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求婚2相伴(2 / 3)
她怔了怔,随即笑了。那段往事,就这样被这三个字轻轻勾了出来。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自己真是够惹人嫌的。硬拉着一个并不相熟的男孩,一遍遍讲自己名字的来历,简直像个十足的自恋狂。
其实“林栖”这名字的来源,并没有那么诗意。不过是父母当年想给她起个“有文化”的名字,于是买了本《唐诗三百首》,随手翻到第一页,看见带“林”字的句子,便拍板定了下来。
他们其实也并不清楚“美人”在诗里真正的象征意义,只是单纯觉得把“美人”两个字直接放进名字里,未免有些俗气。
就像用“发财”“暴富”取名一样,太直白,也太露骨。
所以她最终叫了“林栖”。
可从那以后,何予霄却开始叫她“林美人”。
明明在旁人看来(尤其在林栖眼里),何予霄是个性子偏内敛的人,平时在书店里也总安安静静的。但自从知道那句诗,他就总爱在人多的时候,忽然抬高声音喊她:
“林美人,你喝不喝巧克力奶茶?”
店里的客人、店员都会在这时投来或好奇或含笑的目光。偏偏她又不能不答。
——因为她真的很喜欢喝巧克力奶茶。
“别这么叫我!”她总是脸颊微红地瞪他一眼,又飞快接上一句,“——还有,我要一杯。”
这家书店是全市里规模最大的一间书店,除了书,还有一块专门的场地用来卖饮品甜点。如果买了吃的或喝的,就能拿着书坐在软软的椅子上,边看边享用。
没有小孩子不想坐在这块区域看书,既能喝到甜甜的奶茶或果汁,还能收获一众小朋友羡慕的眼光。
可惜五、六块钱一杯的价格在当时不算小数目,愿意花这个钱的大人不多,小朋友的零花钱也更是攒不到这个数字,往往是拿着几毛钱、一块钱就在校门口的零食店大肆挥霍了。谁还有闲钱在书店里像个小少爷一样,随随便便就掏出一张十元纸币买两杯喝的?
何予霄有。
何予霄几乎每次都有。
“你哪来这么多零花钱?!”林栖坐在软软的椅子上,捧着那杯巧克力奶茶,快乐得双脚在空中轻轻晃荡。
何予霄第一次掏钱的时候,林栖吓一跳,反复告诉他,“我没有钱能够还你。”
“不用。”
“你好有钱啊,有这么多钱,简直跟偶像剧里的富家少爷一样有钱!”
“……”
他虽然不看偶像剧,但偶像剧男主应该不是用一杯巧克力牛奶在展露自己的财力吧。
“就当是你的补习费,如何,林老师?”
听了这话的林栖,瞪大了两眼。
何予霄的声音很好听,上翘的尾音勾得林栖心里痒痒的。不过她此时还未到情窦初开的年纪,所以忽略了心里痒痒的异样感,只顾着振臂高呼:“书本没骗我,知识就是力量!我大脑里的知识好值钱!”
值五块呢!
何予霄看到她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林栖见他笑,也跟着笑,同是发自内心感谢这个世界上最最好的人。
奶茶天使——何予霄!
推门声打断了她的回忆,有店员从门后探出脸。
“林小姐,这是您点的饮品。”她的托盘里放着一杯巧克力奶茶。
林栖见状,笑了,从容地接过奶茶,坐在矮小的板凳上,一口一口喝完了这杯甜得发腻的、明显是速溶粉冲泡的巧克力奶茶。
好甜啊,甜的齁嗓子。
人小时候怎么会喜欢喝这么甜的东西呢?
何家的小少爷,想必也不喜欢喝这种东西吧?
伴随着奶茶喝到最后一口,店员在此时递过来第二张拼图碎片。林栖翻过来一看,上面写着两个字:「相伴」。
她抬起头,问店员:“第三张拼图碎片,在书店里吗?”
店员没有回答,只是往后退了半步,将空间让了出来。
林栖明白了她的意思,站起身,缓缓地踏过门槛,正式踏进书店的空间。
——
实际上,自林栖下车那一刻开启,何予霄和林栖的双直播窗口已经正式开启,观众可以自由地选择观看的直播间。
此时大多数的观众都挤在沈遇川的直播窗口,在弹幕上洒满了“99”“祝幸福”“不管了,先祝新婚快乐吧”之类的祝福,直播间的人数也不断突破以往人数新高。而当沈遇川和苏夏的直播间伴随着“誓言”高潮而落幕时,大家才意犹未尽地来到另外两组嘉宾的直播间。
——刚好能赶上温念芙转身离开的背影。
「什么情况,这边已经结束了吗?」
「新来的朋友,告诉你,这边求婚已惨烈失败。」
「这个求婚方式太老套了,现在大学生都不用这套了吧。」
「说到底还是不爱,我早就说温念芙压根不喜欢陈子骞。」
「不喜欢干嘛要上节目?不懂。」
「也太不尊重为国争光的运动员了,能不能封杀这个女的?」
「什么都扯封杀,管理员能不能先封杀这种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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