的。可周熹似乎从来都不是正常人,正常人怎么会对四年前再普通不过的一起强奸案耿耿于怀?
“你现在又没孩子,调去市里发展多好啊。你和你媳妇一起搬过去,将来……”
“不去,咱队离了我哪行啊?”
朱队一早就应该猜到会有这种意外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不能离开叶平。这是周熹这辈子唯一的枷锁。
叶平县是东北西部最贫困的县城。自1992年开始,便有不少国企陆续倒闭,下岗人员一波接一波,社会不稳定因素随之增加,犯罪率也持续攀升。可县里警力本就严重不足,专业人才更是稀缺,这让本就吃紧的治安形势雪上加霜。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就是这种困境的缩影。人手长期紧缺,如今好不容易才凑齐七个人。除去负责内勤和技术支持的人员,真正能扑在一线查案的,算上周熹在内也只有五个人。也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情况,他才凭借过硬的业务能力,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一步步晋升为大队长。
人往高处走,离开叶平调去市局,无疑会有更好的前程。周熹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他只是轴,不是傻。
可是,他不能走。一旦离开叶平,她就会彻底离开他。这点,他更明白。
前程与媳妇之间,周熹选择了后者。没有半点犹豫,所以当他在局长桌上看见那张调令表格时,拒绝得干脆又决绝。也因此,当今天下午陈泽提前邀他和同事们参加饯别宴时,他才会打心底里替对方高兴。
“都把家属带上啊!队长,叫上嫂子一起来呗!我来队里这么久,还没见过嫂子本人呢。天天听大伙儿说嫂子长得特漂亮,还是个才女。我这临走前,也想亲眼见见真人啊!”
“就是就是!”一屋子人立刻跟着起哄。
周熹的面皮开始发紧,假笑起来时,几条新生的鱼尾纹也跟着发僵。
他应下了。可是,该怎么跟她说呢?
她从来都不屑于参加任何社交。结婚这么久,她甚至连他的老家都没去过。
回到屋里,一桌子饭菜都已经摆上了桌。他先去洗了手,认真的搓足一首国歌的时间,然后脱了外套外裤,换上居家的背心短裤,才坐上了桌。
她穿着素色连衣裙,头发梳得整齐。在家里,她也从不随意。仿佛这一隅方寸,是暂住的旅馆。没有自在,没有亲切,也没有未来可言。
吃到一半,他开口:“小语……陈泽要调去市里了,周末他请我们队里所有人一起吃个饭,你也……”
“食不言。”她放下碗筷,打断他的声音空而脆落。“我吃完了。你等会儿吃完,就放着吧,我来收拾。”她垂眸起身,轻飘飘走回房间。
他继续夹菜,可嘴里却没了滋味。
大约是周熹拣碗的声音被她听见。她开门走出来,脸色阴沉:“我说了我来收。”垄断的语气,没有可商量的余地。
周熹点点头,沾着洗洁精泡沫的油花花大手,习惯性直接抹在了蓝白相间的短裤后头。
他在她斜斜一瞥间,看到了淡淡的鄙夷。虽然只是不足0.1秒的时间,但他能感觉到,因为他生来具备敏锐的洞察力。
她在素色的淡蓝长裙外,系了一块洗得发白的旧围裙。顺时针小幅度拧动水龙头,用细小的水量逐个冲洗碗碟上的食物残渣。她身材高挑,单薄的脊背和修长的天鹅颈都挺得笔直,手上的动作优雅得像在表演戏剧。
“下次再有这样的机会,你就调去市里吧。”她忽然说,语气里透着漫不经心和随便。
周熹一怔,看向她的眼睛倏然暗下来,没了光泽。
“算了吧,四年了。你也该过过你自己的人生了。”她又说,平静而真诚,真诚得过分,就像是反讽了。
“说啥呢?啥人生?我的人生……不就是破案,还有……还有你嘛……”周熹一迭声笑起来,笑得高昂,热烈,发虚。两只尚未无全干透的手掌不禁再次抹向短裤后头。
“我们当初结婚,就是个错误。”她像是在背公式。
“你啥意思?”她越冷静,他越抓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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